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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分享] 大麻、艺术与精神分析--DIRECTERS 01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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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23:4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麻(cannabis)是一种植物,在人类反毒品的文化中,大麻相当无辜。它生来如此,何罪之有?大麻只是能提炼毒品的各种植物中的一种,最著名的一种。在荷兰,销售大麻是合法的,你能看到除了大麻之外的各种各样的“毒草”,我就见过中国的人参蜂王浆与大麻、蘑菇在柜台里肩并肩站队待客。
  人类发现大麻是在2万多年前,几乎世上每个原始部族都有使用大麻的经历。在远古时代,自然界是人类全部的视听经验,每天人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山林和海洋,听到的就是鸟鸣和风声。我们知道,甲骨文是古代巫师替部族领袖祭天仪式的“纪录”,祭祀仪式酝酿了原始艺术,歌舞、文字,到后来出现了颂诗。在美洲、非洲的土著人,都借用大麻举行这种原始仪式,尤其是巫师,几乎是最早从大麻中提炼兴奋剂(psychotrope)的药剂师,非洲巫师非常喜欢焚烧特殊草料,帮助祭祀的人从常态转入异态,产生幻觉。当时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原始祭祀的,类似祭祀的活动从中世纪时期转入民间,巴赫金不是说民间祭祀最后演变成狂欢,狂欢节上,各种流传民间的兴奋剂纷纷派上了用场。
  从科学上解释,兴奋剂是能改变人的认知状态、身体状态的物质,大麻是最适合提炼兴奋剂的植物,但兴奋剂还有很多种,有治病的,有止痛的,致幻剂(hallucinogène)是其中的一种,主要通过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幻觉(illusion)。幻觉在原始宗教的形成中作用非凡,萨满巫师能上天入地,与各路神仙(水神、狗神、海神等等)和死人说话,教徒们都深信不疑,因为他们在致幻剂的作用下,耳闻目睹,相当逼真。
  历史上的各种幻术里,有炼金术,有通灵术,也有催眠术,这些术士都是幻觉家,如爱德华·诺顿演的《幻术师》(Illusioniste),或者后来的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 Nolan)版的《魔术师》(Prestige ),他们多数都不使用致幻剂,完全靠人的知觉弱点和过硬的手段来致幻。还有一种术也能致幻,就是艺术。
  据亚里士多德说,荷马在雅典给人讲故事时,是手舞足蹈的啊,亚里士多德总结说荷马用了三种修辞,分别是ethos、 pathos,最后才是logos,就是我们说的逻格斯,而pathos,说的就是手舞足蹈,声泪俱下的意思,可见当年荷马谈起传奇往事,也颇具原始巫师的神采,让现场观众仿佛看到壮阔的战斗,目睹了惨烈的悲剧一样,相当致幻。
  我们常说人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人还有第六感,就是幻觉。按照哲学家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的理论,幻觉就相当于“直觉反应堆”,通过大脑来处理五官神经的各种信号,产生能量,所以庞蒂把巴甫洛夫的“狗与口水”的反射说成低级反射,把艺术符号带来的精神活动说成是高级反射。
  艺术致幻,没有致幻剂那么强烈,因为艺术主要依靠人自身的幻觉本性去致幻,而致幻剂则靠外物,必须改变人的常态。顾名思义,幻觉当然就是不真实的,传统艺术主要是“幻真”,亦真亦幻,都是精神层面的幻觉,而药物致幻则是“幻动”,人跟着幻觉动,所以“逼真”说的基本上是艺术,而“飘飘欲仙”则多数说的药物致幻的磕头药、<敏感詞>。
  艺术不借助致幻剂,但它培养人的幻觉能力,就是想象力,想象一种现实中不存在的景象和声音。人的可致幻能力是可以被培养的,因为人的生理特征天生具有“可致幻性”,而致幻剂正相反,致幻的科学化遭到了宗教的反对,神启活动是不能允许被科学阐述的,查一下18世纪欧洲优秀的药剂师,多数被打成异端邪说。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声称自己一辈子靠幻想创作,看着扑克牌写小说,我认为他没有说谎,这种能力是可以培养的。
  历史上,人的幻觉能力随着视听经验的变化而进化,这道理很简单。传统的艺术致幻在米开朗基罗的西斯廷教堂天顶画那里达到了极致。我有一个画画的朋友,到了罗马看那天顶画,他早就看过印刷品,但在真迹前还是彻底high了一把,完全被征服了,他说,那是宗教、绘画、建筑、声音与幻觉完美的融合。但那个时代的视听经验是不可复制的,为了享受米开朗基罗的艺术幻觉,你必须坐飞机去罗马,必须到指定的地方才能欣赏,而印刷术则带动文学成为高级致幻术,人在家里就能通过读小说,间接获得各种幻象。谁认识哈姆雷特?人人都认识,谁见过哈姆雷特?每个人都在幻觉中见到了自己幻想的哈姆雷特。
  照相术的产生是艺术致幻史的转折,从照相术到健全的电影术,大概经历了100年的时间,人就进入了幻觉经验的现代化时期,视听经验被彻底解放了,艺术品可以被复制、传播和储存时,逼真性行不通了,艺术纷纷背叛真实,去搞表现主义,直接对人的幻觉思维说话了。我看过几次行为艺术展,我发现,从视听层面讲,多数行为艺术都没有传统艺术那么震撼,可一旦思考起来,落实在幻觉思维上,看上去没什么意思,但琢磨起来就非常有趣。
  电影术的高级之处在于它是视听刺激的全方位致幻手段,现在我还能想起在90年代初,刚看香港英雄片时的感觉,那时候看完《英雄本色》,一走出录像厅,浑身都憋着一股劲儿,恨不得拿把枪到街上把小混混全干掉。看完电影,人都处于“非常态”,量一量心跳、体温和血压,都有变化,跟服用致幻剂差不多,所以现在有人看完电影,在博客上说“真high!”、“真爽!”,用跟吸大麻一样的词,确实如此。
  电影更过分的是,从产生那天起,就沿用了原始巫术相似的致幻仪式。在黑黑的电影院里一坐,其他器官全部被迫关闭,只有幻觉器官全部敞开,致幻效果相当好。这种方式与集体催眠一模一样,催眠也是致幻,而集体催眠的效果往往比个体催眠好,就是环境使然。做传销的人喜欢拉你去听“大课”,人多,环境合适,气氛浓烈,催眠事半功倍。而单对单的传销往往要花更多的功夫。传销高手往往是演讲专家,受人尊重,单对单的催眠能力就强。因此,在电影院里看电影的效果总是比在电视上强,电视的环境不好把握,容易被破坏。今天的电视节目,只能用越来越多的特殊手段吸引你的注意力,就差从电视机里往外喷致幻剂迷我们了,广告按时段和时间收费,都与致幻效果的好坏有关。
  人的幻觉经验越进化,“抗致幻能力”就越强,致幻的规模史和深度史几乎成为好莱坞商业电影的内在历史脉络。单纯追求幻觉规模和幻觉深度,pathos(感动)越做越大,ethos(人性)却几近于无,利用人的生理弱点,一次又一次地把人推向高而更高的感官高潮。看一部电影,结束就结束了,high就high了,跟嫖妓差不多。人们越来越依赖这种幻觉,也越来越期待这种幻觉,所以当精神分析理论一进入电影研究,马上拿好莱坞开刀。美国学者查尔斯·阿尔特曼(Charles F Altman)不是说好莱坞是“白日梦的工业化”云云,说好莱坞让人的能力不断退化云云。
  电影的精神分析理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起点:类比(analogie),这个词是让·米特里(Jean Mitry)最早在提出来的,精神分析理论通过“类比”,人与梦的关系就像观众与电影,于是把弗洛伊德和拉康拉进电影心理学。其实我认为,这不是“类似性”,梦与电影在幻觉层面本质是相同的。人做梦,证明了人有“可致幻性”,在夜里,人什么也不看,就能做梦,就能给自己编织幻觉,看电影也如此,人有了可致幻性,自然迷信电影。但人的幻觉思维很有趣,一方面越来越迷信电影的幻觉,一方面越来越不相信电影的故事。在这里,精神分析理论有一个深刻的难题,人的“自我致幻性”不是人类独有的,狗也做梦啊,那是不是精神分析理论显得缺乏人性呢?所以法国理论家麦茨(Christian Metz)借用巴赞的“二度现实”,把人的幻觉思维叫“二度校正系统”(double correction),这种虚构能力是属于人的,是“有人味”的。电影理论从符号学走到精神分析这一步,是人性的,从精神分析走向西马理论,则是太人性的。
  大麻能致幻,也能治病救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致幻”固然重要,“德行”也相当重要,他说“德行”是才ethos的核心,有“德行”的人才让人信服。苏格拉底也注重艺术致幻的动机,诗人如果破坏城邦的民主,就赶他出理想国。电影致幻也有德行问题,但这个问题被淡化了。缺德的魔术师也能表现出惊世骇俗的绝活。研制大麻的人都是医生,治病救人啊,但卖大麻的都是毒品贩子,有德无德一目了然,问题在于,致幻剂再往下一步就是兴奋剂,一旦依赖上幻觉,再往下就是毒品了,阿城先生说:那个不能碰,粘上就死定了。
沙发
发表于 2010-9-11 17:18:02 | 只看该作者
观想和视觉化,本身也是有意识主动致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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