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神权论
上帝主宰一切。他认为上帝的神性在于他的不变性、创造性、永恒性和全善性。各人的理性虽然不同,但都是追求至高的善,即真理这个共同目标。真理不是私有的,而是共有的,共有的东西不能在个人中存在,只能超越一切人而存在,这个存在就是上帝。真理就是上帝。人要获得真理,就要依靠信仰,而不能依靠理性。只有通过信仰才能领会上帝,而后获得真理。他强调世界是上帝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上帝是全智全能的,根本无需现存的质料,就可以在一无所有中创造出世界来。上帝既然创造了一切,上帝的意志和活动也就支配一切,一切都是上帝规定的,没有天命,别说世界不存在,就是一根头发也不会从头上脱落下来。他认为,罗马之所以陷落,是罗马人的过错造成的,是上帝事先安排好了的。罗马陷于异教徒之手,是受神意和法则支配,不是推行基督教的结果。他同意基督教<敏感詞>教父的关于人类起源于自然说,认为人类最初是善良的,后来违反了上帝的意志变得堕落了,人性便随之变坏了。须要有许多制度来节制和消除人的罪过,这样<敏感詞>制度产生了,国家建立了。制度和国家的建立是上帝的旨意,统治者是上帝在地球上的代表,人民应该服从。私有财产是国家的产物,只有国家才能私有财产原存在。财产权应该有限度,国家要没收超过限度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