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天通过什么方式体现于人生和世间呢?很明显,它决不可能是犹太-基督教的约定论的、目的论的方式,而只能是非人格实体的、非现成化的方式,可以称之为“时机化”的方式。这也就是先秦人,特别是春秋时人讲的“时”或“天时”的含义。范蠡讲:“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夫圣人随时以行,是谓守时”。[17]这“守时”与遵守现成规律、时刻、诫命大不一样,因为这“时”是非现成的纯天然发动,比现今的股票市场还难于操纵而不可预测,所以任何可充分概念化、程式化的方法总也达不到天时,不是“过”就是“不及”。但这并不证明这时机化的天意是完全任性的、荒谬的,只能凭反理性的信仰去认从。以天为极的中国古人的思路比那要深妙得多;他们明白,通过人的活生生的和含有“几微”机制的体验和领会,人可以非概念、非框架地收敛于终极之处而成气象境界,即“与天地相参”而入天时。这并不像某些学者讲的,表明了中国古代的“人道主义”或“人文主义”传统,因为不与天相应和的人道是散漫的、无构成尺度的。当然,这也不是“天道主义”,因为无人去“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18]则此天要不就板结为所谓“物质之天”,(狭义的)“自然之天”,要不就被人格实体化为墨子讲的“天志”,哪里还有什么时机化的天意彰显可言?能够在中国文化主流中占一席之地的思想,不论是讲“发而皆中节”的中庸之道的儒家,还是讲“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的道家,还是反对坐禅,主张“内外不在,去来自由,能除执心,通达无碍”的禅宗,都是这种天道观的体现者。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尽力避免将祭祀、思想、祈祷和灵性追求者实体化,而是将其领会为一种与人生和技艺活动息息相通的时间境域(“时”、“史”、“因应变化”、“当是时”、“随缘解缚”)或意义发生的境域。因此,中国古人讲的“配天”、[19]“敬天”、“从天”与西方人讲的“崇拜神”(worship God or deities)不是一个意思,它完全不能被划到“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抽象神崇拜”这类西方宗教学范畴中去。
6 E.胡塞尔(Husserl):《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Die Krisis der europaeischen Wissenschaften und die transzendental Phaenomenologie),《胡塞尔文集》(Husserliana)第6卷,The Hague: M. Nijhoff,1976, 335页。胡塞尔在那里讲:“在上帝的概念中,单数是本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