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他吸引
创造定律
请运用你的大脑理性地评判这些话,思考:历史的发展是人的意识推动的吗?然后再来批判下面的观点 创造定律说:你会得到你所聚焦的,不管你要还是不要!不管你是否察觉这聚焦的过程! 我们的意念本身是能量,能够召唤能量,并且启动能量的循环。 当我们聚焦在一样东西(某种想法,某个人,某件事,某项物),我们的心灵就会与之产生共振。根据吸引定律,同频共振同质相吸,于是我们与我们所聚焦的,开始互相吸引,彼此往对方互相靠拢在一起。 所以,如果你聚焦在你想要的财富、健康、爱情,你会得到;如果你聚焦在你所不要的贫困、疾病、孤单,你也会得到! 绝大部分的人所要的得不到,不要的却恰恰得到了,正是因为他们聚焦在自己不要的,多过聚焦在自己不想要的,却浑然不觉。 吸引定律是独立存在的,不因为你的不了解、不认同、不留意而转移。所以,就算你不知道它的存在,它依然坚稳一贯的作用到你的身上去,你依然受其影响! 当你有意识地选择你所想的,你所聚焦的,则你就是一个自主创造者。你创造一切你想要的经验,没有意外。你是一个顺心自主,心想事成的魔法师,你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能够作主。你会得到你所要的,而避开一切你所不要的。 当你总是被动地任由外在的世界牵动你的思绪,无意识地想东想西,则你就是一个默许创造者。你创造你要的经验,你也创造你所不要的经验,人生显得很随机起伏。你要的经验有一些,你不要的经验也有一些,而你对这一切似乎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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