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6年,两个多明尼哥教士写了一本《魔女之槌》,结果得到教皇的推荐,成为大畅销书,也是直到十七世纪为止的残害魔女(女巫)的基本说明书。在这本书中,他们描绘魔女的特征、以及其妖术,并称:「魔女是异端,是叛教者,她们值得一死。」这种理论经过演绎,导出:魔女不仅是异端,她们明知神的教义,却背弃神,服从魔鬼,所以该宣判火刑。这种想法为当时欧洲的法官所共有。 1600年为「魔女风暴」的中心,「魔女风暴」起源于十三世纪的法国,之后,席卷了全欧洲。至十七世纪末,其影响延伸到新大陆美洲,之后急速衰退。这期间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魔女被吊死或烧死,1513年,日内瓦三个月内烧死五百人,1580年德国有两个村落因烧死七千人而消灭。《魔女之槌》一书,不仅诅咒魔女及其妖术,而且诅咒一般妇女:「女人在迷信、情欲、欺骗、轻挑方面凌驾男人,她们与恶魔勾结,以弥补其柔弱的肉体力量,并用之来复仇。她们靠着妖术,来满足其无穷尽的情欲。女人群集于星期六夜晚的魔女集会(Sabbat)。……几百个魔女,对着一个男巫师,谁说没有魔女的存在呢?」这本说明书成立于十五世纪末,在这时代的前后,憎恨妇女与恐惧妇女达到了最高峰,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面。在魔女盛行的时代,因美德与超自然力而被崇拜的圣女也同时增加,虽然圣女与男性圣人相比人数较少,但是她们的种种奇迹却比男圣人有名。魔女的超自然力与圣女的超自然力非常相似,可以说是一体的两面。魔女借着恶魔的幻术而看到幻影,而圣女则看到神圣的幻影。魔女与圣女皆具有不可思议的预言能力,能够穿透他人的心灵;她们也都能在天空飞翔。魔女将恶魔的膏药涂在身上,骑着扫帚飞往魔女集会地;而圣女则能漂浮其神体,或是同时存在于两个地方。她们身体都具有超自然的记号,一边是恶魔的记号,另一边是圣痕。拯救法国的圣女贞德,现在虽列为圣女,但当时是以魔女的身分被烧死。为何欧洲人会极端的憎恨女性,同时又极端的崇拜女性?为何不面对现实的妇女,却将妇女神秘化、意象化?
评注:不难看出﹐现在所谓流行的一些女巫知识是从当时流传下来的﹐而反应女巫淫乱罪恶的"事实"是基督教徒编制的。这样的书刊发行出来让人觉得很讽刺。完全不同的两个宗教从此展开了一场战争...
魔女风暴
魔女(女巫)在残害魔女运动之前即已存在,她们以神秘的直觉力或医学知识替人看病,甚至帮助妇女生育或堕胎。欧洲人一般认为,魔女会诅咒夫妻反目,令其不孕或不能人道。她们使婴儿窒息而死,残害家畜或使之生病,使人、特别是农人的两手瘫痪无法工作,并会招徕暴风雨,在田地下冰雹。魔女的身体本身即是武器,她们发出恶臭,并使别人丧失力气。她们的眼睛能发出邪光,使别人发疯。魔女的特征有很多,最简单的判别方式是「没有眼泪」。她们与恶魔定契约而不流泪,但是一旦忏悔自白,即能再度流出眼泪。眼泪即是忏悔,能够得到神的宽恕,所以恶魔憎恨眼泪。魔女与恶魔订定血的契约书。恶魔赋予魔女超自然力,但是魔女必须发誓一生服侍恶魔。她贱踏十字架,否定基督耶稣、玛利亚、圣人、罗马天主教会、以及祈祷的力量等等。她们以自己的血记载这些内容,并签名。契约一成立,魔女即以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指甲、头发、血液等赠与恶魔,恶魔则给她们金银,并给她们飞往魔女集会的膏药,以及在地上引发传染病的黑色或灰色粉末。魔女在自己的家里饲养着其爪牙--土拨鼠、蝙蝠、青蛙、蜥蜴等。她们不断与恶魔性交,以满足其无穷尽的欲望。被举发为魔女的妇女,大部份是农村的贫穷妇女,都市人很少。她们与<敏感詞>最底层的人们交往,人们也依赖其神秘力与预言力来治愈家畜的疾病,帮助谈恋爱。她们具有药草的知识,通晓生产术,知道调毒药的方法。她们的这种善行为何会被控诉?那是因为在都市的菁英份子--司法官或教会改革者的眼中,她们不具道德意识与<敏感詞>意识,是一群麻烦人物。她们使民众染上异教徒的色彩,并危害到<敏感詞>秩序。这迷信而残暴的魔女风暴,并非存在于中世纪前期的黑暗时代,而是在高举合理主义与人道主义旗帜的文艺复兴最兴盛时期;而且煽动此风暴的人,并不是蒙昧无知的百姓,而是历代的教皇、国王、贵族、一流学者、法官、知识分子。(Catholic ; Katholieck)天主教一字,原本是「普遍的」、「世界的」的意思。在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后,西欧最黑暗的时代,只有天主教会及其文化活动带给黑暗一丝文化之光。当西欧全被日耳曼蛮族割据时,负责担任教化蛮族、建设中世纪文化的也是天主教教会。然而这些圣职人员开始堕落:贩卖赦免罪恶券、卖卖圣职、拥有情妇、忏悔室成为调戏室、修女院成为<敏感詞>场所。…… 十二世纪的法国南部,成为宗教改革先驱的聚集地。他们具有原始基督教的纯真、洁癖的伦理感。不吃肉、不喝酒、不断工作、不断教导、不断学习。然在天主教廷眼中,他们是异端份子。为了整肃此异端份子,罗马教廷改变了原先宽容的态度。十六、十七世纪,<敏感詞>也是变得不宽容。那是一个<敏感詞>强烈变动的时代,知识变动,意识型态相抗争,而魔女即在抗争中牺牲。宗教对立、神与人的秩序受到破坏、人口激增、物价暴涨、资本主义抬头、家族关系改变、传染病、饥馑等。同时,近代化的都市与农村明显乖离。
评注:以上是确切的"女巫恶行"。这场战争中以男性为代表的基督教集团打败了以女性为代表的女巫﹐从而女巫成了魔女。而这种无休止的破害开始...
魔女审判
被控告为魔女的原因有三种:1、控告;2、密告;3、谣传。其中以第三种居多。在村庄里,通常都有为别人治病、占卜的女人,她们的职业使人有点尊敬又使人有点害怕。这种妇女最容易被谣传为魔女。其次是<敏感詞>最底层的妇女,若是有天灾地变或传染病,她们很可能就被指认为魔女。除了谣传外,还有专门指认魔女的人,他们不是教会人员,而是像牧羊人那样的平凡小人物。高等法院对他们的指认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下级法院则相信他们,并利用他们来逮捕魔女。审判魔女是属于教会法庭的管辖,可是至十五世纪末,即移到世俗法庭,教会法庭只负责调查证据。嫌疑犯被逮捕到法庭后,首先做讯问笔录,但是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魔女。由于当时的法官认为:「魔女的记号没有一定的形状,大多在身体隐秘的部位」,所以就将她们的衣服脱光,甚至将体毛全部剃掉,彻底检查。如果还找不到记号,法官就在魔女嫌疑犯的身体每个部位用针刺,因为他们相信「魔女的记号没有感觉,即使用大针刺,也不感痛苦。」当时法院所采用的调查方法,可以说与<敏感詞>狂没有两样。例如一六五二年三月,日内瓦有两位医生留下的记录如下: 「我们将老妇人的眼睛蒙起来,然后用针刺她的身体。有几个地方,血喷了出来,她感到激烈的痛苦。最后,我们在她右乳房下发现豆粒大的记号。我们用拇指长的针刺进该处,她似乎不感到痛苦,也没有出血,拔出的针也没沾血迹。从以上的证据显示,她具有魔女的嫌疑。 」后来那老妇人于四月六日被处死。讯问的方法当然不会用温和的手段,相反的,通常是残酷的刑讯。刑讯的方法有很多种,第一个阶段是给嫌疑犯看各种的刑具,或者让她听刑讯其它魔女的惨叫声。如果还不自白,则进入正式的刑讯。各种各样的刑讯方法中,最常见的有:1、鞭打、恐吓、压指头、拉四肢。2、双手后绑,将身体吊起来,然后从天花板上放下绳子,使之掉下;用铁板压胫骨;烙印;穿烧红的铁鞋,再用铁槌敲打。3、消极的拷问:饥饿、不眠、跪、强制步行。4、水刑:使魔女<敏感詞>,右手拇指绑住左脚拇指,左手拇指绑住右脚拇指,投入河内。若沉下,则无罪;若浮上,则吊死。经过以上的讯问,可以说,只要是嫌疑犯,就没有办法活着出去。死刑以火刑为主。德国最后处刑魔女是在1775年,据1757年的处刑金额表,标明处刑时四十九项金额。包括:1、四匹马拉四肢;2、肢体切为四份;3、斩首、焚刑;4、绞首、焚刑……等残酷刑罚及各种道具的费用。
评注:这种以极其残忍的手段破坏女性的活动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有如此虐待人的酷刑吗? 如此的刑法﹐如果让施刑者自己来亲自尝试的话﹐他们都不可能不兆人自己是女巫﹐虽然他们是男人!
女扮男装的圣女
原则上修道女在灵魂的层次是与男人平等的。因此要压抑性需求、严格禁欲来侍奉神。有些修道女在肉体上也要和男人平等。中世初期的圣女当中,许多圣女都女扮男装。中世纪时,因为谣传恶魔会化装为美女来诱惑男人,所以男性打扮为女性被视为一种堕落。而女扮男装在宗教上说来,是想达到仅属于男性的最高灵性;在<敏感詞>上的意义方面,则是为了逃避婚姻或是忏悔过去的通奸行为。譬如说从五世纪至七世纪,埃及即有不少妇女为了逃避婚姻而落发,打扮成男装进修道院。最有名的男装圣女是女教皇贞尼。十三世纪的历史学者有不少人都有详细的叙述。她出生于英格兰,被父亲带往德国,接受初等教育。她在德国与修道士谈恋爱,于是女扮男装进入修道院。他们两人一起周游列国,后来在学问上两人都大有成就。修道士死后,贞尼想返回德国,途中经过罗马,由于她的名声远播,罗马的弟子要求她在罗马讲课。公元八五0年,她继教皇雷奥之后,成为约翰八世。然而后来,有一个从西班牙来的教士长得与她从前的男友很像,所以她再度谈恋爱,甚至怀孕。最后她在教皇行列中生产小孩,事情曝光的同时,她也与世长辞。此外,圣女贞德也是女扮男装。初期的修道女之理想,即在于具有男性美德之「无性的圣女」。从某方面说来,只要是女性,即无法得到救赎。
评注:女性为了生存和发展已经到了必须掩盖自己性别的地步﹐可见当时是何种情况。圣女﹐只是一种<敏感詞>典范﹐而这种典范树立的根本是叫女人闭上嘴巴﹐安安分分的做一个道德楷模﹐就好象上面说的﹐这位圣女也有七情六欲。而当自己与相爱的人有了孩子﹐并被揭穿﹐她自己都活不下去了。难道不说明问题吗? 如果当时的世道是赞成她这样做的话﹐她还能"与世长辞", 所谓史书记载的去世到底是怎幺样的人生结局呢?我们知道在中国历史中很多史书上记载的人物"英年早逝"或"与世长辞"都有很多不肯告人的秘密﹐而以上的一句"与世长辞"﹐却并无多言。不能不让我想到很多。
绝食的圣女
中世纪初期的圣女主要是富裕的贵族家庭出身。而到中世纪后期,除了都市的上层中层市民阶级之外,也有婢女或农妇出身的圣女诞生。初期的圣女强调圣性与处女性,到了后世,即使结婚的妇女也可以成为圣女。而且这个时代,甚至还有人不须住在修道院内,只是个敬神的俗人也可成为圣女。十三世纪之后的圣女,隶属于神秘主义,经常有幻觉,激烈的绝食,并强烈的渴望拜领圣体。此时期的拒食症可称为「神圣的拒食症」,其目的在于拯救灵魂,使灵魂臻于完美。绝食的圣女以北意大利出现最多,例如圣芳济的同伴--圣克拉拉。她本是阿西西的贵族,她父亲与亲戚曾劝她结婚,但都被她拒绝。她接受圣芳济的感化,委身于清贫、祈祷的生活。圣芳济修道会是以彻底的清贫、赞美大自然、追求美感为目标。圣克拉拉每周一、三、五完全绝食,其它的日子也仅吃些少许的食物。这种激烈的绝食终于导致她生病。于是,圣芳济命令她每天要吃1.5盎司的面包,最后终于恢复健康。与温和的圣芳济修道会不同的是多明尼哥教会。多明尼哥教会所属的圣女更加个人主义,绝食也走极端。多明尼哥教会是以宣扬真理为目标,并且倾向冥想与禁欲。多明尼哥教会的圣女,于十四世纪至十六世纪初叶人才辈出。她们通常于幼儿期丧父或丧母,而且她们也都有在立志出家与被迫结婚之间挣扎的经历,这似乎成为她们激烈绝食的原因。她们也比其它的修道会有更多人因为绝食而死。绝食圣女中的代表人物是圣女卡德丽娜(1380年殁)。她加入多明尼哥教会的第三教会,一生致力于救济穷人与病人。她于年轻时即开始绝食,还为满十六岁,她就限制自己仅能吃三种食物--面包、生菜、水。五年后,她父亲去世。此时,她产生看到耶稣基督的幻觉,从那时起,她食欲尽失,连面包也不吃。至二十五岁时,她几乎什么食物都不吃。食物一入口,她就感到激烈的痛苦。若有人强迫她吃,她皆无法消化而吐出。她的听罪司祭命令她一天至少要吃一次,可是她吃了之后,身体感到激痛,而且全身浮肿起来。她越吃,病情就越重,几乎濒临死亡。最后,她仅喝少许的水,并啃些苦草。她唯一的滋养物就是圣体面包。而她不知疲倦地活动,不断祈祷,为慈善与和平而奔走各地,写了无数的书信。她不吃地上的食物,只靠天使带来的粮食而活,她几乎过着天使的生活。她一方面成为受人崇拜的圣女,一方面也有人说她是魔鬼附身的魔女,从魔鬼那里获取营养。圣女与魔女只是一线之隔。她于1380年死亡,享年三十三岁。
评注:三十三岁! 我认为女人在三十出头还不能算老﹐但以上让我看到的却不能不惊叹:这个女人活得太久了。 基督的圣经有让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的美丽正因为它是主赐予的﹐所以不能轻易放弃﹐但是我觉得当时的人们却把一个歪曲理解教义的女人称为圣女。真的是不可思议
与神合而为一
圣女们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必须尽量离开现实世界的条件,因此展开绝食。因为她们无法吃世上的食物,所以只好吃天上的食物。而这天上的食物就是圣体面包。这圣体面包就是神的化身,圣女吃下圣体面包后,即与神合而为一,她们在幻觉中看到圣体在流血,而她们与耶稣合而为一。从十三世纪至十六世纪,是喜爱圣体的黄金时代。这些圣女最早出现在尼德兰(荷兰),她们多半出身富裕家庭,因反对强迫结婚而进修道院,也有不进修道院而在世间过着禁欲、冥想的生活。她们在法喜充满的恍惚境界当中接受圣体,享受牛奶与蜂蜜的香味。她们将神体咬碎,闻其香味,陶醉在甜蜜的气氛当中,接着身体产生痉挛,陷入昏迷的意识当中。尼德兰的圣女当中,以李德薇娜(1433年殁)最出名。有一天,天使告诉她说:「明天司祭会拿尚未圣别的圣体来考验你。」果然,第二天司祭拿假的圣体面包来考验她,李德薇娜一吃下去,立刻吐出来,她说她能够判别主的身体。司祭听了拂袖而归,结果李德薇娜因为很久无法拜领圣体而感到痛苦,人也因而更加憔悴。过了三个半月之后,基督起先现身为孩子,后来又变成淌血的青年,天使也拿着受难的道具群涌而现。此时,从基督的受伤的身体发出一道光线,照射在她的身上,这光线成为她身上的圣痕。她又拜托耶稣给她证据,结果从耶稣的头上飘起圣体面包,一条餐巾掉到床上,餐巾上放着附着血痕的圣体面包。此外,也有圣女在幻觉中与耶稣拥抱,陷入最高的幸福中。甚至也有人与耶稣结婚,也有人成为耶稣的母亲,为耶稣洗澡喂乳。
评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耶稣基督和重婚罪者有什么分别﹐他如果安于享受在被女人拥抱﹐结婚﹐喂乳中﹐他又怎么可能是拯救万世的主呢? 所以﹐这些女人在精神崩溃的时候幻想的是男人﹐而不是基督﹐她们只是找一个基督模样的幻想者来代替自己的欲望。
恍惚境界
这些圣女,每天被不可思议的力量所吸引,陷入浑然忘我的境界。中世纪的世俗妇女虽然也很会作梦,不过她们大都梦些怪物或幻想的动植物。而圣女则因经常冥想来世、耶稣、玛利亚,因此她们更容易接受神的神秘启示。这些圣女的浑然忘我的神秘经验,可分为以下几大类:(1)宇宙型(理智型)的恍惚境界 这类型的代表人物为十二世纪德国著名的女预言家希尔笛卡尔。她睁着眼睛进入神秘经验,并没有丧失意识,可以说是理智型的恍惚境界。她经常因畏惧最后的审判而看到幻觉。譬如她看到一个蛋型的巨大机器,四周都被熊熊的烈火所包围。烈火上面又有三个火花。她从幻觉中看到超自然的意象。(2)恋爱型的恍惚境界 第二种类型又称为罗曼蒂克型神秘经验,整个过程仿佛恋爱小说。她们与青年耶稣邂逅,两人产生爱情,爱情越来越深,此时有人出来妨碍,但是两人再度重逢,然后订婚、结婚。这类型的圣女以意大利的卡德丽娜为代表。她一天可以陷入好几次恍惚境界。有一个多明尼哥修道士认为卡德丽娜的恍惚境界是骗人的,于是拿针刺她的脚,可是她毫无知觉。一三七五年,当她在耶稣受难像前祈祷时,她看到耶稣的伤口流出五条血液,这五条血液变成金线传到她手中。她陷入恍惚境界,之后,她仿佛受了伤,身体变得非常孱弱。(3)受苦、沉默的恍惚境界 这类型的圣女以尼德兰的李德薇娜为代表。她从小就罹过好几次重病。她年幼时即骨瘦如材,几乎长得像僵尸一样。有一次,在溜冰时被同伴绊倒,成为肢体麻痹患者,身体长满脓与蛆虫。接着,她又得到麦角性坏疽而失去右手,她的鼻子、嘴巴、全身都长血脓,血液从伤口流出来。她又罹激烈的头痛,经常痛得好象头与脸要分开似的。她几乎得到全世界上的疾病,可是奇迹出现在她身上,从她的伤口与脓包竟然发出肉桂的香味,而且天使、基督、玛利亚经常来访问她。最后她死于甜蜜的恍惚境界当中。(4)冥想型的恍惚境界 十六世纪西班牙的圣女德雷莎经常在大庭广众之前进入恍惚境界,她将灵性的升华分为四个等级--冥想、祈求平安、心灵的平静、忘我。她又将忘我的恍惚境界分为七个阶段,其中的最高阶段乃与神合而为一的境界。
评注:我认为这些女人很可怜﹐她们在精神恍惚中度过一生﹐在幻想与欲望之中只能选择逃避和弃世﹐她们所祈求的平安只是为了在心灵上得到满族﹐而这种心灵的空虚是来自精神世界的一种寂寞。如果她们快乐﹐她们幸福﹐她们富足﹐她们就会安祥﹐平静。不需要去祈求什么﹐因为她们已经得到。但是她们这样做正是表现了她们不幸福也不快乐。所以把自己寄托给神和精神幻想﹐至少梦总比现实幸福快乐得多。她们在自己快乐的幻觉中死去无疑是一种解脱。所以她们的生命是脆弱的﹐孤独的﹐病态的。
女人的两种身体
在宫廷文学中,理想女性的身体被赞美得笔墨难以形容。可是另一方面,妇女的肉体又被认为是污秽的肉体,人类原罪的泉源。妇女的身体以其表面性的美丽来妨碍男人探讨真理,男人的灵魂与身体都模仿神而被造,而女人只有灵魂如此。至十二世纪为止,女人的身体被认为只是充满性欲,因此要以严格的纪律来拯救其灵魂。她们为了消灭肉体,努力实施禁欲与苦行。如激烈的绝食、跳进荆棘或冰水之中、鞭笞自己、用刀子或指甲刺自己的身体。
评注: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并没有认为他所造的女人有任何罪恶。只是在后面提到女人容易接受诱惑。夏娃接受了蛇的诱惑而偷食了善恶树上的果子。那我有一个比较离题的问题就是﹐在圣经中说﹐神爱世人﹐甚至把他的儿子耶稣放到世上﹐替世人受苦赎罪....那 耶和华既然这么爱人类﹐比爱他儿子都爱人类﹐他为什幺又在发现亚当夏娃食善恶果以后感到害怕? 想想﹐如果儿子比父亲要聪明强壮﹐那父亲会感到害怕和生气吗? 还有创世纪中说﹐人们想造一座城和一个塔﹐耶和华看到竟然也害怕起来﹐于是他把人们分散﹐变乱他们的口音。读到这里我又想﹐如果他真爱人们为什幺要这么做﹐让他们彼此不团结﹐做不成事情呢? 题外话到此。回到原文﹐我又想﹐夏娃这样的女性是被神造就的﹐而不是魔鬼﹐所以不能说她邪恶﹐更不能说明女人的身体邪恶。如果说女人的身体 邪恶﹐那么圣经中亚当又说:你是我骨中之肉﹐肉中之骨。 女人是从男人那里分出来的﹐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男人是不是邪恶的起源呢? 说来说去﹐都是人性中的欲望和私念造成的。而最终受苦的却是无辜的。生为女人有什么错吗? 没有﹐而是当时<敏感詞>造成的种种因素导致悲剧。所以﹐现在不能让悲剧再发生﹐也不能因为盲从和愚昧乱相信谎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