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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大多数人还不白明什么是品牌,知道品牌很重要,但不知道有这么重要,更不知道品牌的原理。其实品牌对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good feeling,一种潜意识下的首选,消费者愿意花很多额外的钱去买这种feeling,因为消费本来就不是为了价值,而是为了满足感觉。品牌首先需要用强势的文化影响力,使消费者潜意识中将其与某种美好的感觉联系起来。
消费者往往会这样划等号:
CacoCala=美国精神
NIKE=运动
Disney=快乐
armani=优雅含蓄
LV=奢华精致
路易十三酒=法国历史感
茅台=国宴酒、珍贵礼品
消费者就这样将品牌和美好感觉划等号了,他完全感觉不到这种潜意识,他只是觉得心动了,所以他行动了! 而明星代言广告,就是将产品与明星形象联系起来,将对明星的喜爱与产品划上等号。这些品牌表面上是在卖商品,其实更多是在出售一种代价高昂但又美好的催眠感觉,
品牌对企业来说,就是一种利润要求权,生产这种利润不费劳动力,不消耗原材料,不磨损设备,还会在通货膨胀时自动升值!如果品牌够强,竞争对手只能靠低价竞争,也许对手销量更大,但强势品牌企业会对竞争对手说:辛苦了,你们为<敏感詞>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不好意思,利润都进了我腰包了!
中国正真有品牌价值的公司,屈指可数:茅台和五粮液算,TCL 海尔 联想 不算,后几个有知名度,但没多大品牌价值,消费者买他们是因为性价比,而不是为感觉,所以它们毛利润很低,都是在赚辛苦钱,不过他们对<敏感詞>的贡献是很大的。
现今的整个中国在国际上都处于这种不利竞争地位,因为我们没有强势的品牌,所以只有靠破坏资源,剥削劳动力去制造产品,占领整个世界市场,我们处在价值生产的环节。而美国处在价值实现的环节,他们只是贴上他们的品牌标签,高价(或按价值)卖出,然后把九成价值装入自己腰包,扔一成给中国:“你们对我们进行倾销!”,全然忘了这些价值本是中国人生产的,他们只是把商品中已存在的价值变现为钞票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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