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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专题】苗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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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6:5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苗族固有的宗教。该族约503万人(1982)﹐分布于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湖北和广东等省区。他们相信鬼神的存在﹐并将其分为“善神”和“恶鬼”两大类。因此其宗教活动常因善恶对象之不同而有别。对被认为能造福於人的善神作虔诚的供祭﹐对那些被认为专门与人为祟的恶鬼﹐则采取躲避﹑驱赶和进行不得已的讨好或哄骗。

  祭祖仪式 为追念祖先披荆斩棘﹐建设家园的功绩﹐祈求祖先保佑子孙人丁兴旺﹔并为团结整个血缘家族﹐苗族十分重视祭祀祖先。各地苗族对祭祖的称呼各异﹐祭祀过程也不相同。其规模最大的有﹕

  鼓社祭。黔东南苗族最隆重的祭祖仪式。苗族认为木鼓为祖先亡灵所居﹐是一个血缘家族的纽带与象征。鼓社是以木鼓为核心的祭祀组织﹐故称鼓社祭。各地祭祀期限不一﹐有的十二年举行一次﹔有的三﹑五﹑七或九年举行一次﹔有的由巫师占卜择吉举行﹐以猪﹑牛为主要牺牲。

  鼓社祭的主持人称“鼓主”或“鼓头”。由选举产生。祭祖结束﹐职务也就自然解除﹐下届重选。鼓主是祭祖的第一头人﹐地位最高﹐禁忌最多﹐开支最大﹐有时还耽误生产时间。但既被选中﹐就不能推辞﹐否则将被开除鼓籍而陷于孤立。鼓主选定後﹐先要买牛饲养﹐称鼓社牛。凡是在上届鼓社祭结束到本届开始期间﹐家中有人死亡的都要出资购买。基本上每户一头﹐贫困的可几家合资﹐富裕者也有自愿多买的。

  鼓社所用木鼓﹐用整段楠木凿空﹐两端各蒙黄牛皮而成。分双鼓和单鼓两种﹕双鼓由两只组成﹐各长170厘米﹐直径约30厘米﹐是前人制作传下来的﹐每届沿用。单鼓为单只﹐略短小﹐每届现作﹐鼓社祭结束时送藏山上岩洞中﹐任其腐烂﹐双鼓则存放在久婚无子或自愿供奉者家中。

  一届鼓社祭有延时四年的。第一年从农历二月辰日起﹐先把双鼓从供鼓之家接到新选出的鼓主家供奉﹐十月子日﹐到山上藏单鼓处举行“翻鼓”仪式。全鼓社的男女老少都参加木鼓舞。第二年举行第二次翻鼓仪式。第三年杀牛﹐仪式隆重。届时﹐砍伐楠木制作新单鼓﹐举行翻新鼓仪式并斗牛。然後宰杀全部鼓社牛﹐作牺牲献祭﹐击鼓跳舞。舞毕﹐双鼓﹑单鼓仍存於鼓主家。第四年十月甲子日杀鼓社猪﹐这一年的祭祖重点移在“发财之主”(第二鼓头)家举行﹔作为祖宗亡魂聚集处所的双鼓也在杀猪前一日移去﹐单鼓不移﹐群众仍在原处跳鼓舞。在杀猪後第十三至十四天则日夜吹笙。最後一天的半夜﹐将双鼓移到愿意供奉者之家存放﹐单鼓送至山上岩洞中。至此﹐鼓社祭祖大典即告结束。存放单鼓之处﹐不许任意翻动。

  “吃猪”。湘西苗族祭祖与祭雷神相结合的祭典。祭祀活动各家分散举行。日期由巫师择定并请其主持仪式。祭祀需生猪四头﹐水牛肉若干。开祭前﹐请舅父或姻亲参加。

  祭祀仪式共有十四节﹐需时四天。第一天为起场。第二天祭祖与祭雷神。第三天以祭五谷神最为隆重。巫师戴帽穿袍﹐手执“宝剑”及篾条各一﹐作赶猪状。夜深时﹐将白天宰杀的两口猪洗净﹐放门板上﹐陈列酒﹑肉等﹐由巫师低声念咒。第四天送祖。早晨﹐将猪头煮熟切好﹐装在三只盘内﹐每盘放三杯酒。一盘放在正屋的中柱下﹐一盘放在前半间地上﹐一盘放在门边﹐由巫师念咒表示送走祖先亡灵後结束。

  解簸箕。川﹑滇﹑黔交界地区的苗族祭祀初死者亡魂的仪式。苗语称“阿汪”﹐汉语直译为“解簸箕”。苗族认为人死後﹐其灵魂背著簸箕﹐不便行走﹐所以要为他解簸箕。凡属正常死亡的成年人﹐无论婚否﹐经过“开路”(指引亡魂去处的仪式)者都要为他解一次簸箕。老人死亡﹐由子孙负责办理﹔未婚的﹐由父母或祖父办理。不定期﹐独家自办﹐主要牺牲是一头牛。由家族中熟悉仪式和祖先名字的男人主持﹐有内外“总管”各一人﹐并请两个会吹芦笙的人为“掌坛师”﹐负责吹笙(同於念经)上祭。

  烧灵。云南一些地区的苗族在人死後三年或数年要进行烧灵﹐苗语称“阿旺”。他们认为只有经过烧灵﹐死者亡魂才能随同祖先同享节日祭奠。烧灵时﹐要扎一模拟死者的纸人﹐於祭祀中烧化。死者至亲要杀牛致祭。男性死者﹐由其兄弟姐妹备牛﹔如系女性﹐便由死者兄弟备牛。牛宰後﹐取其各部位肉各若干煮熟﹐由族长致祭。祭毕﹐参加烧灵的亲友聚餐。

  傩神与土地崇拜 湘西﹑黔东北的傩神﹐是苗族古老的洪水故事中的兄妹两人﹐称为“傩公傩婆”﹐被奉为祈福消灾﹑许愿求子之神。雕有神像﹐但无专设的庙宇﹔神像由巫师自备和保存﹐需用时才陈设供奉。向傩神求告被视为有验的﹐要“还傩愿”。大多在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至年底之间独家举行。日期由还愿者自行选择﹔少数在三月初三举行。还愿时请巫师作法事。

  苗族崇拜土地神主要为祈求村寨吉利﹐猛兽不犯。一般小村建土地祠(屋形神龕)一座﹐大村各个寨口都建一座。由各家男性家长供祭﹐不请巫师。但在黔东南所供土地神既非人形塑像﹐亦非写著神名的牌位﹐而是以三条长形天然石块竖於小祠中作为祭祀对象﹐称为“地鬼”﹔黔东北和湘西供奉的﹐则同汉族一样是土地公婆。

  禳祓恶鬼 苗族宗教中的恶鬼名称很多﹐每一鬼名又包括若干“成员”﹐形成一个鬼群。各地巫师所说鬼名数目不一﹐如湘西花垣县有七十多种﹐黔东南台江县远离汉人的地区为四十三种﹐同汉人杂处的城郊为八十二种﹐等等。据称鬼群有一定居处﹐且有头目﹐头目无特权﹐所得祭品皆平均分配。

  人畜生病﹐经巫师占卜﹐认为是某种鬼群作祟﹐则须按成例购备祭品致祭。他们认为恶鬼只吃荤菜﹐因此一般祭大鬼群(超过十二个)用牛﹐中鬼群(四至九个)用猪﹑狗﹐小鬼群(二至三个)用鸡鸭。但人们认为恶鬼不会赐福﹐专门作祟﹐祭鬼乃是迫不得已﹐不但不必虔诚﹐而且可以欺骗。所以用蛋代替鸡鸭﹐家畜家禽也可以小充大﹐或以肉代猪﹔酒饭数量也可以少充多﹐由巫师念咒蒙骗。

  巫师和祭司 巫师各地情况不一。湘西有苗巫和汉巫之别﹐祭祀时分别用苗话或汉语作法事﹐另有“仙娘”﹑“走阴”﹐自称能知人畜生病由何鬼作祟。黔南的巫师都是苗巫。分为“走阴”和不会“走阴”两种。但两者都用芭茅(一种野生植物)卜鬼。巫师不设祖师坛﹐不拜师﹐不世袭。黔西北的巫师走阴的不祭鬼﹐祭鬼由不走阴的巫师担任﹐也不世袭。威信县天池苗族巫师一般为世袭﹐一部分外传。在正式成为巫师之前﹐先学跳鬼二三年﹐认师﹐举行立神仪式。金平县的苗族巫师设有神堂﹐每年正月初五开堂进行宗教活动﹐到十二月二十九日封堂。

  云南苗族祭司有两种﹕一种是村社祭司﹐一般由年高有威望的寨老担任﹔另一种是家族祭司﹐负责为家族中死人做开路和烧灵等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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