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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易笔谈】之九 “叁天两地”与“五天四地”
内容提要:本文是对天地之数探讨的继续,说明在易学领域,天地之数是一个最高的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或范畴),其它概念都从属于这个概念。阴阳也是一个很高的概念,但与天地之数比较,也要居于次要地位,因为没有天地之数,则阴阳的本质就无法揭示,天地之数是阴阳的“物质”载体,是“内核”,而阴阳则是天地之数的外在表现,并且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作为天地之数本质的“五天四地”同“三天两地”,一个展现的是静态美,另一个展现的是动态美。
在对天地之数的本质的认识中,有几个问题很容易产生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申一下:
一、关于“天地数之和”。谈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人们很容易想到这是天数与地数相加的一个结果,并看作是“天地数之和”。从形式上看,天地之数是天数25加上地数30,但从实质上看天数与地数根本不能相加,因为二者具有不同的质。要想相加,就必须抛弃(哪怕是暂时的)它们自己的质,保留它们双方共同的东西即数,而后才能比较或相加,所以对天数与地数而言,天地之数是一种没有质的数;对天地之数自身而言,它不是没有质的数,而是没有质的差别的数,因为在这里数就是它的质,质也就它的数。天数的质是天,地数的质是地,天地之数的质则是数。天地之数统括或包含了天数与地数,但不归结为天数或地数。如果把天数与地数理解为一个初级概念的话,那么天地之数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更高一级的概念。打个比方,牛和马是两种不同的“质”,二者互不兼容,但在“牲畜”这个概念里,它们又有了共同点。“牲畜”这个概念包含了牛,也包含了马,但既不归结为牛,也不归结为马。使用“天地数之和”这个概念,容易使人误解为是天数与地数相加,就象是自然数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那样,从而忽略了这些概念在质上的差别。事实上,在易学领域,天地之数是一个最高的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或范畴),其它概念都从属于这个概念。阴阳也是一个很高的概念,但与天地之数比较,也要居于次要地位,因为没有天地之数,则阴阳的本质就无法揭示,天地之数是阴阳的“物质”载体,是“内核”,而阴阳则是天地之数的外在表现,并且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系辞讲“易以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又说“法象莫大乎天地”,是有其道理的。
二、关于“标准尺度”。前文谈到:“假定我们把天地之数的一个单位确定为一个标准尺度,把天数的总量和地数的总量设定为相等,那么一个天数的量为一点一个标准尺度;一个地数的量为十二分之十一个标准尺度。将这两个量再行比较,则一个天数的量等于一点二个地数的量;或者是一个地数的量等于六分之五个天数的量”。这里所说的“标准尺度”就是以五十五个天地之数中的一个为基准。而用于衡量对方的天一地二等等,只是个“尺度”而非“标准尺度”,尺度可以有多个,而标准尺度却只能有一个,不然天与地一旦发生“争执”,是没办法进行仲裁的。另外所谓的“天地之数”有三个,一个是全数55个,这是从全过程来看的;另外两个(即天25地29和天24
地30 )是从特定时间来看的,它们都有根据,也都有自己的“尺度”,但不再叫“标准尺度”。
三、关于“天狗”。有的朋友把天地之数中的零比喻为“天狗”,这个比喻是很贴切的。零是一个坐标,一个参照系。天地之数是一个从零出发的运动,又是一个返回到零的运动,因而是一个包纳了零的数,又是一个被零包纳的数。从包纳零这点看,这个零既在天地之数当中,它就势必有所吞噬,前文谈到,它或者吃掉一个天数,或者吃掉一个地数,只是不能重复计算,也就是不能同时吃掉两个。因此天地之数就由“全数”变成了“缺数”。但是在天地之数里,所有的数都是具有并列性质的“基数”。而在天数与地数“提纯”以后,“天狗”再叼走一个天数,就叼走了一个具有包容性质的“序数”,按照序数的性质,只要有一个数失去,后面的数就会自动替补,所以叼走其中任何数,原来是五个位的数就会变成四个位,从而失去五个数。于是出现了天地既不同数,也不同量的情况。前文我们使用了“现象”、“本质”这些概念,即把自身和尺度混杂的天数与地数看作现象,把提纯后的天地自身数和附加在它们身上的尺度数区分开来并视为本质。实际上这个“本质”仍然还是现象。在谈天三的来源时,我们曾谈到,天三就其自身而言,它同天一没有任何区别,只是考虑到它是在天的范围内是第二个出现,从延续或积累的角度看,也可以把它叫天二,就量而言,它是天一的两倍。如果从更深层考虑,就会看到天地自身或尺度数不是十五,而是五个,天有五个,地也有五个。这好比五个战士排队报名,于是出现了一二三四五,这本来是序数,是第一、第二的意思,可是到统计起来,五个序数变成基数相加,于是帐面上就成了十五个。天有五个,地有五个,这才是本质,或本质的“本质”。这时候如果“天狗”来叼,叼走的就不再是五个,而是一个,叼走一个地数,就变成了“五天四地”;叼走一个天数,就变成了“五地四天”。但前者是自身数,后者是尺度数。
从1:1.2,1 :1.25,1:1.16,到
“三天两地”再到“五天四地”,到底哪一个才是本质呢?笔者的看法是,它们都是本质,又都不是。在这里使用现象和本质这些概念是不好对它们进行区分的,原因是它们都有根据,又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这在以后的叙述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这里预先简要说一下,就是这种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层次的本质的分析或剥离过程,实际上走了一个正、反、合的过程,1:1.25就是“五天四地”,从“五天四地”到“三天两地”再到“五天四地”,正好走了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上,不好说谁是本质、谁是现象。就象是不好说谁是开端、谁是结尾那样。它们的区分,只有从应用范围上去考虑。1:1.2和1:1.16是可用的,但在六十四卦中就永远不会出现乾卦;1:1.5(即三天两地)也是可用的,但是永远不会出现坤卦。要使乾坤两卦同时出现,只有使用1:1.25(五天四地)这个比值,并在“天狗”叼走一个天数的情况下。这是一种什么情况呢?这是天的总量等于地的总量。这时候如果每个爻都是四个天数和五个地数,那么这样的卦就是“绝对均衡”卦。假定天量与地量正好是相反的两种矢量,那么每个爻的量就是零,整个卦的量也是零,所以乾坤卦不仅是一对包纳零的卦,也是一对被零包纳了的卦,是卦体的中心与重心合而为一的卦。不仅是“中重和合”,还有“天地和合”、“阴阳和合”、“天人和合”等,所以这是一种最完美的状态。同时又是一种僵死了的状态,因为再不会有运动、发展与变化。乾坤以后的六十二卦所用的是1:1.5,即“三天两地”。
“五天四地”同“三天两地”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一个是静态,另一个是动态;一个展现的是静态美,一个展现的是动态美。我们知道,动态虽然寓于静态当中,但静态是相对的,动态是绝对的,静态是特殊态,而动态是常态、一般态。所以易传只对常态的基础“三天两地”做了提示,而对静态的基础“五天四地”未做说明。为什么“三天两地”是动态的基础呢?这算算它们的数就清楚了,按照1:1.5计算,二十个天数的量就相当于三十个地数的量,这时候地数已用其全,而天还有四到五个数可用。正是这四到五个天数,造成了一个巨大的“落差”,成了“天地之大德”,是易卦生生不息的物质基础或根源。只是我们不知道这四到五个天数是处于发育期还是衰竭期,如果按照从零出发的运动势必还返回到零的规律推测,一旦这点能量消耗(准确说是转移)殆尽,那么六十四卦的最终结局还要回到乾坤态,所以乾坤既是开端,又是终结。一旦出现了僵死局面,那也无须悲观,因为到了哪个时候,“天狗”还会把它的“狗宝”吐了出来,物质与能量的守恒与不守恒,就是由这只“天狗”来管理操纵的。
说到“三天两地”,我们有必要提到一位前贤,这就是王夫之,他在《周易稗疏》中谈到:“三、二者,本数也,叁两者,叁之两之,从而分析以数之也。天本无三,地亦非二,以形言之,天包地外,天大而地小;以气言之,阳盈而阴虚,地得天三分之二,故谓之二,繇地之二,而见天之三,此圣人所以以三数天,以二数地,而为九、为六;为三十六、为二十四;为二百一十六、为百四十四,皆倚此以立也。其画之为象,则阴--三分而缺其一,阳则兼有二而实其中,以成乎三,其画——所谓以一函三,亦函地二,而更盈其一也”。王夫之不愧是易学大家,他敏锐地看到了阳爻与阴爻在质上的差异和天数与地数在量上的比值,但是毕竟方法直观、原始,可以说是与真理擦肩而过,但他的这一超乎前人的见解是珍贵的,惜乎三百余年来,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三天两地”是中国古代的“黄金线”。黄金线的说法,一般认为是古希腊文明的产物。实际上,周易就应用了这个黄金线。自然这个黄金线不是很精确的,绝对精确的黄金线,还有圆周律等,大概到今天还是没有找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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