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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则的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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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8:0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掌握了這些基本原理,你也可以創造自己的魔法 OM H]?q  
一、模擬巫術:施術對象與人造模擬物之間有超自然連結。最典型的例子是勝厭,又叫做巫蠱。就是替你想要作法的對象作一個模型,則無論你在那個模型上作什麼,你想要作法的對象都會有所感應。 [f)Cm}  
二、接觸巫術:取得施術對象的一部份,甚至只是被他碰觸過的部分,都可以用來對他施法。譬如可以拿你想要作法的對象穿過的衣服施法。如果取得的施術對象最秘密的一部份,譬如說身體髮膚、小名(常常被叫的那個名字比較沒效)生辰八字,巫術效力也最強。 I{}?V7bd  
聰明的你當然已經發現,許多魔法混合了模擬與接觸巫術,比如說在勝厭術中,除了要替你想作法的對象作一個小人以外,還要把他的一部份,比如說頭髮或者是寫了生辰八字的紙條放進小人裡去,效力更大。
二、反射原理:又叫做回力標原理。這個大家應該很熟,尤其是玩黑魔法的。就是:如果事前準備不足,或是中途被破解的話,法術會反作用到施術者身上。所以一方面在施術前、施術後都應該做好拔契(除去身上邪氣)的工作。至於怎麼拔契?有人護摩(建火壇),有人淨身(沖冷水),有人持齋(吃素),要怎麼作就隨你高興了。最簡單的方法是早九字啦。不過玩比較重要法術的時候不要那麼懶。對了,最正確的早九字是「臨兵鬥者,皆列陣前行」。翻譯成白話文是:要作戰的部隊,都要排列成陣一同前進。這可是堂堂中國法術,不要被白癡日本人騙去,唸成「臨兵鬥者皆陣裂在前」,雖然唸成這樣也有效就是了。
还有三倍法则等或更高的法则
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儿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在上古生产习俗中,稻花开始,男女相会于田,以促进稻谷结穗。人若生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便可移走病患,也叫摹仿巫术。白云观里拴娃娃、民间的 “偷瓜”等祈子习俗。  

  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时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任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放碗、姜原履大人迹生周始祖弃都是接触巫术。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但我们需要注意魔法(超自然)的发出回报的也必然是魔法(超自然)
另外还有吸引力法则在你周围发生的都是有你吸引来的。
要探讨制作护身符的原理,需要了解古埃及人的思维。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J·G·弗雷泽 (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年)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在这里我们运用他在其著作《金枝》中提到的“交感巫术”原理对埃及人的护身符进行一些探讨,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据弗雷泽的论断,原始人最初认为,自然界并不受人的干扰,而是按不变的秩序演进,一个事件总是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紧随着另外一个事件而出现。弗雷泽认为,古代人的这种观念或许不错,但是他们观念中的自然法则的基础性原则却是虚妄而谬误的。这些原则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同样的“因”可以产生同样的“果”,或者说彼此相似的事物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弗雷泽称此为“相似律”;二是物体一经相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继续远距离地相互作用,弗雷泽称此为“接触律”。巫术乃是原始人基于这两点错误的认识基础而采取的虚妄的控制自然的办法。从前一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其巫师认为,仿佛通过模拟便能够实现他们想要做的事。这样的模拟活动便是“顺势巫术”或称“模拟巫术”。从后一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其巫师则认为,通过曾经与某人接触过的物体便可以对其本人施加影响。弗雷泽称这类巫术活动为“接触巫术”。由于两者都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可以超时间、越距离地相互作用,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弗雷泽将以上两种巫术统称之为“交感巫术”。[2]

最初,原始人对有生物和无生物是不加区别的。他认为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本人一样。自己的身体中还有一个同他本人一样、只是小一些的生物在活动着。<敏感詞>万物无不如此。这个动物体中的小动物,人体中的小人就是灵魂,古埃及人把它叫做卡(Ka)。“卡”的内涵十分复杂,“到现在为止,这种概念(卡)还无法与欧洲的文化重合。”[3]古埃及人认为,卡是与生俱来的。“当人死后,‘卡’就会离开人的身体,但是它还会十分关注它曾经长期寄居的肉体,并在任何有可能的情况下使其再生。”[4]它是可见而又不可见的。它能短时间出走,也会永远离开躯体,暂时离开为睡,永远离开便是死亡。弗雷泽认为,在原始人的观念中,灵魂还有一个特性,即它可以移居到另外一个躯体内,也可以暂时寄附在<敏感詞>动物、植物乃至无生物身上。灵魂寄附不仅是可能的,有时甚至是必需的,这样它才能够免遭不测。这个灵魂又最容易受到各种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禁忌,以保证其平安。[5]

埃及人认为护身符具有魔法的性质,可以为死者带来特别的益处。由于护身符是可以带来幸运的符咒,并且富人和穷人都能佩戴,所以它成为一件重要的法宝。人活着的时候佩戴护身符,死后随之埋葬,为其未来的存在提供帮助。[6]表示这种特殊法宝的术语——护身符(Amulet)一词源于晚期阿拉伯语词汇“哈姆勒特”(Hamulet),意思是佩戴或携带的东西。所有埃及珠宝、护身符的原始功能都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佩戴者避免某些敌视力量和事故的伤害,包括凶残的动物、疾病、饥谨、意外和自然灾害。护身符被认为具有特别有益的特性,通过交感巫术原理,可以吸引善的力量协助佩戴者,或反过来,抵御各种邪恶和危险。[7]

有些护身符被看做是普遍有益的,而<敏感詞>一些则只对拥有者具有特别的意义。它们基本上是负载魔法以令人心想事成的符咒。设计护身符是出于加强拥有者克服其遇到危险的能力,多采用诸如小型王冠、王杖和官吏棍杖等权力的象征物,<敏感詞>一些则为神或动物的形象。另一种护身符被认为对其所有者可能遭受的任何身体的虚弱或残疾都会有作用;这些护身符模拟充当人的肢体,希望会吸引神秘力量治愈受伤部位,或者使疾病从肢体中转移到护身符这一“复制品”中去。

在古埃及,一些护身符代表供物(食物、饮料或衣物),只要佩戴者拥有它就会继续享有财富和繁荣。很多护身符被认为是特别有效的,包括荷露斯神的圣眼,象征着完满或完整;安柯(Ankh)代表生命;杰得柱,与再生以及力量和能力相连;提特符号,象征丰产;圣甲虫(粪甲虫),象征永恒的生命更新。埃及人建立起这一联系是由于他们发现甲虫似乎每一代都是从沙土中出现的,有自我创造的能力。当然,这一假设是错误的:成年甲虫在沙土中产卵,后来甲虫便从中出现。

在希腊罗马时代的驱邪宝石流行之前,护身符在埃及已经盛行了很多世纪。实际上,浏览一下任何博物馆展览中埃及的收藏品,护身符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它们的艺术造诣,都是任何古代国家无法比拟的。在古埃及,护身符不仅用于保护生者,也是照料死者的必备之物。除了神和神圣动物的小雕像,人们还发现了象征性的象形文字,如安柯,环状的十字形物,生命符号♀;后来,在科普特艺术中,这个符号被基督教转化为一个十字架的形象,它在当代通神论和秘术中无所不在地使用。众所周知的护身符有“荷露斯之眼”(The eye of Horus)、“伊西斯之结”(Isis’s girdle)、表示“健壮的”纸草茎;有富有意义的身体的各个部分,如心脏;有日常生活的象征物,像台阶和阶梯,石匠和木匠的曲尺,或者靠头物(如枕头)。然而最引人注目的护身符是圣甲虫。[8]从很早开始,埃及人就把圣甲虫作为自生和给予生命的太阳的象征。制成上釉彩陶或用宝石雕刻的甲虫,不仅在埃及数量令人惊异,而且还大量出口到国外。



二、护身符的分类



有人按照护身符的作用和形状,把古埃及的护身符区分为275种。[9]这种分类法显然过于细致,不利于研究和掌握。笔者认为,埃及民族的思维带有原始思维的特点。埃及人护身符的制作原理与原始巫术有着密切联系,所以根据弗雷泽的“交感巫术”原理对其进行分类是合适的,也符合埃及人最初的思维模式。寻着这条思路,可以把埃及的护身符分为3类:

1、以“相似律”原理制作的护身符

以“相似律”原理制作的护身符很多,如心脏护身符。这种护身符上的象形文字铭文记录了《亡灵书》第30章第2节的咒语。古埃及人认为,心脏是智慧之源,感情与行为的发端,记忆的储存库。因此,尽管埃及人在处理死者尸体时,要去除所有内脏器官,但却惟独保留心脏,以便在进入冥界之时,用天秤称量,来决定死者是否进入埃及人的天堂。[10]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心脏才保存死者生前所作所为的记忆。如果心脏受损,可用一心脏形护身符来代替它。以“相似律”原理制作的护身符还有蛇头形护身符。蛇头形护身符被刻画成眼镜蛇形,蛇嘴呈圆弧形,并有着圆形眼睛。[11]这种护身符在古埃及语中称为“门克比特”,最早出现在中王国时期的墓葬壁画中,放在普通人的棺木之内。[12]它的最大用途可能是防止毒蛇咬伤,这也是埃及人生前和死后都很惧怕的。另外还有二指护身符。这种模制护身符做成人的二指形,表现的是人的中指和食指,从指甲可以看出是人的左手手指。这类护身符总是以黑色材料制成,只出现在后王朝时期的墓葬中。埃及人在对死者尸体进行防腐处理时,需在尸身上切一口子,以取出内脏。因为二指护身符通常放在木乃伊的切口边,所以有人认为它用来表示木乃伊制作者的手指,可以保佑木乃伊完整无损。[13]还有枕头形护身符。这种护身符为枕头造型,下部有一窄长底座,上立一圆柱形支柱,上部为一弧形枕头。[14]枕头是埃及人家居寝室的必需之物,因此这种精致的护身符可能用来代替实际的木枕、象牙枕或雪花石膏枕,以供死者在冥世和来世使用。木乃伊的头下经常放有一枕头形护身符。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在死者复活之时,抬起他的头部,正如每天清晨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一样。枕头表面的弧形部分更是虚拟的东方地平线。

2、以“感染率”原理制作的护身符

在众多以“感染率”原理制作的护身符中,被称为“荷露斯之眼”的护身符是最常见,也是最受欢迎的。“荷露斯之眼”在古埃及语言中被称为“乌加特(Udjat 或Wedjat)”,意为“完整的、未损伤的眼睛”。[15]它的来历与荷露斯神为父报仇有关。奥西里斯与伊西斯之子荷露斯长大成人后,在与杀父仇人塞特神的搏斗中,荷露斯的左眼被塞特夺走了。他的眼睛非同寻常,左眼代表的是月亮,右眼代表的是太阳。现在左眼被夺走了,月亮神托特自然要出手相助。在一个月圆之时,荷露斯在月亮神的帮助下,经过殊死搏斗,终于打败了塞特,将左眼夺回。后来,荷露斯将这只失而复得的眼睛献给了父亲、冥神奥西里斯。此后,眼睛的造型就成了献给死者的重要祭品之一,祈求亡灵保佑活着的亲人。以“感染率”原理制作的护身符还有镶嵌鱼形护身符。这种护身符做成鱼形,鱼身是在金框中镶嵌一块绿长石片做成,鱼尾和鱼鳍以薄金片做成,焊接在金框上。鱼嘴上有一小环,用作穿挂之用。[16]      这类护身符大多系在孩童和少女的辫梢上,用作避免溺水的符咒。此外还有杰德柱形护身符。“杰德柱形”是一个象形文字符号,表示“持久”和“稳定”,因此杰德柱形护身符能使其佩戴者获得这些优点。杰德柱形最初表示砍去树枝的树桩,这个树桩实际是栓牛、羊等牲畜用的。[17]但后来当杰德柱形的护身符成为葬礼所必备的护身符后,它就只同冥王奥西里斯有联系了,被认为是代表了他的脊梁和肋骨。但是,在这种护身符上可以看到绳索的迹象,它被缠绕在柱杆的中上部。

3、“相似律”与“感染律”兼有的护身符

“相似律”与“感染律”兼有的护身符可以出土于底比斯,现藏于意大利都灵埃及博物馆,收藏编号5995的心形圣甲虫护身符为例。它用绿松石制作,长5.7厘米,宽4.18厘米,为第26王朝的作品(约公元前600年)。[18]用来象征太阳神的圣甲虫表达了“来到人间”的抽象概念,成为专门用来表达重生的象征标志。[19]圣甲虫形的护身符在古埃及广为流传,替活着的人驱邪,担保死去之人的灵魂获得新生。从新王国开始,一种用来代表灵魂再生的绿色石头制成的“心脏”圣甲虫被放入木乃伊的胸腔靠近心脏的位置,它的尺寸大约有6厘米。[20]在古埃及人看来,心脏是人类知识的发源地,因此人体被制成木乃伊之后心脏仍被保留在原来的位置。心形蜣螂的造型自然而逼真,背部、头部以及脚的细节都以非常写实的风格雕刻出来。这件作品的背部刻有代表太阳神善良秉性的苍鹭。在埃及神话中,太阳神拉的本性是善良的,与人生的基本行为准则一致。代表善良的灵鸟也被看成是凤凰的原型,有关它的神话在希腊罗马文化中得到进一步加工并传入基督教文化之中。在欧亚大陆,凤凰是太阳和君王的象征,到了中亚、远东地区,又融入萨满教的祭祖仪式中。荷露斯四子釉彩护身符是4个小雕像,存于大英博物馆,分别代表荷露斯神的4个儿子伊姆塞特(Imset,死者肝脏的保护神)、哈毗(Hapi,死者肺的保护神)、道姆特弗(Duamutef,死者胃的保护神)和凯布山纳福(Qubshenuf,死者肠的保护神),他们是礼葬之神,负责保护在木乃伊制作过程中取出的内脏。[21]此外,青蛙和纸草都是新生命的象征,长尾猴象征了性能力和生殖力,尤其是在夫妻间的性能力和生殖力。二者兼有的护身符还有月亮女神贝斯特的猫头护身符。[22]具有猫头和妇人身体的贝斯特坐于方椅之上,身着长裙,长发分披在肩膀前后。她所坐的方椅是一个以透雕装饰的王座,两侧各刻一个蛇身人肢的奈赫布考神像,以象征不屈不挠的生命力。形同一个结成环圈之结的伊西斯圣结也是著名的护身符,在古埃及语中,被称为“蒂特”。[23]《亡灵书》第165章规定,“蒂特”护身符是必要的,而且必须由红色碧玉做成,以象征伊西斯女神的鲜血。它佩戴在木乃伊的脖子上,表示死者得到了伊西斯女神的保护。[24]弗雷泽在《金枝》中写道:“扣结和锁不仅可以防御巫术和豺狼,而且也可防止死亡。”[25]

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法则整理然后放任使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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