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俗人把引向真理的不同途径看作差异巨大,或者甚至相互对抗;造成这种看法的个人因素在行道中被逐渐地超越。最终,不同的道路相汇合,其互依性被揭示给求道者。他看到每一条道路都是其它道路的补充。
巴克提或者说信爱通过感受,成为真理的表现。知识之道通过认识,成为对同一个真理的吸收。行动之道被视作受同一个真理所驱使的意志的结果。
在世俗阶段,人因性格和环境的具体限制,更为某一条而非其它道路所吸引。随着求道者逐步挣脱脑与心的具体限制,这些道路在道途中相互融合。即便是瑜伽士强加给自身的枯燥苦行,也会随个体行内在道路时体验神爱而开花。
遵循上述任何一条道路,都有可能失去个体心,低级我,又保留着完整的意识。然而只有通过内在道路达到顶点时这才成为事实。
失去有限我的最容易和最安全的道路,是通过彻底臣服有意识地与真理合一的至师或神人。个体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淹没于他们那里;在绝对臣服大师期间,个体不再受那些行动——好的和坏的——所束缚。这种彻底的臣服本身就是彻底的自由。
不同的灵修道路,比如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派,印度各大瑜伽体系,都提到造物主或道。造物界是一切的生物,包括人类,所面对的最大奥秘。除非且直到人有意识地与造物主合一并证悟自己与神为一,否则奥秘就不能被揭开或完成;神乃是造物主和造物界合一,在其无限存在中同时包含并超越了二者。
总括来说,灵修或证悟神的本然真相,要求彻底放弃分别“我”的虚假个体性。一切的分别和二元感都仅仅是幻相,它由自我生活的业相(印象)所维系,并表现为淫欲、仇恨和贪婪。通过无私的爱和服务之纯洁生活,以及神或至师的恩典,就有可能摈弃这些局限性的业相。通过超越虚幻的分别性面纱,个体化的灵魂得以知道它与神——独一实在——为一。成道——它在第一个旅行的最后阶段的终点和在彻底超越了心领域的第七意识层面所达到——是一切生命的目的。它是整个宇宙产生的原因。
虽然教义众多派别不同,但灵修的核心要旨并无真正区别。教义、信条、仪式教规、经典著作、庙宇或者种种形式都不过是第二位的。转载于百度百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