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万景元 道教之最终目的在于得道成仙,长生久视。然而得道与长生,是一是二?他们之间究竟有何异同?很多道友却未必明白。 潘雨廷《道教史发微》中说:“要而言之,道本老子之言,得道成仙斯为修道之所得,古有黄帝飞升成仙之事。合黄老之旨以究其理,此道教的内容所以不可偏废仙与道,方可有其特色……去仙而仅论道,宜自明清以来,道教日趋式微。”大抵认为,仙与道是二而一的。 一、《道德经》中未有成仙长生之说 今天谈神仙家者,必宗于老庄道家之言,然而《老子》书中,本无神仙长生之说 《道德经》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为早服。早服谓之重其德,重其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为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王弼注云:“莫若犹莫过也,啬农夫。农人之治田务去其殊类,归于齐一也。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除其所以荒病,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早服常也,唯重积徳不欲营速,故曰早服谓之重徳者也。道无穷也,以有穷而莅国非能有国也。国之所以安谓之母,重积徳是唯图其根。然后营末,乃得其终也。”就其文义而论,《道德经》中虽然有长生久视之道,但是这里的长生久视,并非是个人的长生不死,而是指一个国家如何其管理,才可以长治久安。 又《道德经·第五十五章》云:“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抟。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又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这些都为后来炼养之士所比附,以为神仙家之说。其实这里含德之厚,比喻为赤子,又强调要少私寡欲,不要过分追逐外在的享乐。但是老子之本意,在于合道、体道,并非追求长生。做到了婴儿的状态,舍弃外在之欲望,塞兑闭门,虚极静笃,自然就合于道,合于道,理论上便能长生了。但是《道德经》主旨在于体道,至于长生,则是体道之后的附加效果。 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所期望者在于道,若能闻道,死也不妨。孟子说:“生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道家虽然贵生,但是“生”也并非道家之最终追求,老子说:“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又说:“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并没有执着于长生之说,此其有别于后世之神仙家也。 二、《庄子》与长生之说 《庄子·刻意第十五》云:“刻意尚行,离世异俗,高论怨诽,为亢而已矣。此山谷之士,非世之人,枯槁赴渊之所好也。语仁义忠信,恭俭推让,为修而已矣。此平世之士,教诲之人,游居学者之所好也。语大功,立大名,礼群臣,正上下,为治而已矣。此朝廷之士,尊主强国之人,致功并兼者之所好也。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此江湖之士,避世之人,闲暇者之所好也;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已矣。此道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 在这里庄子将人分为六类,其中就包括,彭祖寿考养形之流。成玄英认为:“吹冷呼而吐故,喣暖吸而纳新,如熊攀树而自经,类鸟飞空而伸脚。斯导引神气以养形魂,延年之道,驻形之术。故彭祖八百岁,白石三千年,寿考之人,即此之类。以前数子,志尚不同,各滞一方,未为通美。”普通人天赋之年龄是一百二十年,彭祖得八百之寿,可谓长年者矣!但是在庄子看来,都是偏滞于一方,未能会通于大道。 更何况《秋水第十七》又说:“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是故大知观于远近,故小而不寡,大而不多:知量无穷。证向今故,故遥而不闷,掇而不跂:知时无止。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明乎坦涂,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 道家之最高境界,乃在于齐生死,通寿夭。若汲汲以长生为念,则不能达于大道;为形骸所役使,则不能抵于逍遥。是以庄子教人勘破生死,冥契于无涯之道。也就是说,道家学说,是从以前的追求长生,到追求不死不生,齐同死生之境界,而非长生之境界。或许这个也可以称之为“长生”,但是却未必是肉体的长生,而是一种灵魂与道合真之后的“长生”,是复归于自然。而这种复归于自然,不仅仅是灵魂的超脱冥契,甚至是连肉体也可以抛弃的。 《至乐第十八》云: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庄子认为人的出生,是在天地之间,“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至于死,也好比春夏秋冬一样,是自然规律。生命来于自然,死而复归于自然,所以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庄子说:“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 庄子对待自己的死,也是十分淡然的。《庄子·列御寇第三十二》云: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死后未必有知,委而弃之,亦未尝不可。又何须厚葬?其胸怀之豁达,非体道者不能有也。 三、道家何以有长生 综上所述,道家之圣人如老庄之流,未尝以长生为念,然而后世谈长生者,必本之于黄老道家之说。到底是为什么呢? 《庄子·在宥第十一》记载黄帝问道与广成子,云: 黄帝立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闻广成子在于空同之上,故往见之,曰:“我闻吾子达于至道,敢问至道之精。吾欲取天地之精,以佐五谷,以养民人。吾又欲官阴阳以遂群生,为之奈何?”广成子曰:“而所欲问者,物之质也;而所欲官者,物之残也。自而治天下,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而佞人之心翦翦者,又奚足以语至道!”黄帝退,捐天下,筑特室,席白茅,闲居三月,复往邀之。广成子南首而卧,黄帝顺下风膝行而进,再拜稽首而问曰:“闻吾子达于至道,敢问:治身奈何而可以长久?”广成子蹶然而起,曰:“善哉问乎!来,吾语女至道: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以长生。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慎女内,闭女外,多知为败。我为女遂于大明之上矣,至彼至阳之原也;为女入于窈冥之门矣,至彼至阴之原也。天地有官,阴阳有藏。慎守女身,物将自壮。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岁矣,吾形未常衰。”黄帝再拜稽首曰:“广成子之谓天矣!”广成子曰:“来!余语女:彼其物无穷,而人皆以为有终;彼其物无测,而人皆以为有极。得吾道者,上为皇而下为王;失吾道者,上见光而下为土。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故余将去女,入无穷之门,以游无极之野。吾与日月参光,吾与天地为常。当我缗乎,远我昏乎!人其尽死,而我独存乎!” 开始黄帝问广成子如何治理天下?广成子不答。黄帝斋戒之后,复问:“修身奈何可以长久?”广成子大喜。何以问天下而不答,问修身而大喜呢?因为有意于治天下,必定忽视自己内在的,“重外则轻内”,“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所以老子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王弼注曰:“无物可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不以宠辱荣患易其身,然后乃可以天下付之也。” 还有一个故事,或许更容易帮助我们理解老庄的贵身思想。《庄子·让王》云: 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利轻。”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瞻子曰:“不能自胜则从,神无恶乎!不能自胜而强不从者,此之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魏牟,万乘之公子也,其隐岩穴也,难为于布衣之士,虽未至乎道,可谓有其意矣! 中山公子“身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未能忘怀于富贵,五内若焚,便求教于瞻子,应该如何保持心态平衡?瞻子就告诉他,最好的办法是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想想身体重要还是外在的功名重要,和老子所谓:“身与货孰多?”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道家教人贵生,其实只是一种抵御外在诱惑,而保持心理平衡的手段,其最终目的在于得道超脱,而并非是形魂之长久。 《海琼白真人语录》云: 谿翁问曰:“师指所授,本是大道。弟子所传,又学金丹。未审大道与金丹,是同是别?” 师答曰:“渡河须是筏,到岸不须船。” 故知贵生学说,是道家渡海之慈航,而并非彼岸。若执金丹为大道,则又重生障碍矣! 但是人若能体道,进入恍惚杳冥之境界,自然神凝气聚,虚极静笃,虚室生白,丹田产宝,金丹结就,驻世延年。而要想达到长生之目的,又必须有道家之虚静恬淡、寂寞无为之修养。是以葛洪解释为何秦皇汉武,求仙而不能的时候,就说是因为皇帝每天的思虑太多,欲望过重,不能虚静自守,是以不能长生。 余论 老庄虽无长生之愿,但是却有长寿之诀。道家之思想,在于得道,而非长生。然而得道则必长生,长生尤须体道合道。是以道与仙,二而一,一而二,不可分也。后世学者,将老庄道家之学和神仙长生之学,分而为二,其实有乖于玄旨。其实道家之玄理,微妙幽深,足以统摄后世之方术,解释神仙之思想。并且大道微妙玄通,无所不包,无所不运,长养万物,运行日月,生天生地。学道者不可执导引、炼养而为道也。而学道之最终目的,乃在于体认大道,学习大道,做到上善若水、逍遥恬淡,不可执着于年寿与形骸也。故老子曰:“死而不亡者寿”。其中道理,学道者宜仔细体会。 主要参考文献 《南华真经注疏》、晋·郭象注、唐·成玄英疏、中华书局、1998 《老子道德经注校释》、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中华书局、2010 本文发表于鹤鸣山《道源》2014年春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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