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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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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19:0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二女记
作者:菊开那夜(吴苏媚)

不过如此

祝英台,东晋时上虞乡富家女,女扮男装去杭州求学。路遇梁山伯,两人一见如故,携手作伴,在书院同居同宿,结下深厚情谊。三年后,祝父催其归家,在送行路上,祝英台百般暗示,并假托九妹名义以身相许,叫梁山伯早日来提亲。但梁家贫穷,梁山伯迟迟未来。祝英台由父母作主,许配给了太守之子马文才。等梁山伯做了鄞令,再来祝家问及九妹一事,方知九妹即同窗共读三年整的祝英台。两人楼台相会,为时晚矣,悲伤之余,订下了生不能同衾,死当同穴的重誓。梁山伯后悔莫及,以至于一病不起,郁郁而终,葬于清道山下。第二年,英台出嫁,特意绕道经过梁山伯墓前,一时间,风雨大作,英台在墓前失声恸哭,坟墓忽然开裂,穿着嫁衣的祝英台纵身一跃,跳进墓穴。后来,墓前就有翩翩蝴蝶飞了。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它也是独一无二的,它率先化了蝶,别的爱情故事就不好照搬照抄也化点什么了,像李碧华说的,更多的爱情,不过是化了蟑螂苍蝇,不提也罢。
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梁祝是喜剧的开端,悲剧的收场,而过程中,相互蹉跎了五年,祝英台隐瞒性别三年,梁山伯让祝英台在家里痴等两年,那么久,花都谢了,心都灰了,黄花菜都凉了。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
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燕子楼的悲剧

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后被徐州守帅张愔纳为妾氏。白居易远游徐州,张愔设宴款待他,席间,还让宠妾关盼盼歌舞助兴,白居易大为赞赏关盼盼才艺,写下了“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一诗。两年后张愔病逝,姬妾们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晃,十年过去了。白居易听闻了关盼盼守节一事,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提笔作诗,托人转交关盼盼——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苛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一个出身风尘的女子,本来就无法以忠诚贞洁来要求她,就算良家妇女为亡夫守节,也只是个人选择,或取决于夫妻感情。像关盼盼这样痴情重义的,只能说是张愔的福份,遇上一个知恩图报情深意切的女子,注意,关盼盼守了十年,而不是一年半载地摆摆姿势,沽名钓誉。惨淡哀戚地活十年,不是更难于一死之了吗?但是,向来都很悲天惘人的白居易不仅不同情她的境遇,还狠推一把,认为她应该自杀殉情,用粗暴的男权主义给她指出一条绝路,译成口语就是,你怎么不去死?
殉葬这种事有多么不人道,已不用再三论证,而殉情,完全要看个人意愿,你死了,我也无法独活,那我们就一起去。可白居易作为一个旁观者,有什么资格指手划脚呢。吃人的礼教终于生吞了关盼盼,她临死前念了一句,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你白居易稚若幼童,怎识得我冰清玉洁。她以自己高贵的死,回敬了大诗人白居易。白居易听闻死讯也大为后悔。若干年后,他归隐洛阳香山,心知时日不多,就遣散了侍姬樊素与小蛮,不想她们重蹈关盼盼的悲剧。知错能改,自然是好的,但在关盼盼一事上,白居易确实多管闲事,逼人太甚。
关盼盼也是死于扼杀过阮玲玉的那四个字——人言可畏。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已经越来越不惧流言袭击,比如璩美凤、木子美。
走我的路,让白居易说去。


找到那棵树

仅有一双妙目是不够的,须得像红拂那样,目光如矩,一抬眼就能识辨庸才与英雄。红拂,隋末唐初的奇女子,出身风尘,却身居一品诰命,这般的直上青云,恐怕泱泱数千年,只有她一人做到了。彼时,红拂为杨素府歌伎,一次偶然机会,见到了来杨素府兜售自己的李靖。当夜,她一袭紫衣,投奔李靖,两人在出逃途中遇上了一代侠士虬髯客。可怜的虬髯客只晚来了一步,他看上红拂,却被红拂以四两拨千金的手法,钉在了兄妹关系上。后来虬髯客将家资赠予红拂、李靖,远走天涯,这三人就是著名的风尘三侠。其核心人物是明艳照人的红拂,在那个乱世,如果没有慧眼,红拂便不能改变自己卑贱的命运,她将只是杨素府中一个无所事事的歌伎。在遇见李靖之前,她已阅人无数,将未来盘算了无数次。等啊等,终于等到一个有前途有潜质的年轻男子,该出手时就出手,她叩响了李靖的门,坦然直陈,要求李靖带自己走。在这个故事里,李靖是被动的,他是来寻前程的,不是寻家眷,可命运将红拂推给了他。直到遇见了虬髯客,李靖才知,红拂就是他的前程,他命中的贵人。
虬髯客在一种微妙心理的驱使下,尽心尽力地照顾着李靖与红拂,置地,送巨资,还有兵书——这对李靖功成名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红拂不够聪明,便不能将这种危险的关系平衡好,稍有差迟,就连朋友都没的做,更不用说借助虬髯客的力量扶持李靖了。当然,红拂的美丽也功不可没,如果不是美女,深更半夜去敲陌生男子的门,他怎么肯冒着被杨素追杀的风险收留?如果不是美女,大丈夫虬髯客怎么会惊艳一场,以致于不能自拔,还对李靖爱屋及乌?
一个女人,既美丽又聪明仍然不够,像柳如是,那么的人秀于群,还是不得善终。她也曾像红拂那样大胆追求真爱,走到钱谦益面前去。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不能不承认,柳如是的归宿远远比不如红拂,请原谅,我不是一个女权主义,我还是要感慨地说一句,女人的命运受制于男人。就像红拂夜奔时,对李靖说的那句——妾似丝箩不能独生,一心依托于参天大树。
一个有智慧的美女,如果不想下半辈子太凄凉,那么,她的最大任务就是找到那棵树。


红杏出墙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是什么造成了步非烟的悲剧呢,父母之命,错配了夫婿,在青年男子的诱惑下,不曾严词以拒,守得贞洁。
她到底悔不悔呢,怨不怨呢,那个山盟海誓的男人在重复潇洒的翻墙动作时,被抓了衣角,就退场了,所有的罪,都由步飞烟一肩来扛。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想来,两人也料想过万一事发如何应对,但真的到了捉奸现场,只有步飞烟在鞭子下奄奄一息。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又一次要感谢时代的进步,因为现在,恨不相逢未嫁时,可以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没有暴君敢于动用私刑,草菅人命。
但希望男主角不要跑得那么快。


永不原谅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一年后,李益升为郑县主簿,先回乡探亲,然后上任。霍小玉忧心忡忡,对情郎说,你再给我八年时间,到你三十岁时,便娶那些门当户对的,而我,落发避世。只要他最好的时光,霍小玉心知与李益的身份悬殊,绝难婚配,她亦想好了这场爱情的凄冷结局,可惜,现实比她所想的还要残忍。李益回家后,遵从母命,娶了出身名门的卢氏。想来,他父母亦苦口婆心地劝,烟花女子多无情,你走后,她自会勾搭旁人,怎会为你误了时光?
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就是这句话,使李益患上了强迫症,脾气变得极为暴躁,三娶不睦,休妻杀妾,再也得不到静好岁月。
《霍小玉传》与别的传奇故事最大区别,就是主人公性格之决绝。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霍小玉没有力量来反抗这个等级森严的<敏感詞>制度,亦没有力量与悲凉命运相抗,她死于心碎。你可以说她识人不明,心胸狭窄,伤及无辜,但,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李益负了她,她便永不原谅,诅咒他身边的所有女人,让他陷入无穷无尽的猜忌与疑虑,生不如死。也许,她仍然爱着那个薄情郎,只是,将这些情尽数化成了无以自赎的恨。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识人不明

杜十娘原名杜媺,十九岁那年,遇上了太学生李甲,两人情投意合。一年后,李甲花光了银两,就要被老鸨赶出挹翠院。杜十娘巧诱老鸨出了个赎身的低价,十天后,在老鸨懊悔不迭的目光里,带着梳妆台,从容走出了挹翠院。两人坐船南下,行至瓜州,杜十娘高歌《小桃红》时,被邻船的盐商孙富看上了。孙富便向李甲高价索买,还貌似真诚地说,你父亲岂容你娶妓女为妻,不如卖给我,替你分忧。两个男人各怀鬼胎,把杜十娘给易手了。其实,李甲忘记了,杜十娘根本不是他的,赎金三百两,一半是杜十娘自己掏的腰包,还有一半是柳遇春因为欣赏杜十娘才捐的款。
当夜,李甲垂着头,将这个卑鄙的交易告诉了杜十娘,杜十娘震惊之后,冷静地说了句,郎得千金,可觐父母,妾得从人,无累郎君,可谓面面俱到,实在是好主意。然后,一夜无话。次日,盛装的杜十娘站在船头,将梳妆台里暗藏的金银珠宝全部扔进了江水,继而,投江自尽,其实,她是死于对爱情的绝望。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从一开始,杜十娘对李甲就是有所保留的,她隐瞒了自己经济情况,她是为了试探李甲的心,可是在区区一千两银子面前,她的爱情还是败下阵来。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
她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嫁与富贵

一直以来,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敏感詞>的中坚分子。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是不是应该赞美石崇,宁可置自己于危险境地,依然不出卖心爱的女人?如果换一个卑劣些的男人,恐怕为顾全自己,先把宠妾送出手。或者感慨石崇不识时务,顽固不化,为一个女人葬送身家性命。石崇不是不怨的,他对绿珠说,我今为尔得罪。一句话,就把罪名全推到了绿珠头上。绿珠回道,妾当效死君前,然后,扑向真实的大地。
其实,怎么能怪绿珠呢?这并非一出红颜祸水的演绎,孙秀索要绿珠不过是引子,意在石崇万贯家财。石崇太爱炫耀财富,一心享受别人艳羡目光,却不知,有些目光是暗藏杀机的。
有倾城宠妾,倾国巨资,还刻意张狂,不知收敛。不懂得"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使自己陷入了两难境地。献绿珠,难免被人耻笑,堂堂石崇竟无力保护自己的宠妾,不献,却势必得罪当权者,招来杀身之祸。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即使没有绿珠,树大招风的石崇在复杂的<敏感詞>斗争中也难逃一死,就像富可敌国的沈万山。而绿珠,如果没有被石崇相中,那么,其命运显然不会如此凄烈。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只羡鸳鸯不羡仙

故事发生了苏杭,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许仙不是不知道她来历诡异,但他对于财色兼收的诱惑无法拒绝,一边忐忑,一边享用。妖是不会知道人有多坏的,哪怕只是一个怯懦的人,亦会一次次推敲她的原形,就算恩爱数载,还是将她视作异类,除之而后快,多次请来道士捉妖,捉不成,便亲自上阵,用法海的钵孟,悄悄罩了她的身,这是冯梦龙《警世通言》里的版本。
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
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敏感詞>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除非爱得很深,很深,深到不忌讳非我族类,深到无论你是什么都一样,深到恨不得我亦是妖,与你共背了罪。
林夕有一句歌词,我很爱他,我不害怕。这一句,许仙是断断唱不来的,他很害怕,不够爱她。如果不捅破这层心照不宣的纱,如果明白懵懂也是一种幸福,只是如果——许仙最终撕碎了枕边人的真相。他对于白素贞的感情完全建立在肤浅的欲念,他只是一个平常的男人。
妖不知道,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真心,是多么困难,纵然给了他全世界,他还是会嫌你出身不好。
那一日,在断桥,白素贞选错了人,或者说,错的是她自己,她没有妖的决绝,竟有人的痴缠。


鱼玄机的杀气

鱼玄机,字幼微,晚唐女诗人,出身寒微,十六岁嫁与李亿为妾,为其原配裴氏所不容,只得入咸宜观修行。李亿携裴氏转赴扬州任官后,鱼玄机在墙上贴一纸公告,鱼玄机诗文候教。从此大开艳帜,咸宜观车水马龙,她本人从弃妇变成了荡妇,过上了半娼式的生活。应该谴责她吗,怪她做人妾氏不够低三下四,怪她没有与正室斗争到底,还是怪她没有在道观里修身养性,压抑欲望,将年华寂寞地打发?鱼玄机在诗的名义下,结交权贵名士,如温庭筠、李郢,艳名远播,但命运随即出现悲剧性的转变,她怀疑侍婢绿翘与情夫陈韪私通,笞杀绿翘,埋于后院的紫藤花下。在某个夏夜,有人发现苍蝇聚于花下浮土,暗召官衙勘查,事情败露,二十四岁的鱼玄机亦被处死。
女诗人不过廖廖几位,而手染血迹以身试法的只有鱼玄机。是什么使一位曾饱受正室欺凌的弱女子,变成对侍婢痛下杀手的悍妇,是什么使才貌双全的鱼玄机,一瞬间血脉贲张,理智全失?
遭受了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幸,鱼玄机性情中的恶已经被激发,她残忍,狂暴,压抑——诚然,开门纳客,看上去更自由,但女人真正想要的,绝不是频换舞伴的自由。她不甘心长伴孤灯,无声无息地过,于是,走上烟花路。鱼玄机短短一生并没有很好的爱情,李亿已老,且惧内,裴氏虐待鱼玄机时,他并没有挺身佑护,鱼玄机甚至无法在丈夫的羽翼下,做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像大多数妾氏那样。
据《北梦琐言》记载,鱼玄机之所以被弃,是因为爱衰失宠。无论何种原因,她都被命运推向了无限虚空。
她在咸宜观也曾有过梦想,希望温庭筠能带她脱离神女生涯,但事实证明,谁也不是她的救世主,她选择了这条路,只能自己孤独地走下去,左名扬也好,李近仁也罢,都不过是欢场中人。表面上放浪形骸的生活,只能使一颗敏感脆弱的心更为孤僻,阴冷,乃至于变态。鱼玄机寻寻觅觅,找不到一个栖息地。
女人,特别是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十八春

女人能有几个十八年呢,最好的时光怎么过的呢?
王宝钏,唐代的著名牌坊,被男权<敏感詞>用虚无的光环,借以掩饰自私与卑劣。
隐隐有一种声音在浮现——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
王宝钏为相府千金,抛绣球选婿,砸中了家徒四壁的薜平贵,父母不允,意图悔婚,而王宝钏却认定了天意,与父亲三击掌,断了所有情分,净身出户,这需要什么样的勇气呢。性格决定命运,此言不虚,就是王宝钏这种执着坚定的个性,才有毅力死守十八年,一句话,骨头太硬,性子太倔。
婚后不久,薜平贵从军西征,被敌军所俘。好运又一次降临,他被代战公主看上,招为驸马。想来薜平贵外壳不凡,以致于王宝钏抛完绣球就芳心暗许,而代战公主对他也一见钟情。薜平贵就此过上了幸福生活,一个男人毕生所追求的东西他都有了,而王宝钏却忍饥挨饿,以挖野菜度日,既没有精神愉悦,也没有物质享受,更没有鱼水之欢,做人可谓是毫无乐趣,不会有人把渺茫的等待当成快乐吧。
薜平贵还是回来了,整整十八年,王宝钏甚至已认不出他。令人发指的是,薜平贵利用了这一点去假意调戏,以试王宝钏的贞烈,如果他不满意,就打算割下人头,向代战公主邀媚去。看,等了十八年,如果在相逢时对陌生人和颜悦色,就是死罪。
王宝钏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薜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王宝钏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薜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
他们都说,王宝钏挣脱了封建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怎么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他确实成了气候,但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不过是场梦。她的死,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
现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剧,赠了钱财送情郎去他国求学,一年半载后,那边捎话来,对不起,我有了新欢,你不必再等。时代果然在进步,至少通讯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时间再不用十八年那么久了。


始乱终弃

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说的是以元稹为原型的《莺莺传》,与王实甫改写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喜剧不同,这是一出元稹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还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他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张生(即元稹)在普救寺一见莺莺便惊为天人,央红娘传情书,经过一番煎熬,莺莺抱枕而来,两人同居。不久,张生决定赴长安奔前程去,莺莺不哭不闹,也不提出反对意见。只是说,你对我始乱终弃,我不敢怨恨。
在长安,他将莺莺的情书给别人看——多么可耻的炫耀,别人问他有何想法,他摆出不为女色所惑的嘴脸,然后大家赞他浪子回头,迷途知返。似乎通过抛弃一个女子,道德层次就上升了。
元稹之所以不娶莺莺,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他觉得婚前同居是一种轻率行为——虽然当时他几乎没有快乐得晕过去,激情过后,这种假仁假义的才子难免会重新估量莺莺的行为,哪怕他是获益者,是主谋。
其二,他厌倦莺莺了。对于始乱终弃这一点,他与莺莺心知肚明。正像红娘所说,你既然喜欢小姐,怎么不去说媒?张生回道,说媒太慢,我等到那时,都被相思折磨死了。他不是不明白他这样做,将给莺莺什么样的毁灭,可他做了,也不曾考虑如何收拾残局。
其三,他没有混出名堂前不够资格娶莺莺,但去了长安,便觉得应娶对自己更有帮助的女子,于是娶了出身名门的韦从,对某些男人来说,婚姻的意义不是成全爱情,而是扶持前程。
莺莺并没有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该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没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嘱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牵挂她。这是一种悲凉的清醒,她愿赌服输,另嫁他人,终身不再见张生,她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掩埋了这些,淡出了。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这个女子没有纠缠他,很安静地走开了。有一些类似于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
无论是封建<敏感詞>的唐朝,还是公元2003年的今天,同居对于女子始终弊大于益,除非一开始就不想要结果,否则,最好还是不要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与一个男子演绎现代版西厢记。



芸娘的胸襟

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版的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芸娘姓陈,夫君沈复,字三白。芸娘自幼丧父,擅女红,全家生计都凭她一双巧手。生性聪颖,自学诗文,亦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种句子来。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牙齿有微瑕,更有缠绵之态——沈复说的,估计是情人眼里的西施。沈复是一个寒士,做过幕僚,经过商,会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写诗,赏赏画,还有爱花癖。封建<敏感詞>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么伉俪情深,也属于瞎猫逮着死老鼠的侥幸,而且,就算一见钟情,也会有《孔雀东南飞》这样的惨剧。芸娘因为女扮男装随夫君出游,失去了公婆的欢心,乃至于闹到分家,其实就是逐出家门。好在夫妻感情甚笃,于苦中作乐,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没有应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芸娘之所以为人称道,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太大度了,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绞尽脑汁想给沈复纳一个妾,而且要求还很高,美而有韵。在两人生活水平只是温饱的情况下,芸娘竟主动考虑沈复的<敏感詞>需求,纵然沈复谢绝,她依然微笑着物色。听闻名妓温冷香,便拉沈复去看,结果认为冷香已老,其女憨园正中她意,送了个翡翠钏给憨园,后来憨园给有权有势者夺去,芸娘便大病一场,最后,竟死了。
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强烈要求夫君纳妾的正室,而且她看上去极为真诚,即使没有钱,也宁缺勿滥。是对自己与沈复的感情太有信心,不怕失宠,还是因为太爱沈复,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无论是唐朝宁死不让丈夫纳妾的房玄龄老婆,还是写下《白头吟》的卓文君——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译成口语就是你如果讨小老婆,我们就玩完。对比这些态度强硬的原配,再看温柔的芸娘,怎不叫男人怦然心动神往之。但芸娘始终是一个奇特的个案,或者说,她的爱已经超脱了男欢女爱的狭窄桎梏,到了那种你好我也好的高尚境界。
芸娘的情操其实是不真实的,爱,说到底不能与人分享,允许我阴暗地猜测一把,这类似于一种强迫症,我就是要找个比我好的女子,看看你会不会变心——仅仅是考验。芸娘要替夫君纳妾,是一种姿态,还是确有其心,值得商榷,总之,男人还是不要对女人的胸襟抱有太多幻想。
沙发
发表于 2009-2-14 01:01:50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想到明末清初的一些扬州歌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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