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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是宗教的一项习俗,宗教禁食最严格的例子就是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禁食猪肉。这种禁食对猪的饲养与分布产生极其明显的影响。西班牙与摩洛哥隔直布罗陀海峡相望,环境条件十分接近,在信奉伊斯兰教的摩洛哥是见不到猪的,而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猪则是到处可见。这种情况在我国汉民居住区与信奉伊斯兰教的各少数民族居住区对比也十分鲜明。
在犹太教的《旧约》中,关于禁食规定:“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例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几千年前产生的犹太教对猪肉的禁忌,有不少学者都在考证原因。某些学者认为,猪肉受到禁忌主要是在猪肉中发现有寄生虫,食用猪肉易使人肠内产生旋毛虫病。最近流行病学的研究,证明在炎热的气候下饲养的猪很少传染旋毛虫病。一般认为“干净”的动物牛和羊,则是易传染炭疽病、布鲁氏菌病以及其他人类疾病的媒介。同时,过去科学技术比较落后,猪肉中寄生虫与食猪肉发病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大可能被检查出来。
有的学者认为猪经常躺在污泥浊水之中,弄得满身泥水,肮脏不堪,甚至还以一些污秽之物为食,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动物,因而被列为禁食。可是,考古学的研究证明,在公元前4000—5000年间,在美索布达米亚地区,猪是重要的家畜。公元前2400年以后,猪肉才成为禁食。
猪肉列为禁食的原因,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在其文化起源一书中,从环境生态条件的变化来分析禁食猪肉的原因引起人们的注意。在中东地区,文明出现后,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岸的新月地带与尼罗河下游沿岸成为农业发达、人口集中的地区。尽管灌溉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农业产量,但是,人口日益增长的压力,迫使人口迁向农业的边际地区,最后土地条件的恶劣使人们脱离农业,转为以游牧的方式利用土地上的野生草类。由农业转变为牧业,只能以草为食,并且易于长途转移的动物,如牛、羊、马与骆驼等。猪不适于长途移动,因而脱离了牧民。再从猪的多种生理条件、生活习性方面观察,猪原是森林、河岸与沼泽边缘的动物。它以含有大量淀粉的块茎、根和果实为食,无法以维管束草类为食,猪缺乏汗腺,不能通过排汗以降低体温,所以不适于高温与强烈的阳光。由于农业发展,中东地区森林和沼泽大量消失气候条件发生变化,猪遇到食物短缺与气候炎热两重困难。尽管粮食可以代替猪的天然食物的不足,但在人口压力下,与人发生争食。农业的扩大使气候变旱。随着饲料的短缺,猪原来优于其他动物的特点(肉的转化率高)下降,猪肉就成为稀有而高贵的肉类,只能成为上层人物的食品,广大农牧民已无法分享。这种生态系统的变化,反映在宗教的禁忌上,首先出现于居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中,后来,扩大到受犹太教影响的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因此,禁食猪肉也成为这两种宗教文化的一部分。从生态环境条件的变迁来研究其与经济、社会关系,以及导致文化思想意识的反映与反馈的观点值得重视。七世纪出现的伊斯兰教禁忌原因尚待研究。
可是,从犹太教分化出来的基督教,为什么没有继承犹太教的宗教禁忌而实行禁食猪肉,这中间的原因并不清楚。文化现象是复杂的,很难用一个不变模式去套在各种现象上。可以考虑的是,基督教的兴起与繁荣已不在巴勒斯坦,而是在地中海的北岸,环境条件已有了变化。
在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第5章中,关于禁止穆斯林饮酒方面提到,“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可是,在基督教中,对禁酒并没有伊斯兰教这种强行与一致的规定。有的教派,如美国的浸信会、卫理公会、摩门教以及基督复临安息日会都实行禁酒、而罗马天主教、路德宗等教派则允许饮酒。因为根据美国法律,当地居民有权决定含有酒精的饮料可否出售。这对酒的经营有很大影响。有的地方,不同社区由于各宗教的影响程度不同,在禁酒的态度上不同也给生活带来不便。
在禁食中,佛教与耆那教比较严格,如佛教出家的僧人,由于反对杀生,不仅不吃一切肉(如猪肉、牛肉、羊肉等)和鱼,甚至不吃已孵化或未孵化的禽蛋。他们主张素食,把杀生当作罪恶,把“不杀生”作为十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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