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ns隱知_神秘學網站(指引社)

查看: 252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基督教的創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4:4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



公元一世纪初期,在罗马帝国<敏感詞>危机的影响下,犹太教内部发生分裂,出现了派系斗争,其中以法利赛派势力最大。它由奴隶主、犹太教上层人物和富商组成,代表了犹民族中的剥削阶级,着最高参议会,统搅了世俗与宗教大权,与罗马统治者相勾结,帮助他们镇压巴勒斯坦<敏感詞>的下层劳动人民。他们强使犹太人恪守犹太教陈旧、僵死的信条,限制人民的意志自由,引起了广大犹太劳动者的憎恶。



法利赛人在道德上偏离了摩西教律和众先知们的训诫,生活贪婪奢侈腐化,祭司和执事们利用特权和骗术敲诈勒索,以填私囊。对犹太民族在其宗教和道德上出现的危机,迫切要求有一位忠诚、勇敢的改革家来进行纠正和改革,为人类的信仰和伦理原则确立新的基础,把犹太人从离经叛道的邪恶中拯救出来。公元前37年,大希律王在罗马帝国屋大维.奥古斯都的支持下,当上了巴勒斯坦犹太国的君主。罗马奴隶主阶级残酷的剥削与掠夺,导致广大巴勒斯坦犹太人举行起义,遭到罗马皇帝的血腥镇压。生活在黑暗、苦斗与失败之中的巴勒斯坦犹太人,渴望出现一位贤明、勇敢的救世主,来领导他们进行斗争,脱离苦难。



随着奴隶制度的衰落,劳动群众与奴隶的地位急剧地恶化。罗马帝国各地先后爆发了奴隶与被压迫民族的起义斗争,但是,这些起义都被罗马帝国残酷地镇压下去了。斗争的失败助长了人们的宗教情绪,劳苦大众企图从宗教中寻求自己的精神安慰。公元一世纪,在各种旧宗教仪式和庸俗化的希腊哲学基础上基督教产生了。



在加利利地区的犹太教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派别,称做“使撒勒派”。主要信徒是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和贫苦渔民,还有少数被释放的奴隶。他们对罗马统治者和犹太法利赛派的权贵们强烈不满,被视为异端与危机分子,受到排斥与压制,但他们又不主张参加<敏感詞>上的现实斗争,而是坐等救世主弥赛亚和天国的降临。他们反对奴隶制和高利贷剥削,内部实行财产公有、互济互助、共餐聚居,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的宗教社团。加入者须先实行“施洗”,过着严格的禁欲生活,犹太教烦琐的宗教仪式,相信末日和天国,主张忠顺、友爱、和平与公正,并在<敏感詞>下层的劳苦群众中宣扬救世主赛亚即将降临的说教,因此有很大的吸引力。在反对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斗争中,拿撒勒派同犹太教上层权贵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日渐加深,有许多信徒被杀害,剩下的人被赶出各个犹太会堂,这些人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新教派,于一世纪五十年代发展成最初的基督教。



公元一世纪六十六――七O年,巴勒斯坦犹太人举行第二次反对罗马统治者的民族大起义。罗马大军前来围攻耶路撒冷,城内的大批基督教徒认为,世界末日已经到来,纷纷逃离,奔向约旦河一带,结成社团,基督教同犹太教最终决裂。最早的基督教徒中出现了一名彼得的教徒,在巴勒斯坦、小亚细亚和埃及各地进行传教活动,建立秘密的宗教社团,教徒之间互称兄弟,实行财产公有,互济互助,由最初的几百人发展到上千人。引起罗马统治当局的注意,进行取缔与镇压,迫使他们的活动转入地下。



至于《新约》中耶稣是否真有其人,西方有两派对立的意见,一派叫历史派,是少数派,认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耶稣其人,另一派叫神话派或多数派,认为耶稣纯粹是宗教幻想中的神。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弗拉维在《犹太古代史》中提到一个名叫雅各的人组织过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举行了一次反对罗马当局的<敏感詞>,结果被捕受刑,最后被罗马人杀害于十字架上。因此耶稣的形象委可能是根据历史上出现过的犹太抗暴英雄的具体形象与救世主的形象结合而成的。



传说在巴勒斯坦北部拿撒勒村,住着一位犹太木匠约瑟和他的妻子马利娅。公元前6年,屋大维下令,居民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前往原籍注册人口,缴纳人丁税。约瑟和妻子不得不回南方故乡伯利恒进行人口登记。12月25日夜,马利娅在一间马棚里生下了耶稣。一天黄昏,马利娅正在马棚前给孩子喂奶,一队波斯商人经过,他们看到了这个小孩,认为他将来会成为犹太人之王,是人类的救世主。给了他许多礼物。这一消息传到了大希律王那里,他下令将伯利恒城区3岁以下男孩统统杀死。马利亚带着孩子逃到埃及北部。后来希律王病死,约瑟一家又回到拿撒勒定居。耶稣在父亲死后搬到附近迦拿村的外婆家住下,开了一家木匠铺,每逢安息日,就到会堂中用自己的见解讲解摩西教律。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宣传他所深思过的一些新思想,对<敏感詞>上的渎神的叛逆行为发起猛烈的攻击。他在30岁时受了洗礼。耶稣奔走四方,宣传天国即将到来,虽然他身体瘦弱,但颇具吸引力,人们称之为奔走为善者。耶稣的时代是罗马人的压迫空前残酷,犹太人的反抗普遍高涨的时代。基督教是犹太教神学与后期斯多葛派思想结合的产物。斯多葛学派宣扬命运决定一切,不抗恶,听天由命,自我舍弃与禁欲主义。犹太教的经典是《旧约》,强调法制,基督教教义的基本信条是博爱,强调“三位一体”,崇拜圣像。由于犹大的出卖,耶稣被捕,公元30年,犹太参议会将耶稣以“渎神、反叛”罪名判处死刑,钉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接受了希伯来先知的博爱观念,并把这个观念宗教化。他认为爱是来自上帝,是上帝的意志和命令。上帝是人类的共同之父,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儿女,彼此都是兄弟,不仅如此,爱还是绝对的,没有任何界限。人们爱好人,也要爱坏人,爱朋友,也要爱敌人。他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的祷告,这样就可以做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耶稣把博爱看成是人类存在的基础,<敏感詞>组织的基础和<敏感詞>进步的动力。他认为,只要贫富相爱、主奴相爱、人人相爱,就可以消除一切<敏感詞>压迫和<敏感詞>罪恶,实现真正的<敏感詞>平等。但是恰恰相反,这种博爱观麻痹了人民的斗志,起到了助长富人变本加厉地剥夺和压迫穷人的作用。



耶稣认为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是极其重要的<敏感詞>制度,它们具有神圣的性质。在耶稣看来,婚姻关系应该是永久的,夫妻结合之后,便成为一体,不能再行分离。他说,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因此,他不赞成离婚,认为离婚者不得再娶或再嫁。再婚或再嫁便是犯奸淫罪。耶稣特别强调性行为只能限制在夫妻之间,他赞美一夫一妻制,认为是最好的婚姻制度。耶稣认为爱是维系家庭稳定的重要因素。他主张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应当互敬互爱。他说:你们做妻子的当顺从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你们做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做父母的,不可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耶稣认为,上帝让每个人都有工作,以维持生计,不工作的人不应该有饭吃。他同情穷人,主张用人类的怜悯和仁爱之心去解决人的贫穷问题。他还认为,贫穷使人谦卑,而谦卑又是天国里最主要的美德,所以贫穷可以造就人们的德性。他认为在天国实现之前,穷人总是要有的。耶稣憎恶富人,认为财富是危险的东西,富人之所以为富不仁,都是受财富的影响。财产占有者的灵魂受到财富的危害,死后不能进天堂。他指出,世间的不良行为皆起源于财产的私人占有,财产私有是实现人类博爱和天下一家这一美好理想的最大障碍。



耶稣认为,宇宙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敏感詞>:一个是现世王国,一个是理想王国。现世王国是罪恶的,理想王国是纯洁的。这两个世界不停地斗争着,人类的历史就是这两个世界的斗争史。斗争的结局必然是理想天国战胜现世王国。理想天国既是一种人们纯洁无瑕的心灵状态,又是一种快乐的未来<敏感詞>,天国是人们生活的神圣境界。在天国里,基督的信徒是统治者,凡是肯为耶稣施舍和甘愿受罪的人,都会得到百倍的报酬。在那里,谁也看不到残忍和暴行,到处都充满了爱,人们毫无自私自利之心,互相帮助,与人为善。他认为,只要人能象神一样变得正义了,天国就会来临了。他又认为,天国的来临是上帝的事情,是上帝的恩赐。



保罗(PAUL)是犹太人,说希腊语的罗马公民。基督教同犹太教分家后,跳出巴勒斯坦,通过土耳其海峡传到欧洲,保罗起了很大的作用。公元前四年,保罗出生在土耳其塔尔苏斯城一家犹太富商家中,取名扫罗,后来父亲加入罗马国籍,改叫罗马名字保罗。保罗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长大后被送到耶路撒冷神学院学习,成为一名虔诚的犹太教徒。他赞成对基督教徒进行迫害,响应宗教领袖的号召,前往大马士革帮助消灭那里的基督教徒。在半路上,他的思想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转而同情基督教徒,接受了施洗,正式皈依了基督教。他宣扬耶稣是人类的救世主,上帝的儿子,是以色列人救主希望的实现,于是开始四处奔走宣传耶稣。宣扬人类只有信仰耶稣,才能摆脱因上帝的惩罚而带来的苦难。他往返于西亚和欧洲各国,最后到达罗马,建立了第一个基督教会,并编纂成《新约》这部圣经,确立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他走遍罗马各地传教,死于公元67年。保罗认为,世上所有人都来自一个根源,人人平等,不分你我。他号召犹太人、奴隶与自由人平等相待。他说:上帝把所有从一个血统中创造出来,在基督徒中既无希腊人,也无犹太人……奴隶或自由人。我们都是一个父亲的儿子。上帝把他的儿子送到这个世界上来为大众服务。



保罗认为,完美的基督教<敏感詞>就象人的身体一样,每个人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基督是头,教徒是身体的各个部分,他们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个人不能脱离<敏感詞>单独生活,个人的生与死都与<敏感詞>紧密相联。一个人死亡会直接影响<敏感詞>的平衡和进步。凡是削弱个人,就是削弱<敏感詞>;凡是加强个人,就是加强<敏感詞>。一人受罪,<敏感詞>人也跟着分担痛苦;而一人光荣,<敏感詞>人也同样感到快乐。只有人类彼此相爱,才能实现全<敏感詞>的美德和快乐。爱是上帝的法律,它比强权更有力量,可以征服一切罪恶。种族、个性、<敏感詞>地位等因素都不能动摇上帝的这个法律,因为每个人都与耶稣连为一体,会时时得到耶稣的教诲。这是一种以朴素形式出现的<敏感詞>有机论。



保罗继承了耶稣的婚姻观与家庭观,认为夫妻关系是一种持久的关系,不应当随便地离异。夫妻一旦离散,皆不得再婚。他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另外夫妻关系还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夫妻双方要互敬互爱,以建立和维持一种良好的婚姻和美满的家庭。他说: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在保罗的观念中,丈夫的地位要远远高于妻子,妻子要绝对服从丈夫的指挥,丈夫爱妻子只不过是出于感情与道德的需要罢了。保罗认为,父慈子孝是协调亲子关系的基础,也就是说,父母、儿女都要按照这个基本原则,各自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他说: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你们做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保罗基本上沿袭了耶稣的<敏感詞>思想,使基督教在更大的范围里广泛地传播开来了。



早期基督教徒憎恨达官贵人,渴望摧毁奴隶主的罗马帝国,建立一个劳动者不挨饿不受苦的千年王国。在基督徒组成的社团内,社团成员一律平等,经济上实行互助制度,在社团内财产实行公有制。基督教在它发展的最初阶段,同它后来的教会、教义很少有共同的地方。恩格斯说:基督教在其产生时也是被压迫者的运动,它最初是奴隶和被释放的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但是早期基督教徒从人民起义的失败中产生出一种消极的情绪,他们把改变自己的穷苦状态的希望寄托在救世主身上,幻想着救世主的降临,他们对现实的痛苦采取忍耐的态度,他们企图通过宣扬博爱来感化统治者和剥削者,以消除基督徒的种种苦难。从本质上来说,基督教终究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和人民的鸦片。公元2世纪起,基督教社团开始吸收剥削者加入,早期基督教民主革命精神消失了,宗教的神秘色彩加强了。教会的上层人物开始修改教义,使基督教逐渐变成为罗马帝国统治服务的工具。随着罗马帝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日趋尖锐及基督教运动的日益壮大,统治阶级改变了对基督教的态度,由反对、镇压转为保护和支持这一宗教。



公元2世纪中期,基督教已经演变成剥削阶级的宗教了。公元312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正式宣布皈依基督教。第二年他同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李齐尼在意大利的米兰联合发布“米兰敕令”,宣布赐予基督教徒和所有的人祈祷仪式的自由,归还教会财产,从而结束了基督教受迫害的时期,使基督教上升到精神统治地位,成为为奴隶主阶级利益服务的得力工具。基督教很快建立了以教会等级制度为基础的教会组织体系及教会财产。公元324年基督教被罗马皇帝立为国教,大批奴隶主和贵族加入教会,并成了主教,控制了教会的领导权。在各地建立了主教区,把分散的、无组织的传教活动,变成有组织的、职业仑传教活动,教会拥有很大的<敏感詞>、经济特权。公元321年罗马皇帝准许教会取得赠款、捐献和按照遗嘱支配遗产的权利。教会取得了财产特权。公元331的,君士坦丁皇帝命令,把被驱逐了的异端教派的教堂与财产赐给基督教会。于是教会拥有很大的经济势力。把对现实生活的要求,变成对后世、天国的朦胧向往,把参加现实斗争的念头,变为放弃斗争和忍受苦难的精神解脱,把消除私有和不公的愿望,变为维护私有制和宣扬平等、博爱的空洞说教。
地板
发表于 2008-7-25 01:04:28 | 只看该作者
但他始终没有遗弃我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4:40:56 | 只看该作者
III

经院哲学通过论证上帝的存在,证明教会是地上的天国。它利用哲学为神学服务,利用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哲学为基督教教务和教义作论证,使基督教变成完整的神学体系。亚里士多德著作传到欧洲之前,基督教神学家一般按照柏拉图理念论,把感觉到的事物看作是不真实的东西,而把事物的一般概念(理念)说成是客观独立的唯一真实的存在。12世纪中叶,亚里士多德著作经由西班牙的萨拉生人和返回欧洲的十字军传到欧洲,成为最高权威理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本身并不利于神学,但他的神学目的论却可被基督教所利用。加之教会又用自己的方式,歪曲地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思维和逻辑理论去解释教义,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万能,而这又恰恰是建立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中心一环。

安瑟伦(1033-1109)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就是一例。这位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认为,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原因,整个存在的背后必有一个最真实、最有力、最完善的存在,这个存在就是神(上帝)。神的观念包括神的存在,从神的观念就可以推出神的存在。这就是所谓的三段论式:因为上帝的概念是最完善的概念,而最完善的东西必然包括存在,不然就不能说是最完善的,所以上帝是存在的。上帝是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是既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现实中。在这里,柏拉图的理念论复活了。存在,一般先于个别,上帝的观念最普遍,所以上帝最实在。马克思说,这是一种无聊的同语反复,证明的不是上帝的存在,而是自我意识的存在。上帝最实在,它产生一切,决定一切。信仰上帝就是信仰最实在的东西。地上最实在的东西是什么呢?是教会,因为教皇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教会是地上的天国。因此信仰上帝这个最实在的东西的人,就应该也必然信仰教会这个地上最实在的东西。这说明,经院哲学家论证上帝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教权高于俗权,要世人全都服从教权统治。

通过繁琐的推论和争论,维护教义的神圣性。经院哲学运用繁琐的形式主义的推论方法,对已有的教条进行空洞无聊的论证,以老鼠打架方式争论一些荒谬绝伦的问题,并从既定的教条推演出滑稽可笑的结论。如一个针尖上能站立几个天使?上帝能不能创造出一块他自己也搬不动的石头?天上的玫瑰花有没有剌?把猪牵到市场上去的是手还是绳子?死人复活以后,是不是胖子仍然是胖子,瘦子仍然是瘦子,男性仍然是男性,女性仍然是女性?神用泥土捏成的人的始祖亚当有无肚脐眼?亚当被创造出来时有几岁,身长多少,不吃奶吃什么?圣灵是否女性,有人说圣灵长达93英哩,果然如此么?创造世界以前,上帝在什么地方?诸如此类的问题是经院哲学家争论不休的难题。争来争去,无非是关于超验的世界、上帝、天使和圣人的事情,最终目的无非是要证明:整个世界是上帝意志活动的产物,人类<敏感詞>要统辖于上帝的意志。从11世纪起,教会为对付异端运动,更加强调弥撒的重要性,强调领圣体(圣餐)的奇妙功效。在仪式中,神甫念几句祝饼酒成圣的咒语,使面饼和葡萄酒变成救主基督的身体和血液,说是教徒吃了就能得到救主的生命。

通过论证信仰就是真理,宣扬宗教蒙昧主义。经院哲学迫使理性屈从于宗教信仰和教会权威,把圣经教条奉为绝对真理,强令人们盲目崇拜。经院哲学家反对人们研究自然,教人期待上帝的启示和超自然之物,力图证明在一切涉及信仰的事物中,确信教会教条的至高无上性。安瑟伦在《神何以成为人》一书中,把信仰放在理性之上,明确提出理性服从信仰的原则和信仰第一的主张。他说,上帝是把理解交给信仰使唤的。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因为我相信,除非我信仰了,我决不会理解。他的逻辑是,圣经的权威高于人类智能,教会之外无真理,基督教信条只能凭信仰去理解,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凭经验认识事物,而在宗教领域却要凭信仰去理解教义;基督徒决不能怀疑教会的信条,因为信仰不仅仅是基督徒从事哲学的出发点,而且是全部哲学的金科玉律及其归宿。

安瑟伦的公式是:哲学是神学的侍婢,理性从属于信仰,<敏感詞>必须服从宗教,哲学必须从属于神学。若问信仰何以高于理性,他们的回答就是:因为上帝是人类智慧和世间真理的唯一来源,信仰来自上帝,所以是真理;要证明信仰的真理性,就只能用权威的力量来讲。很明显,他们宣扬的是宗教蒙昧主义,其目的是维护宗教神学的无上权威,为现存制度辩护,把封建剥削制度和等级压迫制度神圣化为不可变更的神定秩序,从而宣扬天命论,禁锢人们思想,让人们容忍、恭顺、服从于封建制度。他们认定耶稣把教权和政权两种权力都交给了教会,教会又把政权交给了世俗的统治者,世俗统治者必须听命于教会。教皇权力是直接受命于上帝的,是最高的神权,不受任何人的审判,任何人特邀上帝所定的这项权力,就是特邀上帝的命令。因而,服从罗马教皇是任何人得救万不可少的条件。

*

经院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出身于意大利那波里一个贵族家庭,德意志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的外甥,六岁入卡西诺修道院,十四岁入那不勒斯大学读书,后转读于科伦大学,1244年进入巴黎大学,三年后在该校任教,并升为神学教授,1259年应召至罗马教庭,先后在三个教皇下充当官方神学家,还是法王路易九世的顾问。他在精通希腊文的曼培克.威廉的协助下,利用曼培克所翻译的大量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仔细校对亚的原著,充分掌握了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在古希腊哲学研究上有一定贡献。1274年教皇格里哥利十世派他去里昂开会,中途病逝。罗马教庭为表彰他对教会的巨大贡献,1323年封他为圣徒,1567年封为圣师。他的主要著作有《亚里士多德著作注释》、《反异教大全》、《神学问题讨论》和《神学大全》。

《神学大全》是一部用基督教观点说明自然和<敏感詞>一切问题的中世纪神学世界观的百科全书。中心思想是维护封建神权统治,把封建<敏感詞>的等级划分说成是神的规定,把封建君王的权力说成是来自神的意志,而教皇则被宣布为高居世俗君王之上的基督全权代表。阿奎那的方法论特征,是事事引证亚里士多德而又予以神学化。托想建立一个全面的综合体系,一个无所不包的体系,这一体系的关键在于和谐与一致。人类的全部知识形成了一个整体,各种专门的特殊学科,在这些学科之上的是哲学,这是一门理性的学科,它试图表述所有学科的普遍原则,在理性之上的并且有赖于上天的启示的则是基督教神学,这是全部体系的最高峰。宇宙是一个系列,最高处是上帝下到最低级的生物,每一种生物都按照它自己本性的内在冲动行事,追求它的类别所固有的善或完美的形式并按它的完美程度在上升的序列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高级的生物统治和利用低级的生物,有如上帝统治世界或灵魂统治肉体。不管一种生物多么低级,任何生物都有它的价值,因为它有自己的位置、义务和权利,通过这些以促成整体的完美。在一切生物中只有人既有身体又有灵魂,因此在万物中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敏感詞>也是一个具有种种目的和意向的体系,他把<敏感詞>描写成为了过美好的生活而相互交换服务;许多职业都对这一美好生活作出自己的贡献:农夫和工匠通过提供物质商品;牧师通过祈祷和宗教仪式;每一阶级都通过本行的工作。公众的利益要求这一体系中要有统治的部分,正如灵魂统治肉体或高级的种类统治低级的种类。统治者从上帝手中取得权力是为了使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对教会与世俗当局之间的论争采取了温和的立场,虽然他也认为在某种情况下,教会废黜一个统治者并解除其臣民对他的忠诚是合法的,但在一般情况下,臣民应该服从君主,即使是异教君主。教会不应当仅仅因为一个统治者不信基督教而将其废黜。

I.神学论

阿用神是引起事物变化的根源──第一推动者等唯心主义观点来为基督教神学,特别是上帝存在这个最高神学信条作论证。他不满意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主张通过上帝的创造物来认识上帝的存在,即所谓的宇宙论证明。他提出了上帝存在的五个论证:

1.世间一切运动着或变化着的存在必然有一个不受推动的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2.在一切原因中必有一个第一原因,这个最初动力因,大家都称为上帝。
3.宇宙有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依赖于其它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它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某一东西,一切人都说它是上帝。
4.宇宙间存在着种种完美的事物,这些事物必定渊源于某种至善至美的事物。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良好以及<敏感詞>完美性原因。我们称这种原因为上帝。
5.世上一切生物之行动都有一个目标,它们之所以有目标,必有一个外在的有智慧的存在者在指挥,这个存在者,我们 称为上帝。

阿还论证了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以上帝为最终目的的严格的等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事物都是手段对目的的关系,每一都是这个阶段的目的,同时又是较高阶段的手段。尘世生活和精神生活、俗人和僧侣、国王和教皇、国家和教会,都是手段同目的的关系,即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前者必须服从后者。上帝是宇宙等级体系中的最高存在和最高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是层层上升,最后统隶于上帝。所以,世间的一切都必须服从上帝,服从宗教,服从神学,服从来世。封建<敏感詞>的等级制度又是这个严格等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是神圣的,是神有目的地安排妥当的。他说:在自然的作用中,高级的东西必须依靠步上帝赋予它们的卓越的自然力来推动的东西,所以,在人类的事务中,地位较高的人必须依靠上帝所规定的权能来向地位较低的人贯彻自己的主张,低级的人也必须按照自然法和神法所建立的秩序,服从地位比他们高的人。只有当皇帝的命令与上帝的命令有出入时,人才可以不顾前者而服从后者。

II.神权论

在认证上帝存在的同时,阿又把亚里士多德学说与神学理论生拉硬扯地扭在一起,建立起自己的神权<敏感詞>。他认为<敏感詞>和国家产生于人性的<敏感詞>需要。人天然是个<敏感詞>的和<敏感詞>的动物,大自然给了动物食物和一身皮毛,使它们具有自卫手段和天赋本能,而人却没有这些东西。人所独有的是推理的能力。人虽然有理性,有推理能力,但是单个人的推理,不会得到所必需的知识,只有过合群的生活,只有和他的同伴实行分工,才能各得所长,各专其业。而人又具有讲话的能力,这使他能与同类互通思想。这说明,人天生是个过<敏感詞>生活的动物,由于他有许多需要不能单靠自己的力量求得满足,他就不得不过<敏感詞>生活。人是受理性、神法和<敏感詞>权威三重秩序支配的,如果人确实是个离群独居的动物,那只要有理性的秩序和神法准则就够了,但人天然是个<敏感詞>的和<敏感詞>的动物,所以就应当有一个第三种的秩序,以规定人对其必须与之共同生活的同伴们的行为。人既然注定要过<敏感詞>生活,就必须有人把<敏感詞>组织起来。为了实现<敏感詞>内部的和平和统一,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敏感詞>领导,因为,如果很多人都想生存,而各人都一心一意专顾自己的利益,除非其中有一个愿意尊重公共幸福,这种<敏感詞>就非解体不可。许多人在一起生活,除非其中有一个被赋予权力来照管公共幸福,是不可能有<敏感詞>生活的。这就好比所罗门说:无长官,民就败落。可见,人性的需要是产生<敏感詞>和国家的第一个原因。人性和人的理性又从何而来?说,从上帝那里来,它是上帝赋予人的。人的智慧、感觉和体力这些禀赋,都是天意安排的。上帝以最可赞叹的方式安排一切事物,并按照他的形象和外貌把人创造出来。每个人都在上帝管辖下生活。一个人的为人如何,以及他享有什么东西或能够有什么成就,都必须与上帝发生某种关系。既然上帝是人和人性的创造者,既然<敏感詞>和国家产生于人性的需要,那么,很自然地,上帝就成了<敏感詞>和国家的最后创造者。这样,世俗的<敏感詞>和国家起源论就被神学化了。

<敏感詞>和国家产生于上帝的意志。要治理<敏感詞>就必须有治理规范即法律。阿认为法的性质由人类理性所决定,君主的意志具有法的力量,并由此建立他的神权论。他说,天地间支配宇宙秩序和<敏感詞>秩序的法有四种。永恒法,这是神的理性的体现,是上帝统治整个宇宙,支配宇宙的大法,各种法律都来源于永恒法,它是宇宙最高的法律,是神的智慧,“一切法律只要与真正的理性相一致,就总是从永恒法产生的。”自然法,是永恒法的合理化,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律,反映神和人的关系,是人的理性对神法的认知自然法包括一切有利于保全人类生命的东西,与人的自然本能,如性关系、抚养后代等有关的东西,引导人们向善、过<敏感詞>生活和避免愚昧的东西。人法,是根据自然法,最终是根据永恒法而规定的<敏感詞>生活秩序,与理性相一致,是借以调节人类行动的理性的某种命令。是反映人类理性的法律,是靠推理的力量得出的一种特殊的安排。其特点是:来源于自然法;以城市的公共福利为目标;由市民<敏感詞>的统治者加以颁布;是支配人类行动的准则。神法,就是圣经,它是一切法律的源泉,它弥补自然法和人法之不足,指导人类的生活,引导人们遇事做出正确的判断,保证内心的完美德性,防止各种罪恶,以便全心一意地追求一个永恒福祉的目的。就是说,神法指示达到天堂幸福的途径。

按阿的说法,人法以自然法为基础,自然法以神法为基础,自然法是上帝的永恒法的一部分,它受制于上帝的天命,又按这天命支配人法。人法也是上帝的永恒法的一部分。永恒法居一切法律之上,它是神的意志。一切法律毕竟是从永恒法产生的,就如奥所说的“如果人法不是人们从永恒法得来的,那么在人法里就没有一条条文是公正的或合理的。”所有的法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创造法的目的是使人类过<敏感詞>生活。如果上帝不创造法,就不会有<敏感詞>和国家。所以<敏感詞>和国家产生于神意。他认为教会高于国家,国家必须服从教会,国王必须服从教皇,但是作为封建制度的辩护士,他又不得不极力维护世俗君主的统治权力。“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都是从神权得来的,因此世俗权力要受宗教权力的支配。在有关拯救灵魂的事情方面,人们应先服从宗教权力,然后再服从世俗权力,在有关<敏感詞>福利的事情方面,应该服从的是世俗权力而不是宗教权力。”但教皇的权力在世俗问题和宗教问题上都是至高无上的。

阿认为人们结合成国家和<敏感詞>的目的,是为了谋求和达到公共幸福。他把国家设想为一个有机体,认为个人从属于<敏感詞>,个人幸福并不是最后目的,只有公共幸福才有<敏感詞>一切幸福所促成的最高价值。“全城的公共幸福和一个人的个人幸福不仅有量的不同,而且还有形式上的区别;因为公共幸福在性质上有异于个人幸福,正如部分的性质不同于整体的一样。”

阿说,幸福就是美德的报酬,是一切欲望的终极目的。一个人只有在具有这种美德并且此后不必再有何希求时,他才算是真正享受到幸福。所以幸福就是至善,幸福是人的最完善的境界,同时也是所有的人都想达到的善的顶峰。可是,另一方面,阿又说,任何世俗的美德都不能达到幸福和至善,只有上帝才能满足那种存在于人类心中的欲望并使人幸福。尘世生活并不是人类的目的,人类注定要追求某种更高的目的。“人在尘世的生活之后还另有命运,这就是他在死后所等待的上帝的最后幸福和快乐。”<敏感詞>的目的是享受上帝的快乐,但这一目的并不是单靠人类的德性就能达到的,而是要依靠神的恩赐,只有神的统治而不是人类的政权才能导使我们达到这个目的。

阿认为尘世间的幸福生活表现在两个方面:它必须能引导人们将来在天堂中享受幸福生活,这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标志;它必须能保证人们了 利益,如财富、健康、收益、技能或学问等。为了保证幸福生活的实现,君主需要做三件事情:确立<敏感詞>安宁;保证不破坏这种安宁;竭尽全力扩大<敏感詞>安宁。实现<敏感詞>安宁除了靠统治者的<敏感詞>手腕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保持<敏感詞>融洽;提供<敏感詞>道德;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对于个人来说,应当做两件事:行不逾矩,修行善德;为自己谋求物质利益。阿指出有三个妨碍<敏感詞>公共幸福持久不变的原因:人不能永葆不衰,随着人事的变化,<敏感詞>状态也要发生变化;<敏感詞>成员不愿意做<敏感詞>必须的工作,或不遵守正义的原则,损害<敏感詞>治安;外部敌人的入侵,和平遭到破坏。阿认为要防止这三种不利因素的出现,统治者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做君王的接班人,防止不称职的人篡夺国家最高权力;奖惩分明,实行严格的法治;发展军备,防御久敌的入侵;关心<敏感詞>发展,提高<敏感詞>福利。

阿认为<敏感詞>生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幸福,而最高的幸福就是享受上帝的快乐。所谓<敏感詞>幸福,除了指财富、收益、健康、技能和学问外,上帝给人类立下了一个最高的标准:与上帝同在天国享受永恒的快乐。世俗统治者对此无能为力,他只能用自己的权力和权威来促进<敏感詞>福利,使它能地导致天堂的幸福,只有上帝才能并且已使他们享受这种幸福。同样,<敏感詞>和国家只是为人达到至善境界提供某种可能,它们绝然无法使人实际过幸福美满生活。只有上帝即神权,才能负起这个责任。上帝、神又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所以教会是实现<敏感詞>和国家使命的真正力量。世俗权力之服从宗教权力,犹肉体服从灵魂。一位主教就世俗权力受其支配的那些事情对世俗事务发生兴趣,或对世俗权力交其处理的问题发生兴趣,那并不算是越权。人对<敏感詞>和国家有独立性,但要服从<敏感詞>和国家;<敏感詞>和国家对教会有独立性,但要服从教皇;人、<敏感詞>、国家都要服从上帝,因为它们是神的创造物,由神支配,属神管理。这就是阿的神权论的梗概。

III. 君权论

阿极力论证君主管理国家的重要性,最后又用神的最高权威来收回君主的权力,因而归结到一点,一切权力来自上帝,君权是神授的。分强调,君主高于法律,法律的强制性和合法性,都来源于君主的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说,君主的权力不受法律的约束,但阿加上了一个重要的限制,即君主的意志只有在受到合理的限制时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他认为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因为君主制能维持和平与统一,“凡本身是个统一体的事物,总能比多样体更容易产生统一,正如本身是热的东西,最能适应热的东西一样。所以由一个人掌握的政府比那种由许多人掌握的政府更容易获得成功。”如果<敏感詞>由许多人统治,必然会产生意见分歧,这不如由一个人来统治的好。君主制最接近自然。

他说,自然始终以最完善的方式进行活动,最接近自然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在自然界,支配权总是操纵在单一的个体手中,例如,身体各器官间的心和理性,群蜂中的蜂王,宇宙间的上帝。因此,既然人工的产物不过是对自然作品的一种模仿,既然人工的作品由于忠实地表现了它的自然范本而益臻完美,由此必然可以得出结论,人类<敏感詞>中最好的政体就是由一人所掌握的政体。一人统治与非一人统治的<敏感詞>大不一样,前者总是呈现出一片升平气象,公道之风盛行,并且财富充盈而民情欢腾,后者常常由于倾轧而陷于分裂,并纷争不断。君主制是防止暴政的上策。

他说,上帝安排一切事物都以帮助善的产生为目的,仿佛天意要让从单一的根源产生的善的力量强些,让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产生的恶的力量弱些。有道的政权最好由一个人来掌握,因而也就是由强者来掌握。君主制虽则可能蜕化为暴政,但它所带来的恶果比多数人执掌的政权变成腐败时为少。一个<敏感詞>的最大危险往往多半不是产生于一个执政制,而是产生于多人执政制,而且多人执政制往往会使其中的一个人利用纷争占居领袖地位,然后演变为暴政。君主制符合神定<敏感詞>秩序。正如上帝创造的宇宙有高级和低级之分,低级的应受制于高级的一样,人类<敏感詞>也有上等人与下等人之分,而前者就应该统治后者。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天然是不平等的。才智杰出的人自然享有支配权,而智力较差但体力较强的人则看来是天使其充当奴仆。如果人类<敏感詞>不受那些比较聪明的人管理,它就会证明是缺乏合理的秩序。宇宙是由一人统治的,这种统治以至善或最高功德为目标。一人执政的政体能够求仁得仁,指引被统治者获得幸福。

阿又认为,奴隶<敏感詞>是人类堕落和上帝惩罚的结果。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并没有主人和奴隶之分,只是由于人类犯下了罪恶,上帝为了惩罚人的罪恶,把人类划分为奴隶和主人,让奴隶在痛苦中洗清自己的罪恶。所以奴隶要忍耐自己的痛苦,以便死后能享受天堂的幸福。奴隶只是身体属于主要,而心灵属于自己,主人依照基督教的教义来对待奴隶,主人不得出卖奴隶,不得干预奴隶的婚姻。他援引塞涅卡的话说:肉体是一个奴隶,并且受一个主人的支配,但精神却是自由的。他又说:在缔结婚姻或誓守贞操等问题上,奴隶毋需服从主人,子女毋需服从父母。阿认为上帝创造人,就是要人去管理有形的东西,对有形的东西具有支配权。财产是有形的东西,所以人占有财产是符合自然法的。就人类占有财产的形式而论,他认为私人占有要胜过公共占有。他指出以下几点可以证明私有制对于人类生活是必要的:一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东西比对大家共有的东西更关心;二当人们各自照料自己的事情时,<敏感詞>事务总是井井有条,而大家一同做事时,事情却搞得一团糟;三每个人都拥有一些私人财产,<敏感詞>就比较和平,而大家共同占有财产时,往往要发生纠纷。

阿认为物质财富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而准备的,但是一个人占有财富时,不应妨碍<敏感詞>的人对财富的占有。换句话说,人们只应占有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那部分财富,占有过多的财产势必要影响别人对财产的需要。他认为,占有过多的财产是一种罪恶,富人应当把剩余的财富分配给穷人。如果穷人急需财富又得不到满足时,可以用各种形式从富人手中获得所需要的财富。他说:一个人无论有什么多余的东西,自然应该给予穷人,供给他们生活的需要。如果一个人面临着迫在眉睫的物质匮乏的危险,而又没有<敏感詞>办法满足他的需要,那么,他就可以公开地或者用偷窃的办法从另一个人的财产中取得所需要的东西。严格地说来,这也不算是欺骗或盗窃。

阿认为商业即从事货物交换的业务,交换物品有两种动机,一种是生活需要,以物易物或以货币换取物品,这种交换是自然的和必要的。另一种是交换是以货币交换货币或以物品交换货币。这种交换不是生活的必需,而是为了牟取高利,这是商人干的事。第一种交换是自然的需要,应该提倡,第二种交换违反自然,助长利欲,具有恶劣的性质,应当受到遣现。他说:靠重利盘剥获得的金钱是完全违反自然的,靠交换牟取高利和放债得利是不公道的,是违反正义的行为,人们不应当获取这样的非法钱财。但阿认为,当一个人使用他从贸易中求得适度的利润来维持他的家属或帮助穷人时,当一个人为了公共福利经营贸易,以生活必需品供给国家时,当他不是为了利润而作为他的劳动报酬而赚取利润时,这种交换是合乎道德和正义的。阿反对商业贸易,反对商人抬高物价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主张公平和自然的价格。他认为商业往往招来许多外国人,造成<敏感詞>文化和习俗的变迁,使<敏感詞>陷入堕落,道德为之败坏。凡以经商为主的国家都没有统一的意志,也无力应付战争。他主张一国之中商业应以供给需要为限度,国与国间的贸易也应多出口少进口,进口铳仅限于本国的需要。他认为国家最好远离海岸,避免外国习俗的侵入。但是一个国家也应有一定的海岸线,以便从国外得到必需的物品。

阿还论证了君权出于神权。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君主施仁政是应得到报酬的,但是人世的荣耀不中心酬劳君主的职务,对君主的恰当酬劳只能来自上帝。国王是神的佣人,是神派他到人间伸冤的,惩罚作恶者的,君主是牧羊人,是上帝的群羊的牧人,因此,国王必须期望从上帝那里获得酬劳以报答他的施政,而上帝所答应给予的不是世俗的而是天上的报酬,是一种只能在上帝那里找到的报酬。阿认为,贤明君主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上帝通过先知答应他的人民,作为一个巨大的恩惠,他要把他们放在一人之下,只有一个君主来统治他们大众。”暴君也是上帝派到人间的。暴君不是根据理智而是根据情欲行使职权,实际上与禽兽毫无分别。恶人掌权,民就叹息。一个国王变为暴君,人们应对他采取什么态度?阿说,如果暴政不那么过分,就可以在一个时期内有限度地加以容忍。公民不能杀死暴君,因为彼得教导我们不但要服从善良温和的君主,而且也要尊敬乖戾的君主。单靠人的力量无法反对暴政,必须求助于万王之王的上帝。上帝有力量使一个暴君的铁石心肠变为柔和。对那些不值得感化的暴君,上帝或者使他处于无能地位,或者把他从众人中驱逐出去,或者把他投入海中。上帝终归有力量把他的百姓从暴君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是重要的还是人们必须避免作恶,因为恶人根据神的准许而得以实行统治,是对于世人的罪孽的惩罚。恶人是上帝派到人间的。暴君是上帝派来的,处置暴君和收回暴君的权力也只能是上帝。

一个君主应该体会到,他对他的国家已经担当起类似灵魂对肉体、上帝对宇宙的那种职责。如果他对此有足够的认识,他就会感到自己是被派定以上帝的名义在其全国范围内施行仁政。所以当人君的,应当毫不犹豫地为圣坛服务,从而证明他们相信,只有地神权的尽心尽意的忠诚服务,才能正确地行使世俗的政权。阿的<敏感詞>思想的主要内容,就是上帝创造一切,统辖一切,支配一切,主宰一切,一切创造物都归结为上帝,都以上帝为其最终目的。教会追求的就是上帝的目的,即超自然的善和公共的善,所以教会高于<敏感詞>和国家。<敏感詞>和国家的建立也是为了公共的善,最终追求上帝的目的,所以在超自然的生活中必须服从教会。君主是上帝的仆人和教皇的臣下,必须服从上帝和教皇,尽管对尘世生活拥有支配权。至于人,是<敏感詞>动物,有权过幸福生活,但是必须服从世俗统治者,并且追求上帝的目的,最终服从上帝。简言之,天地间的一切都必须以上帝为最后归宿。

阿认为家庭起源于自然法,是人类原始的和基本的<敏感詞>生活形式,是人们进行<敏感詞>交往的第一个结果。家庭的功能是生育和教养,这个功能导致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私有财产和财产继承权的出现。他认为一夫一妻制是符合上帝要求的最理想的家庭形式。他认为从身体、生理和意志上看,妇女的本性是懦弱的,所以妇女在各方面都要依靠男子的帮助。只有在生育方面,男子才依靠女子。他说:女子是从属于男人的,因为无论是在意志上,还是在体力上,女人都是天然懦弱的。男子是女子的起源和目的,就象上帝是每个创造物的起源和目的一样。所以,妇女不应占有任何<敏感詞>地位,她只是男子的一个部分,是男子的自然助手,她应该服从和接受男子的指导和训练,只有这样,妇女才能得到她应当得到的幸福和满足。

阿与奥都为神权和教会至上的地位辩护,又为世俗统治秩序效劳,但奥主要是利用柏拉图的理念论,论证上帝存在和神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神学体系。而阿主要是利用亚里士多德哲学,建立起自己的体系。其原因是:12世纪中叶,亚氏的哲学传到了西方,这为异端的思想提供了一些可资利用的材料。教会虽然采取多种方法禁止传播亚的著作,但结果却适得其反,亚的著作更加广泛地传播开来,并在学术界占有主导地位。人们被一种新的观念所推动,新的观念和新的思想方法的影响又逐步形成以大学为中心的精神生活,使之在<敏感詞>是蔓延开来。

其中巴黎大学的西格尔为代表的一批人,追随阿拉伯哲学家阿维洛依学说,形成阿维洛依派,他们依据亚的哲学,试图视国家为人类最高成就的新思想,认为这种新成就能为人间变成天堂开辟道路。在这种新思想和新方法面前,奥古斯丁的悲观论受到了挑战和责难,基督教信仰及其哲学基础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基督教世界秩序遇到了很大威胁。恢复赤裸裸的神权统治和建立宗教裁判所,并不是,也不能成为对付这种冲击、扫除这种威胁的有效办法。奥的神权论当然也不足以抵挡如此扰乱人心的思潮,于是教会改变策略,准许在教会学校讲授亚氏哲学,让正统派神学家歪曲和利用亚氏学说中的消极因素,调和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基督教神学。

在这批神学家中,做得最出色的是阿奎那,他不仅使教会相信,亚氏体系比柏拉图体系更适于作基督教哲学的基础,而且还使之相信,阿维洛依主义等异端派都歪曲了亚里士多德,即使是在纯哲学问题上瓞亚里士多德也是不能容忍的不虔诚行为。教会是一种<敏感詞>组织,一种建立在特定教义上的<敏感詞>组织,而它的教义就是一种<敏感詞>哲学。如果说信奉柏拉图的奥古斯丁意味着这种<敏感詞>哲学的第一阶段,那么自称信奉亚里士多德的奎那就把这种<敏感詞>哲学推到了第二阶段,使之形成为中世纪的一种综合的包罗万象的思想体系,即中世纪的典型封建神学体系。阿<敏感詞>思想的核心就是上帝主宰一切,他主张尘世生活依附于天堂的精神生活,<敏感詞>依附于宗教,国家依附于教会,皇权依附于教权。他的全部神波说教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旧秩序。他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敏感詞>思想,并对它进行了神学的改造,使之变成为教会和封建统治者奴役和欺骗人民的思想武器,因而一跃成为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权威。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经院哲学和僧侣主义抓住了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僵死的东西,而不是活生生的东西。这个体系所产生的<敏感詞>影响极其恶劣,它突出地表现在这样几方面:罗马教会把他尊为神学泰斗和最高哲学权威,就在此后一个漫长历史时期内依据他的思想体系回答一切哲学问题、<敏感詞>问题和<敏感詞>问题;在宗教改革时期,人们以他的教会权力理论来对付由近代主权国家兴起所产生的新局势;到17,18世纪,他的神权论又被用来反对启蒙思潮和政教分离运动;在现代,马里旦等一批教会卫道士则复活阿奎那理论,鼓吹新托马斯主义,攻击马克思主义。不过,阿奎那的影响鼎盛时期也只限于资产阶级文艺复兴运动以前。随着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两大<敏感詞>运动的兴起,随着教会的衰落,阿奎那的综合思想体系开始了崩溃的过程。

*

以下是这份资料贴在拉莫德庄园BBS时众鬼的提问和CountD的答复,变音在此做成了FAQ,以供参考。
(若有学术性错误请千万指出^^):

Q:那在基督教里,使徒算是啥称号?
A:指耶稣的十二门徒,也指早期的基督教传教士,后来也用来指称一些高阶的神职人员。而门徒真正意义,是指完全臣服于真理,并准备随时将其身家,财产,性命都奉献给真理的人。

Q:对尤太和基督教之间的夙仇一直相当混乱。本来源于同一教派的 两派这样互相残杀……
A:犹太教是本原,但由于统治黑暗,所以分裂出基督教,在当时也算是叛教者,受到镇压,自然是夙仇了。

Q:二战时德国人迫害尤太人是因为这个信仰问题吧?
A:二战和信仰基本无甚关系。一次大战后,德国上下都在找战争失败的原因。上层<敏感詞>为了推卸责任和找替罪羊,于是就抛出了所谓犹太人是<敏感詞>毒瘤的奇谈怪论。29年全球经济危机,而只有犹太人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享受因他们自己精于算计而带来的成果。更加激起了个别人的不满和愤怒。1930年纳粹党兴起,希特勒在其作品《我的奋斗》中就公然叫嚣要铲除<敏感詞>的毒瘤犹太人,他认为就是犹太人与同盟国有<敏感詞>交易,才导致一战的失败,从而让像他这样的爱国者流落街头……

Q:波斯人是不是犹太人,希伯来包括波斯不?
A:波斯人也叫伊朗人,是伊朗民族之一,现在信仰的都是伊斯兰教。

Q:罗马人那时候信仰什么呀??
A:罗马那时侯是什么时候?一直都会听到罗马天主教这样,罗马帝国是由天主教教廷统治,是宗教基地,不过他们统治下的很多国家都是基督教国家,对后来的新教改革实行镇压。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上,我也有好些不清楚的地方……

P.S.(By Lamort):

我对正统教会不愿意承认的“伪经”特别感兴趣。比如说诺斯特教徒宣称恶魔以蛇身出现,事实上是要帮助人类,他将上帝隐匿的基本知识教于亚当和夏娃。上帝这个统治者只是个自私的兽神,他创造世界却想愚民奴役人类。恶魔教夏娃和亚当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他们吃后明白了很多事情,看见了创造自己的神其实只是很厌恶他们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4:40:39 | 只看该作者
II

在基督教演化的过程中,基督教的信条逐渐理论化、系统化,从公元2世纪中期起,在基督教教会内部先后出现了一批基督教教义的制定者,这些人后来被教会称为教父,即教会之父。他们通过注经和释经,使自己成为解释基督教信仰和教条的权威。他们搞的神学理论被称为教父学。教父学的内容包括:三位一体说,上帝是世界的主宰,是一个有意志、有智慧、有感情的人格化的神,具有圣父(天上的上帝)、圣子(地上的救世主)和圣灵(连结圣父、圣子和人的东西)三重人格。

* 上帝创世说 *

世间万事物都是上帝从虚无中创造的,包括日月星辰、光明黑暗、陆地海洋、鸟兽木石等全部生物和非生物,都包括在上帝六天创造出来的故事里。人也是上帝的。上帝用地上的尘土捏成人的形象,然后注入灵魂,从而使之成为人。原始罪恶说,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在天堂的花园伊甸乐园里,在蛇的鼓动下,偷吃了智慧果,犯下大罪,受到上帝的惩罚,被打发到地上劳动受苦。他们因吃了智慧果而有了智慧,懂事晓理,能生儿育女,传下人类,但是他们的子子孙孙就因此而有罪,命里注定世世代代要受苦受难,要为他们的祖先赎罪。

* 救赎说 *

世人遭受苦难而又无法自解,只能指望上帝派一救世主来拯救。这个救世主并不拯救世人脱离现实苦难,而是教人忍受苦难,信奉这个救世主,以取得灵魂的得救。天国报应说。人生只是参拜上帝的旅途,风中的烛光。信徒今世受苦,死后可升入天堂,得享幸福。人们应该忍受苦难,鄙视现世生活,绝情去欲,过清静禁欲生活,以求死后灵魂得救。不然的话,只能堕入地狱,永受苦难。基督教的<敏感詞>原则颂扬怯懦、自卑、自甘屈辱、顺从驯服,总之,颂扬愚民的各种特点,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有人打你的左脸,你便把右脸转壹由他打。不要以恶报恶,要爱你们的仇敌等。教父学鼓吹蒙昧主义,推崇信仰,贬低理性。早期著名的教父德尔图良有一名名言:正因为是荒谬的,所以我才信仰。教父的<敏感詞>学说是古希腊亚里斯多德主义斯多葛学派与神学理论的混合物。

*

教父们认为,人天生具有<敏感詞>性,<敏感詞>是自然的产物。在没有强制性的政府出现以前是人类<敏感詞>的黄金时代,那个时期人类没有堕落,人人都是善良的,快乐的,不需要任何政府。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类受自然法的支配和保护。政府是人类堕落的产物,它是用来补救人类的罪恶的。各种<敏感詞>制度,如父权家庭、私有财产、奴隶、国家等都具有这种作用。它们都是为了帮助人们弃恶从善,将来能进入天国。君主是政府的代表,君主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因而是神圣的。君主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者,任何人都不能反叛他,反叛君主就是反叛上帝。所以现实的<敏感詞>结构、职业、分工、制度都是合理的。奴隶制度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奴隶要绝对服从主人。

教父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但是工作也有好处,它可以使人有能力施舍,可以有私人的财产,还可以锻炼身体,培养勤俭的美德。所以教父们把工作看成是一种义务。教父认为商人的地位比农人低,因为商业使人贪心不足,违反爱的原则。商人利用他人使自己致富,不是美德而是罪恶。教父禁止放贷生息。教父还主张<敏感詞>救济应体现爱的原则。

在家庭、婚姻观方面,教父基本上继承了早期基督教的思想原则,他们也主张一夫一妻制家庭,认为它是维系<敏感詞>或国家的基础,是最根本的<敏感詞>制度。婚前男女都要保持贞操。父母应以伦理、道德、宗教来教育子女、教父严禁任何杀婴、堕胎和节制生育的行为。男女双方一旦结为夫妻便不能离婚。教父认为,男女不能平等。女子不得出门,要担负起全部家务,服从丈夫的意志。

在国家和教会的关系上,教父认为,教会要高于国家,国家不得干涉教会的事务,尤其是在信仰和道德方面,教会具有绝对的权威。

*

教父学的最高权威、基督教教义的集大成者是奥古斯丁(ST.AUGUSTINE,公元354-430年),生于北非塔加斯特一旧贵族家庭,父亲不信基督教,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青年时代生活放荡,曾到迦太基学修辞学,起初赞成亚里士多德哲学,后来几经改变,信奉与基督教对立的摩尼教,并在哲学上成为新柏拉图主义者,认为整个世界无非是一面镜子,人们所看到的世间一切事物都仅仅是神的旨意的反照。后来在母亲的教诲下,特别是384年到了意大利的米兰任教授之后,受到米兰大主教阿布罗斯的影响,在30多岁时接受其洗礼成为基督徒,388年回到北非,最初在非洲担任过牧师,后来升任希坡城主教三十五年。任内从事教会组织工作和基督教哲学著述。

他的神学著作有《论自由意志》、《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教义手册》、《忏悔录》等。《上帝之城》写于412-426年,目的是反对异教,为基督教辩护。其时,罗马帝国不断遭受日耳曼族侵扰。410年,西哥特人攻陷永恒之城罗马,大部分奴隶主贵族被处死,或被俘被卖为奴隶,或外逃他地,罗马被洗劫一空。旧奴隶主贵族据此攻击基督教,说它不仅未能保护罗马,连它的教堂本身也被洗动,认为这是392年起强制推行基督教,取缔传统罗马国教所致。一个罗马官员要求奥回答这种指责,奥乃欣然命笔,写成此书。

后来的教会把他的著作和圣经一起视为经典。他极力鼓吹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为欧洲中世纪的<敏感詞>罪恶提供了理论根据。奥的神学理论是建立在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他的哲学观点接近新帕拉图主义,具有神秘主义色彩。在神学理论和哲学观点的指导下,他建立了自己的以神权<敏感詞>为核心的基督教<敏感詞>思想。

他的基本思想是:人是两个城市的公民,一是他出生的城市,一是上帝城;人的本质是双重的,他是精神又是肉体,因此他既是这个世界的公民,又是天城的公民。人的一生的基本事实就是人的利益析区分:以肉体为中心的世俗利益和专门属于灵魂的另一世界的利益。人类历史目前正在并且永远必然为两个<敏感詞>之间的竞争所左右。一方面是人间的城市,这个<敏感詞>是建立在人的低级本质的世俗的、饮食的和占有的冲动之上的;另一方面是上帝之城,这个<敏感詞>是建立在对上天的和平与从精神上得救的希望之上的。前者是撒旦的王国,它的历史起源于天使们不服从,这一王国特别在亚述和罗马这两上异教帝国得到体现。另一则是基督王国,它最初体现在希伯莱民族身上,后来则体现于教会和基督教化的帝国。历史乃是这两个<敏感詞>之间的斗争和上帝之城必然取得最后胜利的动人故事。

(只有在上帝之城2拍苡泻推剑恢挥凶诮痰耐豕?攀怯篮愕摹U饩褪前露月蘼淼拿鹜鏊?鞯乃得鳎核?械娜思渫豕?厝灰?鹜觯?蛭?浪椎娜ɡ?烊皇潜浠?蕹6?植晃榷ǖ模徽庖蝗?κ墙?⒃谌说谋拘灾凶詈蟊厝谎荼湮?秸?屯持斡??哪切┓矫嬷?系摹K?嘈畔执娴娜?κ怯缮系酃娑ǖ模??硕愿蹲锒瘢???遣坏靡巡攀褂帽┝Γ?┝κ巧咸熘付ǖ木勒?锒竦氖侄巍R虼怂?⒉蝗衔?饬礁龀鞘惺敲飨苑挚?摹H思渲?鞘悄Ч砗鸵磺卸袢说耐豕??系壑?鞘墙袷篮屠词朗炅俗锏娜嗣枪灿械摹T谡?鍪浪咨?钪校?礁錾缁崾腔煸谝黄鸬模?挥性谧詈笊笈惺辈欧挚?摹=袒岬睦?肪褪巧系墼谌耸兰涞睦?罚?死嘧詈蟮墓樗薏皇窃谌思涠?窃谔焐稀H耸赖纳?罹褪巧系鄣纳朴敕磁丫?榈亩裰?涞囊怀∮钪娣段?诘亩氛?杼āH死嗟娜?坷?纷?系卣瓜至松系鄣木仁兰苹??渲薪袒岬某鱿衷虮曛咀啪龆ǖ墓赝罚?哟巳死嗟耐沤峋鸵馕蹲?strong&gt;基督教的信徒在教会的领导下的团结。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必然是基督教的国家,它服务于一个因有共同的基督教信仰而组成的<敏感詞>,并有助于把宗教的利益明显地置于所有<敏感詞>利益之上的生活?)

I. 神权论
上帝主宰一切。他认为上帝的神性在于他的不变性、创造性、永恒性和全善性。各人的理性虽然不同,但都是追求至高的善,即真理这个共同目标。真理不是私有的,而是共有的,共有的东西不能在个人中存在,只能超越一切人而存在,这个存在就是上帝。真理就是上帝。人要获得真理,就要依靠信仰,而不能依靠理性。只有通过信仰才能领会上帝,而后获得真理。他强调世界是上帝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上帝是全智全能的,根本无需现存的质料,就可以在一无所有中创造出世界来。上帝既然创造了一切,上帝的意志和活动也就支配一切,一切都是上帝规定的,没有天命,别说世界不存在,就是一根头发也不会从头上脱落下来。他认为,罗马之所以陷落,是罗马人的过错造成的,是上帝事先安排好了的。罗马陷于异教徒之手,是受神意和法则支配,不是推行基督教的结果。他同意基督教<敏感詞>教父的关于人类起源于自然说,认为人类最初是善良的,后来违反了上帝的意志变得堕落了,人性便随之变坏了。须要有许多制度来节制和消除人的罪过,这样<敏感詞>制度产生了,国家建立了。制度和国家的建立是上帝的旨意,统治者是上帝在地球上的代表,人民应该服从。私有财产是国家的产物,只有国家才能私有财产原存在。财产权应该有限度,国家要没收超过限度的财产。

他认为习俗和法律是<敏感詞>控制的重要因素,人民应该服从本地的习俗和法律。他说某一城市或某一国家,或因为习惯或由法律所定的规章,不应为市民或侨民随意破坏。但是,如果一个地区的习俗和规章与天主的命令相违背,那么这个地区的人民必须放弃旧章,服从天主。君王有权力按天主的旨意更改旧章,颁布新法。奥认为,法官的工作是以心治心。法官在特别注意审判别人的良心。他似乎把法律与道德等同起来,他强调法律要追究犯罪者的主观动机。

奥认为盼望和平是人的天性,所以<敏感詞>控制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敏感詞>和平。他所说的和平是指有秩序,即有秩序的统治与服从或有秩序的命令与遵守。他说:万物的和平是一种被安排得很好的秩序,秩序就是有差异的各个部分得到最恰当的安排,每一部分都安置在最合适的地方。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就是一种相互协调的秩序,这种秩序的表现就是:爱上帝、爱邻人、爱自己;一个家庭的和平是家庭成员之间建立一种有秩序的统治与服从。丈夫指挥妻子,父母指挥子女,主人指挥仆人,妻子服从丈夫,子女服从父母,仆人服从主人。一个城市的和平是在公民之间有一种命令与遵守的秩序。君主按天主旨意规定法律,人民必须遵守法律。在他看来,服从君主和天主是人类<敏感詞>的共同准则。天国里的和平是上帝与上帝的创造物之间达到了最高的秩序和一致。只有服从上帝、服从法律、服从命令,服从君王的统治,人间<敏感詞>才会有秩序,有和平。反之,<敏感詞>便会失控,会由于它的罪过而带来种种灾难,到那时,<敏感詞>即使想用一套秩序来维持和平也是徒劳的。<敏感詞>要想控制在和平的秩序之内,还必须把人们的躯体的和平与灵魂的和平结合起来,这样可以加强生活的良好秩序。所谓躯体的和平,是指把人的躯体的欲望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因为躯体的欲望是没有限度的,无法满足,它是引起纷争的根源。只有控制欲望的限度,才有助于灵魂的安静,<敏感詞>才会处于控制状态。奥认为越轨行为都根源于争权夺利和耳目之娱,只有虔诚地听命于天主才能清除轨的恶习。

奥指出,奴隶制度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它起源于人的罪恶。人是有罪的,不管谁犯了罪都要受到惩罚,所以人因为犯了罪而受到奴役是公正的,这是上帝的旨意。他说:罪是奴役制度之母,是人服从人的最初原因,它的出现不是越过最高的上帝的指导,而是依照最高的上帝的指导,在最高的上帝那里是没有不公正的。上帝仅仅把恩典赐给他所选中的人,即选民。到一定时间,上帝选召这些人,给他们以信心,给他们以爱,激发他们的行善愿望,保护他们不致误入歧途。这些选民就是上帝的儿女,那些未被选中的人,就是弃民,上帝仍让他们处于罪恶和永受惩罚之中。

奥鼓吹所有的人都要遵守上帝制订的自然秩序,奴隶要高兴地服侍主人,主人心安理得地奴役仆人,这样<敏感詞>就会实现公道,消灭一切暴力和罪恶。他说:奴仆要顺从他们的主人,并且要愉快地、善意地服侍主人,以此为目的,如果他们不能从他们的主人那里得到自由,那他们就把他们的奴役作为自己的一种自由,不用虚假的怕而用忠诚的爱服侍主人,直至不公道消失。这样,一切人的暴力和国家被废除,就只有上帝是一切了。如同奴隶必须服从主人一样,人们必须服从君王,服从君王颂布的法律,因为服从君王是人类<敏感詞>共同的准则。君王之上有天主,君王之权来自天主,不仅要服从君王,更要服从天主。人类<敏感詞>中权力有尊卑高下之序,下级服从上级,天主则凌驾一切之上。显然,奥对奴隶制度的论述完全反映了罗马奴隶主的阶级利益,他的理论完全变成了罗马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工具。

II. 教权论

两种<敏感詞>。奥从神权论出发,进而宣扬教权高于俗权的教权论。他说,人类<敏感詞>本来是统一的,后来亚当有罪,破坏了这种统一,因而出现了两种<敏感詞>-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上帝之城有两重含义,一指永恒的幸福;二指世上由基督亲自设立的唯一正宗的“大公教会”,它是以上帝为王,由选民组成的极乐王国,是爱神、爱人、创新、守法的王国,是完美和永恒的王国。奥的理想国家是上帝创造的国家,即上帝之城。在这个国家中,一切都与教会教义相一致,人民都是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国家的政权由教会授予,国家政权是教会的武器,用以统治基督教教徒。

世人之城也有两重含义,一指恶人在最后审判之后就要去的地狱;二指现实世界。总的来说,它是由弃民组成的罪恶王国,是受私欲、私利、堕落、不法支配的王国,是不完满的暂王国。该隐属于世人之城,他的兄弟塞特属于上帝之城。十二位先知也属于上帝之城。世人之城的典型代表是巴比伦和古代罗马,而上帝之城的代表在基督以前是犹太人,现在由是基督教会。但是,上帝之于与现实的教会并不完全等同。这是一个理想<敏感詞>,其公民不仅包括现今在世的人,也包括去世的和尚未出生的人。从这方面来说,它比现实的教会要大得多。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又只包括预定要与上帝一起生活的选民,所以比现实的教会要小得多。上帝之城的人享受着永久的和平,世人之城的人,缺乏理智,只追求躯体的、有秩序的国家,以及受命令控制的欲望,追求的仅仅是肉体的舒适,欢乐的满足。追求无穷的现世享受的人绝不能进入上帝之城,只有正直的人,才能成为上帝之城的成员。奥强调这两种人和两种<敏感詞>的区别的永久不变性。人类历史就是这两种人两种<敏感詞>斗争的历史。“在我们现世的斗争中,不是痛苦取得胜利,然后由死亡来驱尽它的感觉,就是天性取得胜利,并由它来驱尽痛苦。可是在那里痛苦将永远作难;而天性则将永远受苦。二者都将忍受持续的惩罚。不属于天国的人将永远遭受困苦。两种<敏感詞>的斗争将以上帝之城的而告终。上帝之于之所以必胜,是因为它高于世人之城,人类最终要靠上帝而得救。

他说,罗马人的<敏感詞>生活本身是好的,尘世的罗马人曾以勤劳、节俭、谨慎和良好<敏感詞>而取得成就,但由于亚当堕落而造成的人类原罪,使罗马人后来犯下了种种罪恶,造成了自己的坠毁而卷进了苦海。这证明世人之城最后终将沉沦,这是天意。奥认为帝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并不是最重要的,它们只是神预定的旨意中的一个片断,世人历史最后必将归之于上帝之城。世人要摆脱沉沦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顺从天意,进入上帝之于。这个上帝之城,就在地上,就是现实的基督教会。

奥认为在地上的国家中,家庭有主仆之分,而在上帝创造的理想国家中没有这种区分,家庭中所有成员都维持一种相互平等的关系,家庭的主人的责任是教育所有的家人都信奉上帝,主人不再需要任何指挥的权力,因为在那里,所有的人已经赎免了自己的罪恶,得到了上帝的恩典而不再受到遣责,他们已经达到了永垂不朽的境界。奥还认为,天上的理想国家尊重民族的多样性,尊重各民族之间的和平与合作。“这个天上的<敏感詞>召集还在地上,超越所有的语言障碍,它不断在扩大,不顾不同的世俗法律如何规定,它至今尚未分裂,但遵守各种不同民族的多样性,只要他们打算保存地上的和平,又不反对只崇拜一个上帝。”人要进入这个上帝之城,必须服从地上的统治者。统治者是上帝派到地上来完成某种神圣的使命的,人们不得反抗他,因为反抗他就是反抗上帝。教会就是上帝之城在人世间的现实和代表,有着发放前往上帝之城的通行证的特权,这就决定教权高于俗权。等到基督再临施行审判,世界的结局必是上帝之城的永恒胜利。

新的教会权力至上的神权国家有两个特点,一是秩序,二是服从。这种秩序与服从是由上帝规定的。他认为地上善人的一生只是奔向天国的旅和,尘世是个堕落的世界,<敏感詞>历史不过是好的与坏的、选民与弃民、神圣的与腐化的、僧侣与俗人、天国与俗国、灵魂与肉体的历史,人类的失败和宗教信仰的胜利的历史,俗人的国家必须以天国为模式加以改造,最后使两种<敏感詞>“教会与国家”合二为一。奥的神权<敏感詞>思想对以后的宗教改革家的<敏感詞>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它垄断了基督教思想达数百年之久。

*

公元5-6世纪,罗马帝国彻底崩溃以后,在西欧逐渐建立了一些封建国家。到了公元9世纪,西欧分裂成许多小的诸候国,它们完全摆脱了中央政权,实行各自的独立统治。土地所有制的等级结构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封建关系也最后确立了。这个时期就是西欧的封建<敏感詞>。西欧封建<敏感詞>的第一个等级是僧侣。古代罗马文明被破坏后,胜利者日耳曼人对罗马奴隶主阶级及其精神支柱早期基督教加以严厉镇压。他们禁止举行基督教的宗教仪式和聚会,禁毁基督教书籍,禁止修建教堂,剥夺教会财产和土地,驱逐神职人员并处死其中的不服从者,罢免全部基督教官吏,削弱了教会的影响,把基督教权威打得七零八落。但基督教并没有因此而消亡,反而得到了发展。由于<敏感詞>动荡不安,战争连绵不断,人间充满苦难,人们把希望寄托在来世上,加入基督教寻求精神的安慰。日耳曼人的文化非常落后,甚至国王本人都是文盲,常常以划十字代替签名。他们不得不接受被征服者的文化。

教会和僧侣阶层在知识和教育领域占据独特地位,这使他们不得不依靠幸存的知识阶层僧侣进行统治。教会为了适应新的情况,也愿意同统治者进行合作,相互利用。僧侣和教会成为官方的宠儿,取得了新的<敏感詞>地位,并进而扩大经济实力,使自己变成封建主。当时的僧侣掌握着欧洲1/3的土地。教会的神学教条既是论证封建统治的理论根据,同时又是法律裁判的不可动摇的信条。教会和僧 封建<敏感詞>披上了神圣的外衣。8世纪以后,整个西欧完全置于基督教的控制之下,几乎每个人都是基督教徒,教会变成了<敏感詞>团体,取代了政府,教皇取代了皇帝,教会可以制定法律,教会就是法庭。教会掌握着<敏感詞>生活的全部内容:提审刑事案件,管制婚姻缔结、征收农业税等。随着教皇权力的增长,教会的迅速发展起来。随着教会的发展西欧修道院制度得到迅速的传播。

这一制度开始于公元4世纪的埃及,6世纪传到欧洲,526年班尼迪克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使之全盘西化,成为一种制度。修道院中神父一方面负责传教布道,另一方面还从事学术研究、慈善事业和教育活动。十字军东征后从东方带回来的许多文献一般都由修道院的神父保存和研究。这样,修道院对欧洲过去的文化保存和继承都有一定的贡献。班尼迪克修道院和圣芳济修道院对这个时期的欧洲<敏感詞>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在西欧的封建<敏感詞>,教皇和皇帝为了争夺土地和权利,曾经展开过激烈的斗争。800年,教皇利奥三世为法兰克国王查理举行加冕称帝仪式,授以“罗马人的皇帝”尊号以后,教会已可与俗权并驾齐驱。从9世纪到13世纪,教权逐渐上升,教皇试图把罗马教会从世俗政权的控制下摆脱出来,使教会听命于自己的指挥。教皇要求国王放弃对主教和修道院长的任命权。教皇格雷哥利七世(1020-1085)宣布剥夺亨利四世在意大利和德意志的君权,解除臣民对他的效忠誓约,迫使他前往教皇所在地卡诺莎堡请罪。英诺森三世(1160-1216)时,教皇的权力达到顶点。他有力量决定帝国皇帝谁有继承权,使英皇自认是教皇附庸。

教权的上升,使教会更加全面而深入地卷入世俗事务中,与世俗政权共同构成一部巨大的机器,沉重地压在<敏感詞>及其低层等级头上。随着教会势力的上升,教会与世俗封建主压迫的加强,农民反领主斗争的相继出现,要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神权统治,仅仅依靠那本《圣经》和粗俗的教父学理论就显得不够了,为了捍卫宗教,很快就不得不炮制出一种象肥皂泡那样吹起来的唯理论体系。教会需要建立一种与基督教教义完全符合并与封建主义相适应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就是经院哲学。11-13世纪,是经院哲学空前繁荣的时期。经院哲学建立了极其繁琐庞大的神学体系,目的是为宗教教务作论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4-2018 Imslr.com
Powered by Discuz! ( 粤ICP备16075051号-2 )
ShenZhenShi ZhiYin Technology Co., Ltd. 聯繫我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