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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和谐的宇宙来自上帝的统治(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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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15:5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牛顿(1642——1727),英国科学家、力学的奠基者。在数学、光学、天文学诸领域均有较大贡献。生于林肯郡。1703年选为皇家学会会长。在力学方面建立了牛顿运动定律,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在光学方面为光谱分析打下基础,提出了光的微粒说。在热学方面确定了冷却定律。在天文学方面创制了反射望远镜。在数学方面提出了流数法,是微积分学的创始者之一。其哲学思想是一种自发的唯物主义。他在自然科学领域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著有《关于运动》、《光学》等。

旋涡的假说碰到许多困难。如果从每一行星到太阳画一条半径,那么这条半径所掠过的面积与行星运行所用的时间成正比,旋涡各个部分的周期应该服从它们和太阳之间距离的平方这个关系;然而各个行星的周期可以算出是与它们和太阳之间距离的3/2次方成正比的,所以旋涡各个部分的周期,也应该与它们和太阳之间距离的3/2次方成正比。较小的旋涡可以绕土星、木星或其他行星作较小的转动,并且还可安然无忧地在太阳的较大的旋涡中漂游,太阳旋涡各个部分的周期应该相等;太阳和行星绕它们自己的轴的旋转运动,应该和它们的旋涡运动相配称,但是这种旋转运动却与所有这些关系远不相称。彗星的运动非常有规则,也服从行星运动一样的规律,但根本不能用旋涡的假说来解释;因为彗星能够以很大的偏心运动毫无区别地通过天空的各个部分,但这样自由的运动,是和旋涡学说不相容的。

抛射到空中去的物体,除受到空气阻力外,不受其他的阻力作用。把空气抽掉,如在波义耳先生的真空中所做的那样,阻力也就消失;因为在这样的虚空中,一根细的绒毛和一块硬的金子将以相同的速度掉落下来。同样的论证一定也可以应用于地球大气上面的天空;在这些天空中,由于没有空气能阻挠物体的运动,所以所有物体都将以最大的自由运动;行星和彗星就将遵循上面所已阐明的定律在具有给定的形式和位置的轨道上经久不变地运行;不过,虽然这些天体确实能仅仅由于那些重力定律而持续在它们的轨道上运行,但这些轨道本身有规则的位置,无论如何是不能先从这些定律中推导出来的。

六个主要行星都在以太阳为中心的同心圆上绕着太阳运转,运转的方向相同,并且几乎在同一个平面之内。十个卫星都在以地球、木星和土星为中心的同心圆上围绕这些行星运转;它们的运动方向相同,并且几乎在这些行星的轨道平面之内。但是既然彗星能以偏心率很大的轨道走遍天空的所有部分,就不能设想单靠力学的原因将会产生这么多的有规则的运动;因为用了这样的运动,彗星才能容易地并以极大的速度穿过行星之群;在它们的远日点地方,它们运动得最慢,因而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也最长;而且在这些地方,它们相互间又离开得最远,因而它们受到相互吸引的干扰也最小。这个由太阳、行星和彗星构成的最美满的体系,只能来自一个全智全能的主宰者的督促和统治。如果恒星是其他类似的天体系统的中心,那未由于这些系统也是按照同样的明智督促所形成,它们必然也通统服从于这唯一主宰者的统治,特别是因为恒星的光和太阳的光性质相同,以及来自每一天体系统的光都会传布到所有其他的天体系统上去的缘故;并且为了防止一切恒星系会由于它们的重力而彼此相撞,他就把这些星系放在相互离开得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个主宰者不是以世界的灵魂,而是以万物的主宰者面目出现来统治一切的。因为他有统治权,所以人们称他为“我主上帝”或“普天之君”;因为“上帝”是一个相对之词,是相对于他的仆人而言的;而神性就是指上帝的统治,但不是像那些把上帝想象为世界灵魂的人所幻想的那样,指他对他自身的统治,而是指他对他的仆人们的统治。至高无上的上帝是一个永恒、无限、绝对完善的主宰者,但一个主宰者,无论其如何完善,如果没有统治权,也就不成其为“我主上帝”了。所以我们总是说“我的上帝”,“你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诸神之神”,“诸王之王”;而不说什么“我的永恒者”,“你的永恒者”,“以色列的永恒者”,“诸神中的永恒者”;我们也不说什么“我的无限者”或“我的完善者”;所有这些称呼都没有涉及到仆人。“上帝”一词通常是“主”的意思,但不是所有的主都是上帝。上帝之所以为上帝,就是因为他作为一个精神的存在者有统治权;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或想象中的统治权,就构成一个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或想象中的上帝。由于他有真正的统治权,所以上帝才成为一个有生命的,有智慧的,有权力的主宰者;而由于他的其他一切完善性,所以他是至高无上的,也是最完善的。他是永恒的和无限的,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知的;就是说,他由永恒到永恒而存在,从无限到无限而显现;他统治一切,并且对所有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事物都是无所不知的。他不是永恒或无限本身,但他是永恒的和无限的;他不是时间和空间本身,但他是持续的并且总是在空间中显现自己。他永远存在,也无所不在;而且正因为如此,他就构成了时间和空间。既然空间的每一部分总是长存的,时间上每一不能分割的瞬间总是普在的,所以一切事物的造物主肯定不能不是无时不有,无所不在的。每一个有知觉的人,虽然存在于不同的时间之内,具有不同的感觉和运动器官,但他总是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人。时间有其特定的连续部分,空间有其特定的并列共存部分;但不论前者或后者都不存在于人的本身或其思想本原之中,更不存在于上帝的思想实质之中。每一个人从他有知觉这一点来说,在他整个生命过程中,在他所有的和每一个感觉器官中,他总是同一个人。上帝也总是同一个上帝,永远如此,到处如此。上帝无所不在,不仅就其功能而言是这样,就其实质而言也是这样,因为功能不能离开实质而存在。一切事物都包容于上帝之中,并在其中运动,但并不彼此发生干扰;上帝并不因为物体的运动而受到什么损害,物体也并不因为上帝无所不在而受到阻碍。所有人都承认至高无上的上帝是必然存在的,而由于这同一个必然性,他又是时时、处处存在的。因此,他也就到处相似,浑身是眼,浑身是耳,浑身是脑,浑身是臂,并有全能进行感觉、理解和活动;但其方式绝不和人类的一样,绝不和物体的一样,而是我们所完全不知道的。正如瞎子没有颜色的观念那样,我们对于全智的上帝怎样感觉和理解所有的事物,也完全没有观念。上帝根本没有身体,也没有一个体形,所以既不能看到,也不能听到或者摸到他;也不应以任何有形物作为他的代表而加以膜拜。我们知道他的属性,但任何事物的真正实质是什么我们却不知道。对于任何物体我们只能看到其形状和颜色,听到其声音,摸到其外表,嗅到其气味,尝到其味道;但用我们的感觉或用我们心灵的反射作用,都无法知道它的内在实质;所以我们更不能对上帝的实质是什么会有任何概念。我们只是通过上帝对万物的最聪明和最巧妙的安排,以及最终的原因,才对上帝有所认识;我们因为他至善至美而钦佩他,因为他统治万物,我们是他的仆人而敬畏他、崇拜他;一个上帝,如果没有统治万物之权,没有佑护人类之力和其最终的原因,那就不成其为上帝,而不过是命运和自然而已。那种盲目的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当然同样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但它并不能产生出多种多样的事物来。我们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所看到的所有各种自然事物,只能发源于一个必然存在的上帝的思想和意志之中。但是,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说,上帝能见,能言,能笑,能爱,能恨,能有所欲,能授予,能接受,能喜,能怒,能战斗,能设计,能工作,能建造;因为我们关于上帝的一切观念都是从与人的行为相比拟而得出来的。这种比拟,虽不完善,但终究有某种近似性。以上就是我关于上帝所要说的一切;从事物的表象来论说上帝,无疑是自然哲学分内的事。

迄今为止,我们已用重力解释了天体以及海洋的种种现象,但是还没有把这种力量归之于什么原因。可以肯定,这种力量只能来自这样一个原因,它能穿过太阳和行星的中心,而不因此受到丝毫的减弱;它不是(像机械的原因往往是如此那样)按照它作用于其上的微粒的表面的大小,而是按照这些表面内所含固体物质的数量而发生作用的,并且在所有方向上它总是把它们的作用按与距离平方成反比而减小地传播到非常遥远的地方。指向太阳的重力,是指向构成太阳总体的各个微粒的重力的总和;从太阳逐渐离开,重力也就精确地按与距离平方成反比而减弱,直到土星的轨道仍然如此,这可从所有行星的远日点都静止不动这一点看到;而且如果彗星的远日点也静止不动,那么太阳的重力甚至可以达到这些最远的远日点地方。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未能从现象中发现重力所以有这些属性的原因,我也不作任何假说,因为凡不是从现象中推导出来的任何说法都应称之为假说,而这种假说无论是形而上学的或者是物理学的,无论是属于隐蔽性质的或者是力学性质的,在实验哲学中都没有它们的地位。在这种哲学中,特殊的命题总是从现象中推论出来,然后用归纳法加以概括而使之带有普遍性的。物体的不可入性,运动性和冲力,以及运动和重力定律,都是这样发现出来的。但对我们来说,能知道重力确实存在,并且按照我们所已说明的那些定律起着作用,还可以广泛地用它来解释天体和海洋的一切运动,就已经足够了。

现在我们不妨再谈一点关于能渗透并隐藏在一切粗大物体之中的某种异常微细的气精。由于这种气精的力和作用,物体中各微粒距离较近时能互相吸引,彼此接触时能互相凝聚;带电体施其作用于较远的距离,既能吸引也能排斥其周围的微粒;由于它,光才被发射、反射、折射、弯曲,并能使物体发热;而一切感觉的被激发,动物四肢的遵从意志的命令而运动,也就是由于这种气精的振动沿着动物神经的固体纤维,从外部感官共同传递到大脑并从大脑共同传递到肌肉的缘故。但是这些都不是用几句话可以讲得清楚的事情;同时我们也还没有足够的必要的实验可用以准确地决定并论证这种电的和弹性的气精发生作用的规律。 (上哲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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