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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论 |
孙真人《福寿论》
孙思邈著 圣人体其道而不为也,贤人知其祸而不欺也,达人断其命而不求也,信人保其信而静守也,仁者守其仁而廉谨也,士人谨其士而谦敬也,凡人昧其理而苟非为也,愚人执其愚而不惮也,小人反其道而终日为也。 福者,造善之积也;祸者,造不善之积也。鬼神盖不能为人之祸,亦不能致人之福,但人积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富贵者以轾势(强势)取为非分也,贫贱者以佞盗取为非分也。神而记之,人不知也。 夫神记者,明有阴籍之因。又,按《黄庭内景》云: "夫人有万余神,主身三尸、九虫、善恶,童子录之,奏上。"况有阴冥之籍也?愚痴之人神不足,神有余者,圣人也。亦不可一二咎而夺其人命也。亦有爵被人谤,及暴见贬黜(以至横遭贬职或罢官) ,削其名籍,遭其横病者,多理辅(从政)不法所致也。理辅不正而不死者,其寿余禄未尽也;正理辅而死者,算尽也。 贫者多寿,富者多促(短命):贫者多寿,以贫穷自困而常不足,不可罚寿;富者多促,而奢侈有余,所以折其命也。乃天损有余而补不足。亦有贫贱饥冻曝露其尸不葬者,心不吉(善)之人也。德不足,是以贫焉;心不吉,是以死焉。天虽然不煞,自取其毙也,不合(不该)居人间,承天地之覆载,戴日月之照临,此非人(人力)者也。 故有官爵之非分、车马之非分、妻妾之非分(已上谓不仁之非分也) ;有屋宇之非分、粟帛(衣食)之非分、货易(贸易经商)之非分(已上谓不俭之非分也) ,则神而记之,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过此;过此,神而追之,则死矣。 官爵之非分者,崎岖而居之,贿赂而得之,德薄而执其位,躁求而窃其禄,求其躁取而必强,强而取之,非分也,即有灾焉、病焉、死焉,神而记之,人不知也。 车马之非分,市马吝其价而焉欲其良?水草(饲养)而不时,鞭勒而过度,奔走而不节,不知驱驰之疲,不知远近之乏,不护险阻之路。畜不能言,天哀力竭,此非分也。神已记之,人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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