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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是怎样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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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5 23:4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古代,官员是皇帝老爷捍卫臀下龙椅、巩固自家江山、治理国家的工具,故无论明主昏君,在主观愿望上均重视官员的选拔,因此乌纱的赐予,皆是根据其品德才能与政绩功勋而定(受奸佞惑弄而所赐非人,或任人为亲而乱赐乌纱者另当别论),故“原则上”说,乌纱乃是非卖品。然而,皇帝也有经营意识,当他们发现乌纱可以创造巨大财富之时,乌纱便有了价码,成了标价出售的商品,而皇帝也就成了乌纱公司的老板。
  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皇帝自任老板,靠大量批发零售乌纱发财?桑榆先生虽然不是历史学家,难知其详,但对几个著名老板的乌纱买卖,也略知一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嬴政阁下上台第4年秋,“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据此可知,当时嬴政阁下因飞蝗成灾,人民饥馑,曾下诏卖官,一级爵位的价格是一千石粟。只是当时爵位还不是握有实权的官职,只是一种荣誉头衔,而且在灾荒之年,以纳粟授爵,也有为小民着想的意思。但这位始皇帝也可算得上乌纱公司的始董事长、始老板了。
  东汉灵帝刘宏先生的经营意识,就比嬴政先生强得多啦。该阁下在河间当解渎亭侯时,家境贫困,穷得猴急,干上皇帝后,就想方设法敛财。他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乌纱交易所,公开标价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孝灵帝纪》)二千石官阶,定价2000万钱;一千石官阶,定价1000万钱,以次类推。各县令、长等缺,视县之地面大小、人民贫富论价,并让求官者“投标”,出价高者中标上任。乌纱的价格可以浮动,有名望者买官可以减价,名士崔烈就以500万的半价买了个司徒;富豪买官则要加倍付钱,权宦曹腾的养子曹嵩家资豪富,出钱1亿才买得太尉一职,高于定价10倍。为了扩大市场,又实行优惠政策,钱少者可以挂赊欠帐,到任后限期加倍还钱。结果朝廷内库充盈,集钱如山,灵帝也从中大捞了一把。
  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后主高纬先生,在卖官方面具有强烈的改革意识。该阁下上台后,国库空虚,入不敷出,大臣们的工资待遇都无法兑现,于是他便大胆改革创新,具体干法是,赐给以和士开为首的重臣公开卖官的特权,让他们划分地盘卖官,上至郡县下至乡间的各级官职,都明码标价,给够钱就卖,而不论买官者是啥货色。钱多者做大官,钱小者做小官,没钱者再有才干,也只有干瞪眼。北齐末年出现了许多“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官职前凡标有“敕用”二字者,均是花钱买的官也。而和士开等人也因此大发横财,所得买官钱远远多于他们应得的俸禄。
  嬴政先生卖官所得,皆归国有,刘宏先生虽然大捞了一把,卖官所得,也大部分归入内库,其经营性质,乃为“国营”。高纬先生对卖官进行的改革,则属于“国营企业,私人承包”性质,以卖官所得代替大臣的俸禄,可收到减少国家财政负担的效果。而皇帝以下的大臣和地方官利用手中权力,私下出售乌纱,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则完全是私营性质了,只不过这些人得靠手中的权力进行营业,按现在的说法叫“以权谋私”。此类私营老板,在历史上就多如牛毛了。
  唐朝权奸李义府先是任吏部尚书,主持全国官吏的选拔,该家伙根本没有鉴别贤愚优劣的能力,唯以贿赂多寡为选拔干部的标准。他干上右丞相后,仗着有武则天女士撑腰,更是“专以卖官为能事”,连一直由皇帝亲自选任的御史,他都敢擅自决定,高宗也拿他无可奈何。他的母亲、老婆和几个儿子,也跟着大做乌纱交易。李记乌纱公司生意十分兴隆,全家敛财无数。唐朝另一权奸元载,本性贪婪,干上宰相之后,与中书省官员卓英倩、李待荣相互勾结,大做乌纱买卖。以致“天下官爵,大者出载,小者自倩、荣,四方赍金求官者,道路相属。”(《旧唐书·第一一九卷》凡舍得花钱者,皆能闹顶乌纱戴戴。五代时期后唐宰相豆卢革,是个善抓商机的“企业家”。唐庄宗为“匡扶社稷”,起兵攻入梁国首都开封,朝官一时奔忙,干部档案多有散失,豆卢革于是趁机出卖“告敕”,即官员的委任状,许多原先并非官宦的人花钱买得告敕,一变而为名门世家,进入显贵之列,而豆卢革也因此猛发大财。北宋的蔡京、梁师成、王黼、朱(面/力)、李彦、童贯受徽宗宠幸,掌握军政大权,时称“六贼”,他们分别开起乌纱拍卖行,将大小乌纱标明价码,公开拍卖。其中王黼与梁师成相勾结,联合开办乌纱公司,公开标价卖官,“三千索,直秘阁;五千贯,擢通判,”(《宋人轶事汇编》)便是该公司开出的两种乌纱的价码。南宋权奸贾似道,更是做乌纱生意的奇才,该家伙干上宰相之后,为了垄断官员的升迁贬黜大权,以整肃干部队伍为名,修订了《吏部七司条法》,严格控制朝廷各级官员的考核、委任,结果群小竞进,“其求为帅阃、监司、郡守者,贡献不可胜计”,贾似道也从此财源滚滚。
  随着<敏感詞>的发展,乌纱经营业也与时俱进,到了明清两朝,这一行业更加发达,并且人才辈出,其中明朝的严嵩父子、南明的马士英、清朝明珠、奕劻等,均是杰出的代表人物。
  严嵩父子不但控制了朝中文武百官的升黜大权,连一些地方小官的乌纱经营,也一并垄断,且公开标价出售:文官州判300两、通判500两;武官指挥300两,都指挥700两,朝官中,吏部官价最高,买一顶“主事”的乌纱,需银万两以上。严氏父子的垄断经营,使许多官员的前途命运,要靠出银多寡来决定。南明奸相马士英,比严嵩父子技高一筹,该家伙不但大张旗鼓地开办乌纱公司,而且以“革命的名义”进行大规模经营,崇祯十七年,他打着强兵复明的旗号,假借所谓“助军兴”之名,公开标出价码,大做乌纱生意,从朝廷到地方,各级乌纱都有定价,甚至连考生也要以纳银多寡定名次,当时流传一首歌谣曰:“中书随地有,都督满街走;监纪多如羊,职方贱如狗;相公只爱钱,皇帝但吃酒;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明季南略》)可见马记乌纱公司的生意兴隆到什么程度。不过马士英的乌纱生意,多借皇帝的诏令来做,这又有了公私合营的性质。
  到了清朝,由于王公大臣和地方官吏纷纷靠做乌纱生意暴富,皇帝干脆将乌纱经营权收归国有,如此一来,“捐纳”便成了一条做官的途径。中央政府制订的捐纳条款,范围极广,名目繁多。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捐纳可分如下几种:一是“捐实官”,只要捐了钱,即可到差,或待机补缺,这一种花钱最多;二是“捐前程”,付了钱就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即使一时补不上实缺,也可穿相应级别的官服、使用相应级别的车辆;三是捐考试资格,即付了钱即为监生,有了考举人的资格;四是“捐升迁”,即小官可以花钱卖顶大乌纱,因犯错误被革职而丢了乌纱的官员,可以花钱买回乌纱,官复原职。
  乌纱经营权收归国有之后,经营性质虽然变了,但各级官吏仍可从中渔利,捐官的手续费和捐资,被层层截留,不少官员靠雁过拔毛这一招而肥的冒油。而一些位高权重的王公大臣,仍然可以插手其间,大捞特捞,清朝末年的庆亲王奕劻便是一位卓越的“成功人士”。该家伙当时权倾朝野,不少豪门子弟、富商大贾为了闹顶乌纱戴戴,都投到他的门下;一些中下层干部为了得到肥缺或更大的乌纱,也纷纷奔走于庆亲王府。《庆亲王外传》称:“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员,无一不奔走于其门者,盖即中国所云‘其门如市’也。”凡是到奕劻门下求官者,自然要献上大笔银两,其中杨士骧的山东巡抚一职,出10万两银子买得,袁世凯、徐世昌等人也都是花重金买得更大的乌纱才得掌大权的。有一次邮传部尚书一职空缺,奕劻便放出口风,说此缺当售银30万两。后来盛宣怀提出要买,奕劻知道他做官撸了不少银子,便想榨他一把,说“别人30万可以,你就非60万两不可。”后来盛宣怀托人说情侃价,才以30万买下这顶乌纱,但奕劻要求“须交现金,不收他物”。没几年,奕劻靠买官和贪污受贿所得便达万万两。由于奕劻乌纱生意异常火爆,故而赢得了“老庆记公司”的称号。
  清政府将乌纱经营国有化之后,想做官的人均可靠捐纳闹顶乌纱戴戴,但其中有不少人是靠借债购买的。借款的方式很多,有的向私人借,有的向钱庄借,有的则通过金店老板或古董商代办,即购买乌纱的钱由金店老板或古董商垫付,等到捐官的人乌纱加顶,走马上任之后,他们再收回成本和利息。借款的利息很高,往往要加倍偿付。
  自秦至清,君主专制<敏感詞>悠悠两千余载,乌纱生意或为国营,或为私营,或为公私合营,其经营性质虽然变来变去,或是皇帝靠此项生意大发其财,或是权贵从中牟取暴利,但对于乌纱公司的众多顾客而言,都是一回事,乌纱既是商品,无论谁买,均需付钱才能取货。这些为一顶乌纱而花了钱、出了血的人,一朝上任,便要横征暴敛,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如委羊群于饿虎之口,虽有强弓毒矢在其后,亦必吞噬而无所顾”,他们很快收回了购买乌纱的投资,并迅速成为豪富,但人民却因此而遭殃。由于只要出得起钱,奸险贪鄙、昏庸无能者皆可做官,无钱可出或不愿花钱买官者,即使才高德隆,也不得任用甚至被贬黜,致使官场腐败,<敏感詞>黑暗。从皇帝到各级官吏,竞相将乌纱当作商品经营以牟取暴利的干法,无疑为历代王朝走向衰亡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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