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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档案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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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档案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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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8: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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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九 寄生
近两个月接连发生了六宗凶杀案,所有表面证据都直指一名姓伍的女教师。但是,如果所有案件都这么简单的话,那么警察的工作可轻松了。
六宗凶杀案的死者都是一所中学的教员及学生,均为男性。凶案现场都在学校范围之内,作案时间均为晚上,最值得注意的共通点是死者都认识伍老师。
第一名死者是冯老师,他是伍老师的前男友,两人分手后不到一个星期,凶案就发生了。其他死者包括一名训导主任,三名男教师和一名男学生,生前都与伍老师有密切的接触。
我请伍老师过来问话,她给我的第一次感觉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谁也不会认为她会是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她的样子长得很漂亮,虽然有点瘦弱,但却给人一种清秀的感觉,很有小家碧玉的味道。唯一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三十多度的天气,她竟然穿着一件高领的衣服,脖子以下的地方都包得严严实实。
我问了伍老师一些问题,例如案发时,她在那里,正在做些什么,是否有时间证人等。她说案发时自己都是在学校的教员宿舍里睡觉。我翻开档案查阅了一会,大多数凶案都发生在凌晨时分,那时候在睡觉也很正常。但是其中一名死者,一名十七岁的男学生,他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九至十点,在这个时段睡觉的,似乎只有小朋友。
伍老师说:“那天晚上,我觉得很累,也许是白天的工作太忙了吧,八点多我就想睡觉了,所以澡也没洗就上床了。”
伍老师的解释虽然比较牵强,但从她的表情语气等方面判断,却不像在撒谎。我又问她关于她前男友冯老师的事情,她似乎不太愿意提及,尤其是分手的原因,只是说是对方提出分手的。
送走伍老师后,我认真地翻查案件的记录。一般的凶杀案是不会交由我们小队处理的,除非案件有怪异之处,而这件案件最古怪的地方是凶手的行凶方法。所有死者都是活生生被掏出心脏而死,法医认为凶手并没有使用任何凶器,是直接用手戳入死者胸口,挖出心脏。但要这样做,需要多大力气呢?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能徒手杀敌,但要以上述的方式杀人,也许只有魔鬼才能做到。
很明显,伍老师不可能有这样力量,这也是她没有被拘留的原因。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基本上都是为人和善温柔文静,杀鸡的胆量也不见得有,更别说杀人。
冯老师的评价则是不好不坏,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中学教师。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在他与伍老师分手之后,似乎很刻意避开她,并曾向别人暗示她是个“要不得的女人”。
因爱成恨,又或者受诬蔑而生怨,都可能是杀人动机,但本案最大的疑点是,凶手是怎样徒手挖出死者的心脏。
其余五名死者都与伍老师有密切的接触,难道是某个暗恋她的变态狂魔所为?但她身边的人,大多是教员或学生,就算是体育教师也不见有这样的力气,能徒手挖出别人的心脏。
多想无益,反正案件与伍老师脱不了关系,从她身上必定能得到线索。
我们小队除天书外的四人,分两组日夜在伍老师的学校里守候。经过几天的监视,终于在一晚凌晨一点左右有发现。
伍老师的作息时间很稳定,一般十二点前就会熄灯睡觉。但那晚凌晨一点左右,她房间的灯亮了,通过望远镜的观察,她似乎打了个电话,就换衣服出门。
当时是我和力士在监视,力士是个近两米高的大块头,他的长处就是皮胀肉厚,有很强的徒手搏斗能力,徒手也能轻易制服三四个持刀匪徒。有他在旁就算出现能徒手挖出别人心脏的变态狂魔,也可以应付,所以我下令跟踪她。
伍老师来到校园一处僻静的地方,过了一会,有个男人鬼鬼祟祟地走过来。两人像是在说些什么,因为距离较远,我没听见。两人的态度像是很亲密,经常出现肢体接触,但都是男人主动,伍老师则欲拒还迎。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伍老师突然解开衫衣的钮扣,把胸口展露出来,但如此诱惑的画面却让男人惊恐地大叫,仿佛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并转身逃跑。
伍老师立刻扑上去,把男人面朝下地按在地上,右手五指并排如刀,直插入男人背上,凄厉的嚎叫在寂静的校园中犹如惊雷。在我和力士赶到之前,她已经把男人的心脏掏出。
发现我们后,伍老师缓缓站起,把手中那颗血淋淋的心脏随手扔掉,就像掉垃圾一样。月光洒照在她清秀的脸庞上,脸上表情一如以往温柔娴静,与沾满鲜血的右手格格不入。我和力士的目光同时落在她钮门大开的胸膛,淡蓝色的胸围包裹着一双不算丰满,但却诱人的乳房。但我们所注意的不是她的乳房,而是左乳上方一块拳头大的人脸。那是一张袖珍的男童脸孔,虽然只是拳头大小,但双眼鼻子嘴巴皆清晰可辨,而且正以一幅狰狞的表情,怒目注视着我们。
我以冰冷的语气说:“伍小姐,我们要拘捕你,因为你涉嫌杀害六名男子……哦,现在应该是七名才对,你可以保持……”
“狗公!”伍老师一声怒吼,挥舞着尚滴着鲜血,比利刀更可怕的右手扑向我们。
力士迎上前,与伍老师打起来。伍老师像个疯子似的对力士又抓又咬,虽然毫无章法可言,但是其力气非常大,让力士狼狈了一阵了。然而力士毕竟是个经验丰富的搏斗好手,最终还是把对方制服了。
把伍老师带回公安局后,我问她为何要杀害那些死者,她却要求我为她解开衫衣的钮扣,因为她的双手被手拷锁住不能自己解开。这样做可能会给我惹来大麻烦,但不解开她又不肯说话。最后,我请一名胆大的女警为她解开,并在女警的陪同下问话。当然,事先我已告诉了女警将会看见一张诡异的小脸,好让她有心理准备。
解开钮扣后,露出乳房上方那张拳头大小的脸,伍老师说:“如果我说我不是伍老师,而是她的弟弟,你信吗?”
“我信,但我想法官不会接纳这种说法。”老实说,我真的没什么是不能相信的,当然要让我相信,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伍老师胸膛的小脸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这张小脸的表情很生动,但似乎不会张开嘴巴,而伍老师本人虽然在跟我说话,但她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她又说:“姐姐什么也不知道,那些狗公都是我杀的。”
“狗公?能解释一下吗?”我问。
小脸闭上双眼,像在想些什么,一会又说:“那个姓冯的狗公,整天想得到姐姐的身体,那天晚上,姐姐拗不过他,就点头了。可是,当他脱掉姐姐的上衣看见我的时候,他就害怕了,说姐姐是妖怪,见鬼似的跑了。
“姐姐为此很伤心,每天晚上都是哭累了才睡着。之后,那条狗公还到处说姐姐的坏话,姐姐就更伤心了。我恨那条狗公,恨他让姐姐伤心,所以我就趁姐姐睡着的时候,跑去杀死他。”
“那其他人呢?训导主任、三名教师一名学生,还有今晚的死者。”我问。
小脸露出一个凶狠的表情,说:“他们都活该,都是想占姐姐便宜,都是狗公。尤其是那条老狗公,经常叫姐姐到他办公室做这做那,其实只是想揩油。”
我想,“他”说的老狗公应该是训导主任。
既然伍老师的“弟弟”一切都直认不讳,那这案件也可以了结了,后面的事情就交由法院判决。据过往的经验,就算法官心里相信伍老师本人毫不知情,但误杀也是有罪的,而且这宗案子已引起群众恐慌,我想死刑是免不了的,只是看法官以什么罪名定她的罪。
事后,我问天书的看法,她说:“胎儿在怀孕初期,灵魂就已形成,只是非常脆弱,而且极不稳定。在某些因素影响下,灵魂与肉体同时出现分裂,就会形成双胞胎或多胞胎。但如果只有灵魂分裂,而肉体没作出相应的回应,那就会出现伍老师的情况。
“其实,伍老师的弟弟就像寄生虫一样,寄生在她的灵魂里,她的所见所闻,甚至心中所想所受,弟弟都一清二楚。但她本人则感受不到这个弟弟的存在,就像我们不会知道肚子里究竟有多少条猪肉绦虫一样。
“而作为一个不完整的灵魂,弟弟的心理极不健全,在他心中一切皆以姐姐为中心。当姐姐受到伤害时,他能发挥出异于常人的力量,也能不出奇。国外曾有一名母亲为救被汽车压住的儿子,而把汽车抬起。”
“我还有一点不明白,就是伍老师胸口那张小脸是什么回事?”我问。
天书说:“灵魂虽然是能量集合体,但是与肉体的关系是千丝万缕的。而且弟弟虽然以姐姐为中心,但亦本能地想拥有自己的躯体,这种意念强烈而持久,久而久之肉体就作出反应,长出一张小脸。不过,他还挺为姐姐着想的,要是小脸长在露出衣服外的地方,他姐姐可麻烦了。”
我突然想,如果这张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的小脸长在姐姐的脸上,那是多恐怖的事啊!
天书突然又说:“其实,灵魂寄生的现象不算很稀奇,只是宿主没发现罢了,也许你的灵魂中也寄生着一大堆弟弟妹妹。”
档案十 忧伤的刽子手
《一》
似有若无的笛声回荡于闹市的夜空之中,忧伤的旋律仿佛在安抚受伤的灵魂……
有市民报称,看见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经常三更半夜偷偷溜上大厦楼顶,不知在干什么非法勾当。
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位行为怪异的女孩名叫诗雅,我请她过来了解一下情况,因为她这样做,先别说会给别人惹来麻烦,单是她一个女孩子半夜到处乱跑,弄宗<敏感詞>案出来也有我们烦的。
我问诗雅没事溜到人家大厦天台干嘛?她温柔地抚摸怀中的那支翠绿色,似乎是由玉石雕成的精致长笛,幽幽地说:“吹笛子啊!”
我又问她到那里吹笛不好,为什么非要那么行为艺术,半夜到溜大厦天台吹呢?她说:“那里有需要安抚的心灵。”
我说:“天台上那来听众给你安抚呢?你不会是吹给幽灵听吧!”
她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说实话,我不以为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能露出这种略带忧伤的笑容,这种笑容通只会出现在有一定人生经历的成熟女性脸上。她说:“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听故事是我其中一项嗜好,更何况是出自一个怪异的女孩口中的故事,我当然不会拒绝。
诗雅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才开始讲故事——
有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女孩,一连三晚都听到奇怪的笛声,每次都准时在晚上十一点响起,大概凌晨五点左右结束。她向父母提及此事,但父母却说什么也没听见。她想,也许是高考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所以出现幻听吧!
第四天晚上,奇怪的笛声再次徘徊耳际,女孩急忙翻出手机看时间。又是十一点正,怎么每次都这么准时呢?
那些因高考而疯掉,甚至自杀的新闻报道在女孩脑海中涌现,她很害怕自己会疯掉。犹豫片刻,她合上练习本,披上外衣走出房间。
父母已经入睡,客厅漆黑一遍,为了不打扰父母休息,女孩没开灯,直接摸黑走到门口。她想,今晚一定要弄个明白,免得终日被这奇怪的笛声困扰,虽然心里很害怕。
刚步出家门,女孩就开始后悔了,昏暗的楼梯比漆黑客厅更让人感到恐惧,因为这里随时都可能出现未知的危险。狼人、吸血鬼、幽灵,甚至神经汉、色魔,一个个怪异的念头在她脑海浮现,使她不敢闭上眼睛,生怕再次睁眼的一刻,眼前会出现恐怖的画面。
回去吧!不行,只要往后退一步,就再没勇气向前走了。今晚一定弄明白笛声是怎么回事。经过一轮思想斗争,女孩终决定继续往前走。
上方传来忧伤的旋律,女孩贴着墙往上走,每踏一级楼梯,心脏就跳得更快。在寂静的梯道中,她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脚步声,还有诡异的笛声。
每上一层,笛声就更清晰,也更让人觉得忧伤,莫名的忧伤,像送别最亲密的好友,又像思念已逝的亲人。
上到顶层时,女孩能听清楚笛声的每一个音符,也能感受到笛声中忧伤。虽然身处顶层,但她仍觉得笛声是从上方传来,她想笛声应该来自楼顶。
楼顶的铁门反锁着,因为已锈迹斑斑,让女孩花了不少劲。突然,一个念头在她脑海中浮现——门是反锁的,那吹笛的人是怎么进去的?难道吹笛的不是“人”么?
门外是怎么样的画面?是正咬着少女脖子的吸血鬼,是手握屠刀浑身鲜血的屠夫,还是一堆冒着磷火的白骨呢?
未知带来无尽的恐惧,女孩感到自己的双脚在颤抖,不只是双脚,全身也在颤抖。她很想扭头往回走,但又怕一转身铁门就会自动打开,一只血淋淋的大手从门外伸入,掐着自己的脖子。
背后,当女孩脑海出现这两个字的时候,一阵寒意从脊骨扩散至全身。她不敢回头,更不敢把铁门推开。
想些别的事情吧,也许就不会觉得害怕了,这是一个男教师教女孩的。她强迫自己不想那些恐怖的事情,而想着这个男教师,成熟英俊的男教师。
心里不再那么害怕了,颤抖的小手轻轻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只推开一道小缝,女孩便把手收回,透过门缝能看见月光下的楼顶空无一人,但笛声却格外清晰,格外忧伤。
终于,女孩鼓起最大的勇气把铁门完全推开。勇气的来源不是英俊的男教师,而是强烈的好奇心。她突然觉得,男教师在自己心中其实没有什么地位,虽然他真的很英俊。
镰刀般的新月高悬天上,朦胧的月光勉强能让人看清周围的景象。楼顶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两米多高的圆柱形水塔。
女孩双眼紧紧盯着水塔,目光徐徐上移。没错,笛声就是从水塔中传出,正确来说,是从水塔上面传出。
果然,水塔上面坐着一个人,一个约二十岁的年轻人。朦胧的月光落在他略带书卷气的俊朗脸庞上,给人一种悲伤莫名的感觉。忧伤的旋律正是从他唇前的翠绿长笛中传出。
女孩心中的恐惧从看到年轻人那一刻便飞到九霄云外,对方长得很英俊,虽然一脸忧伤之色,但却掩盖不了那张能所有女性心动的面孔。至于那个成熟的男教师,此刻在她心中已变得一文不值。
女孩完全忘记自己在不适合的时间地点,遇见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心里只想着该如何认识对方。娇俏的脸颊不知不觉地红润起来。她轻敲铁门,想值此引起对方的注意。然而,虽说只是轻敲,但所发出的声响在这宁静的时刻却异常响亮。她突然听到一声怒哼,但显然不是出自年轻人之口,因为他仍在吹奏着忧伤的旋律。
年轻人停止了吹奏,无奈叹息一声,从水塔上跳下来,从两米多高的水塔上跳下来,从容着地。
女孩呆呆地看着对方,两米多的高度并不低,对方竟然如此轻松地跳下来,加上时间地点等因素,正常人也往妖魔鬼怪方面想。但此刻,她心中只想着:“他真帅!”
年轻人看似缓步走近,但只是一瞬间,就已来到女孩面前,脸上仍是忧伤之色,忧伤中带着三分无奈。他淡淡说:“你给我添了麻烦,也给自己惹来麻烦,好自为之吧!”说着用长笛在她右手掌心轻点一下。
女孩不明白对方话里含义,正想追问的时候,眼前影像却变得模糊,随后更失去知觉。
《二》
手机响起熟悉而讨厌的音乐,女孩很痛苦地在床上爬起来,心中抱怨,当学生怎么这么苦啊!晚上得复习到半夜,早上太阳刚出来就得起床,什么教育制度嘛!然而抱怨归抱怨,床还是要起来。她伸手去拿外衣的时候,却发现平时放外衣的地方空无一物。她突然起昨晚楼顶的一幕,喃喃自语:“我怎么会穿着外衣睡觉呢?难道昨晚不是做梦?”
门外传来母亲的叫唤,女孩答应了一声,就不作多想,连忙下床到浴室梳洗。她把水泼往脸上,取毛巾时无意瞥了眼洗手盆前的镜子,镜中的影像是一个满脸鲜血的少女,满脸鲜血的自己。
女孩发出惊恐的尖叫,父母闻声冲入浴室。女孩跌坐地上双手捂脸颤抖地说自己满脸都是鲜血,父母对望无言,片刻后父亲上前扶起她,柔声道:“你脸上的全都是水,那有自半点血,不信你自己看。”
女孩轻移小手,从指缝窥看镜里倒影,的确如父亲所说,苍白的俏脸上只有水滴。
母亲关切地上前把女孩搂入怀中安慰:“女儿,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没关系的,就算考试的成绩不好也没关系,只要你健康快乐就好了。”
女孩突然很想哭,很想在母亲怀里放声嚎哭。
《三》
上课时,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女孩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只想着楼顶那个一脸忧伤的英俊青年,还有早上那莫名其妙的幻觉。
我是不是得了妄想症了?这个念头不断在女孩心中徘徊。她突然想起昨晚“忧笛”用长笛在自己右手点了一下,“忧笛”是她给年轻人取的名字。
女孩伸出白嫩的小手,掌心有一淡淡的红点,颜色虽然很浅,但却很明显。“难道昨晚不是在做梦?”她再次感到疑惑,喃喃自语:“也许该去找方老师……”
方老师是个刚毕业分配到本校的年轻女教师,为人和蔼可亲,与女生们很谈得来。她懂得占卦算命,刚来的时候经常有女同学缠着她算命,她虽然乐意效劳,但这种迷信活动与她的教师身份似乎大有抵触,起码学校的领导是这么认为。所以她现在已没明里为学生算命,但是偷偷进行还是有的。
课间小息时,女孩直冲入教员室,一把拉住方老师就往校园僻静处走,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
两人走到一棵木棉树下,百步之内就只有她们俩。方老师问女孩找她有什么事?女孩把昨夜楼顶疑梦疑真的事情,以及早上的幻觉全告诉对方。
方老师听后沉思不语,她并非不相信对方的“胡言乱语”,而是对方所说的事情比较离奇怪异,需要花些时间整理消化。
对方不语,女孩便迫切追问:“方老师,方老师,你说我是不是见鬼了,还是……还是得了精神病……”
方老师回以一个安慰的微笑:“看你急成什么样子了,安静点,不然你早晚会把自己逼疯的。”
女孩颤抖地说:“那你的意思是……我……我真的撞鬼了?”
方老师让女孩把手伸出来,女孩立刻伸出右手。她看了一会后,说:“虽然并不清楚这红点是什么回事,但是能肯定不会给你带来伤害,如果我猜得没错,应该是护身咒之类的东西。”
为什么年轻人要给女孩下护身咒呢?女孩不知道,方老师也不知道。
方老师让女孩说三个字,让她用诸葛神数算一卦。女孩也不是第一次找对方算卦,马上就给对方报上“再遇他”三字。
方老师在掌心写出“再遇他”三字,再掐指一算,说:“是二百四十一签,签曰: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天堂地狱,便分荣辱。”
女孩不明白里面含义,焦急地追问对方。而方老师正想解释的时候,上课铃响起了,她就叫女孩先去上课,放学后再到教员宿舍找她。女孩只好无奈地答应。
《四》
放学后,女孩心想方老师有很多事要忙,不会马上就回宿舍,所以先去了躺洗手间。她本来想顺便洗一下脸,但一想起早上的事情,全身就起满鸡皮疙瘩,手也没洗就往教员宿舍飞奔。她在方老师宿舍门外等了近半个小时,才等到对方回来。进门后,她迫不及待地追问签文的意思。
方老师请女孩坐下,并奉上茶才说:“签文的意思是,天堂地狱全在一念之间,但现在的问题是这是谁的一念之间呢?是你,还是你那个他呢?”
女孩的脸悄然红润起来,焦急的心情也有所缓和,嘟起嘴说:“什么我那个他、你那个他啊!说得好像很暧昧似的。”
方老师笑道:“老师也经历过少女怀春的阶段,你的心情我很明白,要是你对他没感觉,你也不会用‘再遇他’三字来卜卦。其实,你心底里就是想着再次遇上他。”
女孩的脸红得犹如晚霞,低下头没有反驳对方,因为正如对方所说自己的确想再次遇上忧笛。
方老师突然收起笑容,严肃地说:“也许再遇他不一定是件好事!”女孩闻言一愣,急问对方原因。
方老师叹息道:“你的心已经完全向着他,所以他的一念会阻佑你的一念。也就是说,你的成败荣辱全在他一念之间。”
女孩心中大慌,不知如何是好,方老师安慰她说:“也不用太担心,他应该对你没有恶意,不然也不会在你掌心下护身咒。”
女孩心中稍安:“嗯,他应该是个好人!”但方老师立刻警告她,他不一定是人。
女孩不解,方老师解释道:“照你所说的,不管他是在梦中向你下护身咒,还是真实的出现在门被反锁的楼顶,也说明他不一定是人,起码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女孩问该怎办?方老师说:“只能以不变应万变喽,天地万物皆有定数,要急也急不来。但有一点你得记住,就是你掌心的红点是你的救命符……”
《五》
夜深,女孩在自己房间里胡乱翻着课本,眼睛不时盯住放在桌面上的手机。越接近十一点,女孩就越觉紧张,或者说是越觉兴奋。心里不断想着,今晚能不能见到他呢?
当手机显示出23:00的时候,熟悉的忧伤旋律准时响起,女孩连忙披上外衣,准备上楼顶“再遇他”。至于方老师那“他不一定是人”的警告,早就忘记了。上到顶层的时候,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什么不对劲,她又说不上。
轻轻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一切都仿佛昨夜所见的一样,朦胧的月色下,楼顶中空无一人,只有两米多高的水塔矗立在宁静的夜空下。唯一不同的是,水塔上并没有女孩所期待的年轻人。
既然忧笛不在,那笛声是谁吹的呢?一阵莫名恐惧笼罩着女孩的思绪,此刻她终于察觉笛声不对劲之处,旋律虽然一如以往般忧伤,但是忧伤中却夹杂着一丝过去未曾出现过的愤怒。
一声怒哼在宁静的夜晚异常响亮,笛声随之停止。水塔底部不知何时凝聚了一团黑影,正缓缓升起。这是一团不规则的黑影,不是人形,也不像其它动物的形状,细看之下倒有几分像巨型的阿米巴变形虫。
黑影缓缓靠近,女孩被眼前景象吓呆了,心里只想着自己正在作梦,一定是在作梦。直至怒哼再次响起,才把她带回现实,她急忙捏自己手臂。痛,清晰的痛,绝对不是作梦,眼前的怪异现象是真实的。她想逃走,但颤抖的双腿却无法执行大脑的命令。黑影已靠近三米之内,虽然只是一团模糊的黑影,但在此刻却像暗藏着无数张狰狞的鬼面。
女孩子不由自主地摆动双手,发出惊徨尖叫,大叫着别过来,别靠近我。黑影竟然真的停止了前进,但怒哼却再次响起。
红点,女孩突然想起掌心的救命符,立刻伸出右手,以掌心对准黑影,颤抖地往前踏出一小步,黑影随即后退。
黑影的语言表达方式似乎只有怒哼,但这次明显带有一丝不忿。
已验证了救命符对黑影有一定作用,女孩大胆地再踏前一步,黑影亦随之后退。这回她心中有底了,报复似的向前迈进,黑影后退连连。当黑影退至水塔底部时,发出不忿的怒哼,随即消散。
女孩如释重担地跌坐地上,贴身衣物已被冷汗沾得湿透。抹去额上汗水,不自觉地往掌心一看,心中不禁大骇——红点消失了!
《六》
又是魂游太虚的一课,女孩一脸憔悴之色,呆呆地坐在课室。略显零乱的头发、油光可鉴的俏脸都证明她今早并没有梳洗。她不敢梳洗,甚至不敢进入家中的浴室,因为救命符已消失了,她害怕会再出现昨天早上鲜血满脸的一幕。
课间小息时,女孩冲入教员室拉走方老师,而这次她的动作有点粗暴。再次来到木棉树下时,方老师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女孩说出昨夜所见的怪事,以及红点消失让她非常害怕。
方老师想了一会,说:“护身咒只能救你一次,要是再遇上那黑影就麻烦了。”
恐惧、无助让女孩的泪水涌上眼眶,连忙问该怎办?方老师轻轻把对方搂入怀中,以使对方能稳定情绪,说:“先别急,我师傅七求真人道法高深,他一定能帮你。”
女孩没有说话,在老师的怀轻声抽泣。方老师轻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怕,没事的,我现在就帮你请假,马上就带你去见师傅。”
女孩从老师怀中抬起头,抽泣着说:“马上就要高考了,现在请假恐怕不太好吧……”
方老师苦笑道:“难道高考比性命还重要吗?”
《七》
女孩以为方老师的师傅必定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没想到对方看起来竟然跟自己的年龄相仿,而且还长着一张娃娃脸,一点也不像老师所说的道术高深。就忍不住偷偷对方老师说:“你师傅很年轻喔!”
方老师笑道:“我第一次见师傅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年轻,那时我大概八九岁吧!”
要不是身处庄严的道观之内,女孩一定会大叫起来。脑海中突然出一个怪异的念头——忧笛会不会也是一个外表年轻的老头子呢?
二人尚未表明来意,七求真人已先发话:“琴儿,你的学生似乎遇到麻烦了。”方老师如实说出女孩所遇的怪事。
七求真人听后沉默片刻,对女孩说:“你遇到麻烦不只一个,而是两个。”
女孩不管对方说什么一个两个,只是追问解决的方法。七求真人轻轻摇头说:“受精怪纠缠,我能帮你。但你与他结下孽缘,我就不便插手了。”
女孩紧张地追问:“结下孽缘?你是指忧笛吗?”
七求真人说:“忧笛……这个名字也挺适合他的。”
女孩心中突然有种莫名的激动,问对方是否认识忧笛。七求真人轻轻点头,突然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说:“精怪一事,贫道可为你解决,但牵涉到他的事情,请恕贫道不便插手。”
方老师说:“师傅,他是什么人啊?连你也会有所顾忌?”
“他啊……也许算是个苦命人吧!请恕贫道不便多言了。”七求真人说罢走入内殿。
女孩还想追问忧笛的事情,但却被方老师阻止。方老师说:“不管你怎样问,师傅也不会说的。只有遇到严重的问题,师傅才会自称贫道。”
《八》
随后七求真人给了女孩一个玉吊坠,吩咐她随身戴着,尤其是需要沾水或百步之内有大量液体存在的时候,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刻来道观找他。并吩咐她以后尽量不要到楼顶,尤其是子时至日出之前,即夜上十一时至次日五时。
女孩带着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情离开道观,脑海中总是浮现忧笛那张既忧伤又俊朗的面孔。回家后,她躺在床上自言自语:“我们还会见面吗?忧笛!”取出手机一看,才五点多,父母没那么快回来,她又没心情复习。再看看窗外,离太阳下山的时间还早,心想不如到楼顶走一趟,说不定能遇上忧笛。七求真人只是说半夜上楼顶会很危险,现在大白天应该没事吧!
主意已决,女孩立刻爬起来往外走,但刚步出房门,马上就退回来。她不是改变主意,而是想换件漂亮的衣服。站在半身镜前,她看见头发零乱、满脸油光的自己,心想,不梳洗一下,肯定会吓倒别人。
往胸口一摸,确定玉吊坠的存在,女孩缓步走入浴室。刷牙洗脸也没发生什么怪事,就干脆“顺便”洗个澡。
虽然没发生什么怪事,但当女孩换上一套漂亮的浅蓝色连衣裙时,已经是六点三十分了。窗外天色已近黄昏,而正在欣赏自己于镜中的漂亮身影的女孩,却毫不察觉。
踏上安静的梯道,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女孩期待门外会出现朝思暮想的“忧笛王子”。然而铁门之外什么也没有,除了被夕阳余辉染得金黄的水塔。
女孩在楼顶转了两圈,确定她的王子真的不在这里,才依依不舍地往回走。此时,太阳已下山了,只仅余一丝余辉使黑暗未能吞没大地。
走到楼梯口时,女孩发现铁门不知何时被风吹得掩上。她并没在意,伸手想把门打开。手往后拉,没反应,再拉,也没反应。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她脑海中浮现——铁门要是被风吹得关上,为何没有发出响声?寒意顿时从脊骨扩散至全身,头皮一阵发麻。
天色已全黑,但月亮还没升起。女孩猛然转身,背贴铁门,也不管铁门上的锈迹沾污身上漂亮的连衣裤,双眼紧紧盯着水塔的底部。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最不想看见的东西出现了。
一团黑影缓缓凝聚,随即升起。女孩仿佛听见黑影正在发出令人毛骨耸然的冷笑,犹如一头张牙舞爪的猛兽向自己靠近。
掌心的救命符已消失了,应怎么办?玉吊坠,女孩往胸前一摸,幸好玉吊坠还在,她立刻将其翻出衣外。
黑影停下前进的步伐,夹杂着怨恨的怒吼回荡于夜空之中。虽然黑影没有前进,但女孩也无法离开,继续僵持下去,显然对她极为不利。
女孩提起玉吊坠往前踏出一小步,她想像昨晚那样,把黑影迫回水塔。然而,这次黑影并没有后退,而是发出令人心神震动的怒吼。
身前响起一声轻微的脆响,女孩立刻冷汗狂冒,她所依赖的玉吊坠出现了一道幼细的裂痕。
怒吼再次响起,而这次明显带有三分嘲笑之意。随着黑影发出一声声怒吼,玉吊坠的裂痕逐渐扩大,看样子马上就要裂开了。
女孩心中大慌,不知如何是好,后悔没听七求真人的警告。然而,后悔有用吗?玉吊坠一毁,她便是对方的囊中物,对方会怎样对待自己呢?她不知道,也不敢想。
该怎么办?
逃?
能逃去那?
铁门打不开,要逃就只能跳下去。这里可是九楼啊,跳下去的话……女孩不敢想像自己从这里跳下去之后,血肉模糊的样子,如果今天注定难逃此劫,她也想死得漂亮点。
黑影发出一声胜利者般的怒吼,玉吊坠应声裂开两半。女孩无力地跌坐地上,闭上双目,等待恶梦的降临。一幕幕往事于脑海中浮现,她很不甘心,自己又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这样。泪珠无声地划过她娇俏的脸庞。
《九》
“好奇心会害死一头猫,同样也会害死你。”就在黑影马上就要扑上来的时候,一道人影挡在女孩身前。是他,是那张忧伤的面孔,是女孩这两天心里一直想着的年轻人——忧笛。
黑影沉声低吼,缓缓后退,退回水塔底部,消失了。年轻人转身扶起不知所措的女孩,以怪责的语气对她说:“你不该再来这里。”
心仪男生就在面前,女孩不禁脸红心跳,对方的怪责在她心中变成了温柔的关怀,低头玩弄衣角,害羞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年轻人说:“你不是替我取了个名字叫忧笛么!”
女孩心中亦惊亦喜,说:“你怎么知道?”
忧笛说:“我要是什么也不知道,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女孩往水塔底部指了指:“那你肯定知道黑影是什么回事喽。”
忧笛轻声叹息缓缓道:“水能滋养万物,任何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又有谁想过身边的每一滴水,都经历了数亿万年的岁月。在漫长的岁月中,水不断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因而有了自身的灵性。然而水是善良的,它不会像其它精怪那样戏弄甚至伤害人类,所以在人类数千年文明中,它故意伤害人类的记载屈指可数。
“近年来,工业发展迅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水因为受到秽物影响而变得暴戾。自来水厂虽然过滤了水中秽物,但秽气却依旧残留在水中。
“水塔之类的储水设备在储水的过程中,沾染了大量秽气,并产生了暴戾的灵性。而大多数水塔都像这个一样被安装在楼顶上,每天都吸收着日月精华,久而久之便化出妖身。“我本想以笛声化解其戾气,免使其祸及一方,可惜却被你惊扰了。其戾气不但没被化解,反而更胜从前。”
女孩知道自己做错事,很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弄成这样的。那现在怎么办?”
忧笛无奈轻叹:“妖身已成,又有了害人之心,只能将其封印了。”
女孩心中大喜,催促道:“那就赶快把它封印吧,免得它出来害人。”
“把精怪封印,就等于人类的无期徒刑。人类的寿命也就百年之内,而精怪却比人类长很多很多……”
忧笛无奈摇头,走到水塔前面,吹奏出忧伤的旋律。
女孩突然明白对方为何如此忧伤,因为他是一个刽子手,精怪的刽子手。为了人类的安全,他必须把一切有可能危及人类的精怪封印,把无辜的精怪封印。
忧伤的笛声停止,夜空之下再次回复宁静。两人沉默了片刻,忧笛突然说:“我救了你两次,能替我做件事吗?”女孩想也没想就说可以。忧笛说:“我还没说是什么事,你就答应了?你不怕我会害你吗?”
女孩语气坚定地说:“不怕,我知道你是好人,一定不会伤害我的!”
忧笛露出一个罕见的笑容,也许因为平时很少笑,所以笑很僵硬,很不自然。他缓缓上前,递上长笛,说:“替我保管它,五年后我会取回……”
《十》
翌日,在方老师的陪同下,女孩再次来到道观找七求真人。看着女孩手中的长笛,七求真人摇头叹息,说:“你知道接过这支长笛,代表些什么吗?”
女孩轻抚手中长笛,温柔地说:“代表我接替了他的使命。”
七求真人再次叹息,说:“我给你的法器,主要作用不是驱妖退邪,而是在你意乱情迷的时候能使你的头脑清醒点。可是……也许这一切都是天意吧!”
方老师突然插话,说:“师傅,你上次说的另一个麻烦,难道就是……”
七求真人点点头,对女孩说:“跟来吧,不管他是否会回来,五年之内你都必须接替他的工作,所以你得学些道法护身。”
女孩轻抚长笛,脸露眷恋之色,柔声道:“他一定会回来,我知道他一定会,因为他是个好人。”
《尾声》
听完诗雅的故事后,我微笑道:“那女孩就是你吗?”
她又露出与她的外表极不相符的淡淡笑容,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还会阻止我吹笛吗?”
我也没有直接回答,递上名片,说:“需要帮忙的时候,可以打电话给我,就算是深夜也没关系。”
诗雅收下我的名片,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她刚走,鬼瞳就以极其不屑的目光盯着我,我问她干嘛,她说最讨厌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
我有种含冤受辱的感觉,不过我并没急着解释,因为天书已开腔了,她对鬼瞳说:“她可不是小妹妹,据我所知,她跟你同年,都是二十四岁。”
“什么?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她是用那个牌子的护肤品的,怎么能保持得那么好。”鬼瞳似乎对美容更感兴趣。
“要保持容颜不老,不一定要靠护肤品的……”天书跟鬼瞳扯了一会美容的话题,突然鬼瞳恍然大悟地说:“她不是说在高考之前就替忧笛保管笛子的吗?现在她已经二十四岁了,笛子还在她身上,那么说,忧笛没有尊守承诺,在五年后回来取回笛子。”
我笑说:“你可以替她保管啊!也许她能容颜不老,就是全靠那支笛子。”
鬼瞳不屑道:“我才不要半夜三更到处乱跑吹笛子,遇上大色狼怎么办?”
天书说:“其实她也蛮可怜的,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还痴情地等待对方回来。男人啊,没一个是好东西。”
“唉,我怎么没能遇上这么好的女孩,她身上有烈女的气味,这种女孩通常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灵犬突然插话,接着他们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诗雅的事情。
我没有和他们谈论,我在想,忧笛真的没回来吗?还是诗雅自愿接替他的使命呢?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答案,因为我有种预感,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然而事实上,在日后所发生的事件里,我们不但再次相遇,甚至一再联手对付敌人。在这个过程中,还让我得知到他们两人之间那段闻者心酸、听者流泪的凄美爱情故事。
档案十一 鬼脸
有个姓黄的富豪在半山别墅区买了块地皮,自建了一栋豪宅。新居入伙本是喜庆事,可是他却终日愁眉不展,皆因入住后就有怪事发生。
黄老板没有因为家里发生怪事而报案,这样的案子就算报案也不见得会有人管,这是中国国情。他通过关系,把事情告诉了某名官员,之后案子就压到我头上,这是中国特色。
因为鬼瞳在忙别的案子,所以我只能跟灵犬一起去黄老板的豪宅。灵犬的长处是鼻子特别灵敏,不比受过训练的警犬差。
一踏入黄老板家就知道他是个典型的暴发户,豪宅虽然装修得很奢华,但用料都是只求最贵不求最好。而且风格很杂乱,可说是集世界各地风格于一体,表面看来很有特色,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内涵可言。
管家请我们到楼高约五米的豪华客厅中等候,客厅建得像酒店大堂,豪华是豪华,但一点家的感觉也没有。在无聊的等待中,我发现这个豪华客厅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我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看见一张人脸。那是一张画在墙壁上的女性面孔,脸色苍白,表情悲伤莫名,双眼似有若隐若现的泪光。这张诡异的人脸,无疑为庸俗的客厅添加了一份神秘的艺术感。
就在我欣赏人脸的时候,灵犬突然说,满身钱臭的人来了。果然,没一会儿,体态肥胖的黄老板就出现了。
黄老板的态度实在不怎么样,但是也没法子,谁叫我们是公仆,每个月发的工资都是纳税人的钱。他指着我正在欣赏的人脸说:“这些鬼脸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擦也擦不掉,铲掉还会冒出。而且越冒越多,你们给我想个办法把它们弄掉,红包不会少给你们的。”
原来这张人脸是黄老板的烦恼之源,我还以为是他故意弄上去的。至于他那些难听的话,不等我开口,灵犬已代我回答了:“你所谓的红包有多少钱啊?没超过一千万就别拿出来了,收那么一点小钱有个屁用。”
灵犬的话虽然说得难听,但也是我心中所想。要是收下几千元的红包,难保他日落得一个贪污受贿的罪名,倘若一次收个一千几百万,起码能移民国外享受一下退休的休闲生活。但这也只能当是个玩笑而已。
然而,黄老板似乎不把灵犬的话当玩笑看,脸色马上就黑黑的,我想如果不是还需要我们为他解决问题,他立刻就会把我们赶走。虽然他没把我们赶走,但是却把自己赶走了,说还有什么大生意要谈,交代管家招呼我们,然后就溜了。他走了更好,反正我们也不想见到他。
管家是一名年约三十的女人,态度比黄老板好得多,先给我们倒茶上糕点,然后才开始进入正题。她说:“老爷一家自发生怪事后,就搬回原来的住处,今日是为了接待你们才过来的,平时就只有我和另外两名家仆住在这里,所以我比老爷他们更清楚事情的经过。”
灵犬窃笑,悄悄跟我说:“有钱人都那么怕死。”我没理他,继续聆听管家的每一句话。
管家说:“刚搬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没任何不妥的地方。但是过了几天,三小姐就说她房间的地板上有一幅人脸的图画,问老爷是什么时候画上去的。因为三小姐只有九岁,所以老爷当时没在意,叫我们去看看是不是地方弄脏了就是了。
“我走进三小姐房间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地板上真的有一张清晰的人脸。我记得之前打扫的时候,并没看见有这东西。我用布擦它,可是不但没擦掉,反而越擦,它的表情就越悲伤。
“我把事情告诉老爷,老爷自己走到房间看,一看就吓得说不出话。当晚,就全家搬回以前住的地方,只留我们在看房子。
“第二天,老爷就请来装修工人把房间的地板换掉。可是,工人还没离开,人脸又再出现在新地板上,结果把工人也给吓跑了。之后,房间里的人脸越来越多,地板墙壁全都是,清一色是年轻女人的脸孔,张张都是一幅很伤心很不忿的表情,一共有十三张。后来不只是这房间,其它地方也不断有人脸出现,刚才你看的那个,是最近才出现的。到目前为止,整栋房子,一共出现了二十七张人脸。”
管家带我们在豪宅里转了一圈,的确有二十七张诡异的女性脸面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每张人脸都各不相同,但都是一幅伤心欲绝的表情。别的地方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一进入三小姐的房间就感到明显的寒意,我还认为开了空调。
这房间有十三张诡异的人脸,都是伤心欲绝的表情,而且似乎有说不尽的冤屈,欲诉无门。走进里面,看着满布墙壁地板天花的人脸,感觉像被众人围观,让人心里发毛。除此之外,房间里还似乎有一丝微仅可察的异味,不认真闻是不会发觉的。不过这是对常人而言,对嗅觉灵敏的灵犬来说,这气味太明显了。
“是腐肉的气味……”灵犬认真地再嗅了嗅,脸色渐渐变得不太自然,严肃地说:“队长,我想要立刻封锁这栋别墅。刚才在外面气味还不太明显,但在这房间里,我能肯定至少有十个人以上的人体残骸。”
案子后来交由刑侦科调查,调查结果是,黄老板的对头人在火葬场、殡仪馆等地方收获了二十七张女性遗体的脸皮,并在脸皮背面写上黄老板一家的名字以生辰八字。然后收买了替黄老板建别墅的建筑队,把这些脸皮混入建房的混凝土中。
我问天书对此看法,她说:“这是一种降头术,叫鬼脸。俗语说人要脸树要皮,割下死人的脸皮,其灵魂就会跟着脸皮走,并产生强烈的怨念化成怨魂。在脸皮背后写上要加害的人的真名,怨魂就会时刻盯着这些人。
“其实,黄老板也挺精的,要是他没当晚就举家搬出别墅,而是多呆几天的话,那么他全家都会被怨魂盯上。受怨魂的意念干扰,看见幻觉是家常便饭,你在墙壁地板所见的人脸,其实都只是幻觉。无关的人尚会看见幻觉,那黄老板一家会有做麻烦就不用多说了。”
“为什么都是年轻女性的脸呢?”我问。
鬼瞳突然插话:“那个女生不紧张自己的脸啊!”
我想,如果把鬼瞳的脸皮割下来,她肯定做鬼也不放过割她脸皮的人。
档案十二 猫仙
传说古埃及曾经有一段时期是由猫统治人,以现今的实际情况看来,这个传说只能出现在童话故事当中。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骄傲自大的同时,是否有想过,在地球数以亿计的物种中,就真的只有人类才拥有高等智慧吗?
有个姓何的独居老人报案说,他养的猫不见了,要求出警帮他找猫。这样的事经常会发生,通常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毕竟警力有限,失踪人口的案件还多着呢,谁有空管一头猫的死活。
可是何伯一天往派出所跑六七趟,并声称那不是一只普通的猫,而是猫仙。既然是猫仙,那案子自然就转到我头上。
“何伯,希望你能理解警方的难处,以现时的警力,要把所有失踪人口找回也难以做到,如果还要动用大量警力去找一只猫,似乎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金钱。”我解释道。
何伯气愤地说:“小仙不是猫,他是神仙。”
“小仙是你养的猫的名字吧?”我说。
“我再说一次,小仙不是猫,至少不是普通的猫。他很有本领,很聪明,还会说人话。”何伯怒道。
“会说人话?你确定吗?”我说。
“我知道你想说我神经病,你们这些警察才是神经病,自己没见过,就说别人胡扯。哼!”何伯站起来,似乎想拂袖而去。
我连忙请他坐下:“何伯,我不是不相信你,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你要是想我们帮你,你起码要把事情说清楚才行啊!”
何伯气冲冲的坐下,我给他倒了杯茶,他并没有喝,只是像在想着些什么,过了一会才开口道:“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我所说的都是事实。这事应该从十六年前开始说起……”他徐徐道出往事——
那时候,我已经差不多五十岁了,儿女都已经成家立室。那年我的老伴病逝,我一个人独自居住,儿女都有自己的家庭,才没空管我这个老头子。一个人住,寂寞是难免的,尤其是晚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睡不着就会到阳台抽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直到觉得累了才回屋子里睡觉。
那天晚上,我又睡不着了,就走到阳台点了根烟,双眼漫无目的地往外看。当时的月色不太明亮,但勉强还能看清楚外面的事物。就在我抽第三根烟的时候,有一只黑猫跳到阳台的拦杆上。我是住在老城区的,猫狗随处可见,但这只黑猫却有点与众不同,它身上的毛充满光泽,就像抹了腊似的,它的双眼又格外有神,让人印象深刻。
我当时因为寂寞,所以想逗逗这只猫玩,就跟它说,想不想抽烟,尝一口怎样?然后就往它喷了一口烟,开始时它好样不太习惯,想避开我喷的烟,但我多喷几次之后,它就没避开了,而且还像是在吸我喷出的烟。
我觉得很好玩,就不断把烟喷到它身上。过了一会儿,它好像有点晕乎乎的,小脑袋晃来晃去,差点就掉到楼下。我赶紧把它抱过来,就在抱着它时,我突然听见有人含糊地说句:“这种感觉好奇怪喔!”
我当时吓了一大跳,因为都已经三更半夜了,怎么还会听见有人说话,而且还像在我耳边说,虽然有点含糊,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我很害怕,以为自己撞鬼了,就抱着黑猫跑回屋里钻进被窝。
钻进被窝后,刚才那声音又响起:“你怕什么?那里有鬼,是我在跟你说话。”听见这话,我就更害怕了,屋子里就只有我一个,但那声音更分明是对着我耳朵说,声音不大,却非常清楚。
我拿被子蒙过头,抱着猫在被窝缩成一团,害怕得全身发抖。这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你快把我憋死了,快放开我。”
这时我才意识到,跟我说话的怀中的黑猫,我吓得跳起来,跌到床下面。我想这猫一定是妖怪,就想爬起来冲出屋外。这时候那声音又响起:“你怕什么,我只是一只猫,不是什么妖怪,顶多只会抓伤你,要不了你的命。”
虽然它这么说,但我还是很害怕,就跪下给它磕头,说什么也能给它,只要它放过我就行了。我说完了,黑猫才从被窝爬出来,它似乎花了很大劲才能从被窝中爬出来。它看着我,嘴巴没有动,但我却清楚听见它在“说话”:“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把烟喷过来就好了。”
我双手颤抖地点了根烟,不断把烟喷到它头上,因为手抖得厉害,好几次差点把烟掉到地上。它似乎觉得很享受,闭着眼睛趴在被子上吸我喷出来的烟。我把剩下的几根烟全部喷完,它还是趴着一动不动,我想它是睡着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也觉得累了,就睡在地板上。
早上醒来,发现它已经走了。之后每晚它也会来找我,让我喷烟给它吸。来多了,我就不怕它,还跟它聊天。我问它叫什么名字,它说人才有名字,猫那来名字呢!我认为它既然能说人话,肯定就是猫仙,就帮它取个名字叫小仙。
小仙陪我度过了许多个寂寞的夜晚,直到我儿子出了车祸,我终日愁眉不展,它就问我有什么要帮忙。我当时没想过要小仙帮忙,只是想诉诉苦,就告诉它正为儿子的医药费烦恼。小仙当时没说什么,但是第二晚就叼来了很多戒指手镯等玉器。我问它这些东西那里来的,它只是说是没人要的东西,摆着也是摆着,不如先拿来换点钱解决医药费的事。
当时我真的很需要钱,所以就把这些玉器拿去典当。典当行的三柜拿着玉器左看右看,看了一会又给二柜和头柜看,后来老板也出来了。他们拿着玉器又看又闻又舔,弄了半天才问我,是从那里弄来的。我当时心虚,就说我家的老爷子留下来的。
他们又商量了一会,然后头柜就跟我说,一口价十万断当。当时我认为自己听错,就多问了一句。谁知道,他们竟然认为我嫌钱少,就说十二万,不当拉倒。我当然当了,本以为只能换几千块来应急,没想到能换十二万。要知道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就算是现在十二万也不是个小数目。我怕他们反悔,马上就答应,他们似乎更怕我反悔,立刻就给我开当条,头柜跟老板还亲自和我到银行转账。
我把事情告诉小仙,它却说典当行的人太黑了,那些玉器转转手卖个四五十万绝对不成问题。我问它为什么,它说玉器是从死人墓里拿出来的,因为怕我不敢要,所以之前没有说。
老实说,当时我很不高兴小仙这样做,但后来想想,要不是那十二万救命钱,我儿子肯定会没命。因此,我跟小仙的关系就变更好了,好得像亲人一样……也许,比亲人更亲,起码我的儿女不会像小仙那样每晚都来陪我。
十六年来,小仙每天晚上都风雨不改地来陪我,使我不再感到寂寞,甚至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快乐。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它会安慰我,要是我遇到什么麻烦事,它总有办法为我解决。可是,可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小仙就再没出现过,我到处找它也没找到……我,我好害怕,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它……
何伯说着竟然在我面前老泪横飞,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我犹豫了一会,终究说出了我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话:“面对现实吧,何伯!你的小仙已经陪伴你十六年了,就算它当初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猫,现在也已经十六岁了,这对猫来说这已经是很高龄了。它是不想你伤心才不辞而别,找个隐蔽的地方度过最后的时刻,难道你要它死在你面前吗?”
何伯突然跳起来,大声吼叫:“不会的,小仙不会死的,它是神仙,它能长生不老……能长生不老……”他的声音渐渐小下来,但是仍然不断喃喃说着长生不老,神仙不会死之类的话。
之后,何伯就再也没来过派出所了。半个月后,他在深夜时分从住处的阳台跳下来,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我问天书,小仙的情况能否以科学角度解释,她说:“有两个可能,第一,小仙只是何伯幻想出来的产物。他的伴侣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在漫漫的长夜中,寂寞难奈,因而诱发精神分裂一点也不稀奇。”
我笑说:“说第二个吧,精神分裂只是政府用来敷衍百姓的词语。”
天书也笑了:“另一个解释是,小仙是一只拥有强大精神力的猫。不论是佛教、道家还是其它宗教派别都有修炼精神力的法门。当人修炼到一定程度,拥有较强的精神力时,就能与隔空与他人作精神交流,这种能力叫‘神交’。拥有神交能力的人,除了能与人还能与其它动物甚至植物进行精神沟通。佛祖曾说,凡有七窍都皆可成佛。也就是说,只要有眼耳口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甚至妖精,都能通过修炼获得大智慧,成佛成圣。”
“你也像何伯那样,认为小仙是修炼多年的猫仙?”我笑道。
天书说:“当然不是啦,要是小仙的能力真的是自己修炼出来,它也不会掉下何伯不管啊!我想它应该是因为基因变异,拥有比人类更发达的大脑,因而天生就拥有神交的能力。可是,像诸葛亮那样的半仙也敌不过岁月的流逝,更何况是一只猫。”
现代科技发展一日千里,不知道是否会有一天能打破生老病死的定律呢?如果有那么的一天,那人类不就是神仙了吗?
档案十三 故居
(在收录这个档案时,我有点犹豫,因为档案中提及的事情与我的工作并无关联,但是这个档案很有意思,而且真实性很强,因为是我年幼时亲身经历,绝对值得一看。)
一名活跃于上世纪初抗日时期的蒋姓陆军上将,死后留下了一栋洋房,洋房加上外面的花园约有一千平方。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就不断有关于这栋洋房闹鬼的传闻,最初是从一对守房的老夫妇开始。
蒋上将于67年病逝于北京,其儿女亦移民至香港、加拿大等地,所以他的故居曾经空置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后来一对无孩无房的老夫妇入住,美其名曰守房,但这跟强占也没多大分别。只是当时当地尚未发展起来,地广人稀,也没多少外来人员,加上老夫妇的情况也令人同情,所以也没人提出异议。
老夫妇入住后不久,就有怪事发生,首先是丈夫得了奇疾,全身也动不了,并一个劲叫痛。但是问他那里痛,他却说不出来,大概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丈夫去世后,妻子就终日胡言乱话,说丈夫在下面很寂寞,想去陪他。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老夫妇死后,故居又空置了一段时间。在故居旁边有一所小学,乡村里的野孩子都贪玩,经常在课间小息溜进洋房里玩耍,而洋房最好玩的地方要数底层的地道。
故居的建筑风格挺诡异的,不论是花园的围墙,还是洋房的外墙都是用红得很鲜艳的石砖所建,远看很醒目,但近看却感觉怪怪的。更怪的是,底层地基有很多边长约半米的方形洞口,通过这些洞口能钻进小洋房下四通八达的地道。对小孩子来说,这些地道无疑是最好玩的游乐场。
白天钻进地道里挺好玩的,晚上钻进去也许会更刺激,但是之前谁都没从尝试过,毕竟地道在晚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学四年以上的班级都必须上晚自修,有一晚停电了,校长不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电,所以老师们不敢随便让学生放学回家,就让他们到操场上玩耍。要知道当时的通信极不方便,固话也不多见,手机就更别说了,要找人只能靠吼。
一群野孩子围在一起疯,当然是什么事情也做得出来。闹了一会,他们就打起洋房地道的主意。不知是谁先提出在地道里捉迷藏,反正就是一拍即合。当时一共有九个人,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们用剪刀石头布的方式来决定谁当鬼,我小时候的运气很差,或者说是反应比较迟钝,所以差点就要当鬼了。幸好还有一个比我更笨,名叫小庄的女孩,她只会出剪刀,每次都是这么出,我再怎么笨也不会输给她。
小庄刚趴在墙开始从十数到一,我就往洋房里面跑,其他本来想钻地道的男孩看见我跑进洋房,也跟了过来。虽然之前约定是在地道里玩,但我们耍赖也不是第一次,只是没想到这次耍赖却救了我们的命。
跟着我跑进洋房的一共有四个男孩,其中两个和我一口气跑到楼顶,就坐在顶楼的一个暗角里聊天。另外两个是小勇和小乔,小勇胆子大是出了名的,所以他没跟上来,拉着小乔在洋房里“探险”。
我们三个在楼顶聊天,聊着聊着就把捉迷藏的事忘了,直到放学的钟声响起,我们就各自回家。补充一句,上下课的钟声是人手敲的,停不停电也没关系。
直到第二天上学时,我才知道昨晚出了事。小勇和小乔在洋房“探险”时,竟然碰见一只长舌鬼,因为小孩子的形容能力有限,只说是一只舌长得掉地上的长舌鬼。小乔当场就吓晕了,小勇胆子大,咬着牙眼睛只看地板硬把小乔拖出来。
而小庄到底看见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父母只在地道里找到她的尸体。尸体的脸色发青,死前应该受了惊吓。另外三个女孩子见男生都跑进洋房,所以她们也没钻进地道,只是躲到花园的荔枝树后面。也就是说,昨晚只有小庄钻进地道里。
之后,校长就禁止我们到故居玩,其实用不着禁止,也没人敢去玩。这是我印象中第一件亲身经历的不可思议事件。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管理区有了点钱,就为小学兴建新校舍,地址远离故居所在。经济好了,外来人员也多了,管理区的小官私自把小学的原校舍,其实就是几间破平房,还有空置了很久的故居改成出租屋。
旧校舍没什么事情发生,但故居却怪事不断。租房的基本上都是民工一类,白天工作劳累,晚上一躺上床就打呼噜那种。可是租住故居的人,还没住上一个月就全搬走了,连押金也不要。对收入微薄的阶层的来说,两三百元的押金可不是个小数目。
民工搬走的原因,传说是因为老夫妇的鬼魂作祟。不管是真是假,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晚上走进故居。
大约十年前,镇政府开始重视文化遗产,把破旧不堪的故居修整翻新。翻新后,原来的红色外墙被弄得更加鲜红,远看就像一副大棺材。
本地人是不敢在故居里过夜的,所以镇政府安排了一名外来工守夜。但第二天,这名外来工就不干了,他说夜里,放在一楼大厅的蒋上将半身石像,眼睛竟然会动,他走到那里,眼睛就转到那里。
直到现在为止,故居晚上仍然无人看守。虽然里面摆设了不少蒋上将生前用过珍贵文物,但从来没被盗窃过。
我带天书到故居参观过,她说底层的通道应该为了使洋房里面凉快点而设计的,原理就像电脑芯片上的散热片。的确洋房里面明显要比外面凉快得多。我又问她闹鬼事情,她说:“这洋房建成这样,不闹鬼才怪。外墙红得像血,形状又四四方方,活像个大棺材,最容易招惹游魂野鬼了。花园里又全是百年以上的荔枝树,阳光都照不进来,对鬼魂来说没比这里更舒适的。
“最要命的还是底层的地道,里面终年不被阳光直接照射,加上花园里花多树多,使得里面湿气重阴气盛,就像磁铁一样把周围的鬼魂吸引过来,鬼魂多了,自然就会影响活人的大脑,看见幻觉最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蒋上将在生时没有闹鬼的传闻呢?”我问。
天书说:“蒋上将戎马一生,意志肯定比常人坚定,对游魂来说,他就是一团火,遇到他逃也逃不及,还那敢招惹他呢?有他呆在家里比高僧开光的佛像还管用,但他一走,这里马上就变成鬼窝了。”
蒋上将的全名我就不方便说了,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一定位置,不但是位抗日名将,建国后还当选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有兴趣的朋友百度一下就知道了。至于他的故居至今尚保全完好,并对外开放,但是只限白天。
白天到故居参观没什么意思,除了洋房的建筑风格比较怪异之外,也没什特别,就算钻进底层的地道也不会发生怪事。晚上就不一样了,单在外面看就觉得阴森恐怖,十数棵百年以上的荔枝树把洋房包围,看起来像鬼影重重的。
胆大一点可以爬上围墙往里面看,从一楼窗户看进去,正好可以看见蒋上将的半身石像,认真看一会就会发现石像眼睛似乎真的会动。不怕死的话,还可以爬进去,没人会抓你,那怕你把里面的东西拿走也没人妨碍你,因为周围早就没有人居住了,故居方圆百米之内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空的。不过,虽然近年治安越来越差,但是故居却从没掉过东西。
档案十四 苦行僧
有个叫小宇的高中生在父母陪同下前来报案,报称自家的出租屋闹鬼,案子转到我手上。
初见小宇时,他一副惊惶失措的模样,捧着纸杯的双手,抖过不停。要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似乎不太容易,所以我先问他的父亲梁先生。
梁先生说:“我们家也许是老祖宗积下阴德,家里有七栋楼房,除一栋是自住之外,其它的都租了给别人。所以光靠租金的收入就已能丰衣足食了,用不着外出工作。我们两夫妻都爱搓麻将,堆起四方城来,雷打也不动,所以租务上的事情,经常会交由小宇处理,毕竟我们只有他这个儿子,房子以后都是留给他的。”
梁先生的论调,让我觉得小宇其实挺可怜的,有这样的父母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当然,这是他们的家事,我是不会去管的,就算要管也管不了。
梁先生又说:“我有栋房子在平安路,那里以前闹过鬼,房子都很难租出去,而且那房子的门牌还是倒霉的424号,所以虽然租金很便宜,但也无人问津。直至五年前,才有个古怪的老头子租下,而且是把整栋房子租下来。
“因为老头子是用银行转账来交租,而且从来也没投诉过房子有什么问题,我们一家也不会闲来无事往那鬼地方钻。所以这五年间,我们双方也没见过面,甚至没通过电话。”
梁先生所说的平安路以前是一遍乱葬岗,后来被建成住宅区,取名“乱岗路”。曾经有段时期,那里传出闹鬼的传闻,因为当时闹得人心徨徨,政府暗地里请来道士作法安抚民心,随后更名为“平安路”。这些往事,上年纪的本地人都知道。
虽然平安路现在已经没有闹鬼的传闻传出,但是一朝被蛇,十年怕井绳,知道这段往事的本地人是绝对不会住那里的,所以这一带的房子全都是出租给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也不是全不知此事,只是这里的租金比其它地方便宜,而且近年来也没有遇到闹鬼的事情,所以也有人租住,只是数量并不多。
梁先生继续说:“这样的租客挺好的,准时交租,又没什么要求。本来一直都是这样平安无事的,可是最近两个月他都没把租金转到我的户口。所以昨天小宇放学回来时,我就把钥匙交给他,叫他过去看看是什么回事。”
之后的事情因为是小宇亲眼所见的,所以我想让他自己说。也许是受惊过度,他的口齿不太伶俐,以下他所说的内容都是经过整理的——
我接过钥匙后,跟爸爸讨了一百元才出门。去到平安路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天色有点阴暗。那房子虽然已经好几年没去过,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要找也没花多少劲。
来到房子跟前,我就觉得怪怪的,房子像是荒废了很久,房前的台阶落有不少枯叶,肯定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出入过。我按了会门铃,发现门铃已经坏了。敲门叫了一会,也没有人回应。
虽然我算是房东,但是也不能随便闯进房子打扰租客,所以我想先确定房子里是不是没有人。房子对面有间小卖部,我走去买了瓶绿茶,顺便问老板,有没有见过住在对面房子的人。老板却反问我那房子有人住吗?他说在这里开店两年多了,但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在那出入。因为附近也有不少房子空置多时,所以并没在意。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既然没人住,那还每个月交租干嘛呢?但这个念头只在脑海一闪而过,反正他现在没交租,我打算到里转一圈,见人就催租,没见到人就在门外贴张招租纸。
房子的前门似乎真的很久也没人动过,我花了很大劲才能打开。房子里没什么家具,而且遍地灰尘,我想那老头子已经搬走了一段时间。我想开灯再看清楚,却发现所有灯都开不了,我想应该是爸爸忘了交电费,所以被断电了。
因为刚才和小卖部老板聊天时,我已经把整瓶绿茶喝光,有点想上厕所。反正已经来了,上趟厕所再走也不迟,明天再来贴张招租纸就行了。虽然房子里的电灯都开不了,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房子的格局我还记得很清楚,借助窗外的街灯,要上趟厕所并不难。
我没有到客厅的厕所方便,因为我觉得卧室的厕所应该会比较干净。虽然卧室里的厕所的确不太脏,但是灰尘味很重,还是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我用脚挑起马桶的盖子,正想拉开裤链的时候,往马桶里面瞥了一眼。这一眼就让我当场呆住了,因为我看见马桶里有一颗人头,一颗没有头发眉毛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盯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一直到那颗人头哼了一声,我才吓得跌倒,还把裤子尿湿了。跌倒后,我看见人头慢慢从马桶中升起,脖子手臂慢慢从马桶中伸出来,不一会儿,一个全身赤裸的老头子就从马桶里钻出来。他很瘦,瘦得像一副披着人皮的骨架,但双眼却很明亮,在昏暗的厕所里简直就像两盏灯一样。
我坐在地上面向他往后爬,直至爬到墙角我还想继续往后爬。我想起关于这里曾经闹鬼的传言,眼前的肯定就是一只饿死鬼,所以我不敢站起来逃走,我怕眼睛一没看着他,他就扑上来把我撕碎吃掉。
他刚爬出马桶时,并没理会我,而是做了几个很奇怪的动作,那些动作绝对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他做了几个动作后,就保持着一个很诡异的姿态,整个身体缩成一个肉球,脸陷在肉球中间,一只手从下方伸出撑地。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跟我说话,声音比蚊子还小,但我却能听得清清楚楚。他说:“你不是房东的儿子吗?找我何事?”
他这一说,我才认真看清楚他的脸,虽然之前只见过一次,但我也能肯定他就是那个租房的老头子,因为他的样子实在太古怪了。虽然我认出他是租客,但小卖部的老板不是说,两年多来也没见过有人进出这栋房子吗?那么说,他不就死了两年以上?
我当时很害怕,勉强才从牙缝里挤出“交租”两个字。他闭上眼睛像在想些什么,过一会就问我,他在这里呆了多久。我说大概五年吧,他突然惊叫原来过这么久了,接着整个人弹起来,身体在空中翻了两圈,回复正常人的形态。我怕他会扑上来,就连爬带滚地逃出屋外……
这件案子的关键就是那个诡异的老头子,所以我和鬼瞳立刻陪同小宇一家来到平安路424号。从屋外观察,鬼瞳没发现异样,只说这里阴气有点重,但凡死人多的地方都会这样,这里以前是乱葬岗,阴气重一点并不出奇。
经梁先生同意,我们让他们一家在门外等候,我们则进入屋内一探究竟。我们把整栋房子翻个底里朝天,也没发现小宇所说的老头子,只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梁先生的。
信是用毛笔书写的,字迹苍劲有力,仿佛出自老书法家之手。信的内容大概如下——
小僧本来打算在此暂居三年,没想到一眨眼已是五年光阴,要不是令郎的打扰,还不知会呆到何时。房租方面,虽尚欠两月,但算上初次见面时交纳的押金,应再无拖欠。如今小僧欲另觅他处修行,未能亲自上门拜别请恕小僧无礼。
信后面写着“老球儿”三个字,应该是小宇所说的怪老头的名字。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老球儿应该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修炼瑜珈术的苦行僧,这一点从他能钻进马桶里,并能做出多种诡异动作就能得到证明。
“他应该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修炼,所以才租下梁先生的房子,没想到这房子真的安静至极,在没受到骚扰的情况下,他钻进马桶里冥想,一晃已过了五年之久。要不是银行里的存款耗尽,使得梁先生叫儿子前来催租,他也许会呆上更长时间。虽然对常人来说,五天不进食死也性命难保,但苦行僧不同,他们只追求精神上的强大,而对于肉体几乎是以半舍弃的态度对待。强大的精神力使苦行僧能任意支配肉体,并激发出肉体部分未知的潜能。老球儿应该是激发出肉体的假死潜能,使肉体处于假死状态,才能五年也不吃不喝。
“史上最有名的苦行僧,莫过于乔答摩·悉达多,也就是现今世人所知的如来佛祖。佛祖年青时是古印度迦毗罗国的王子,享尽人间富贵,不闻世间疾苦。后来走出王宫,得见万民苦况,心中顿起慈悲之心,便决心寻求解脱世人生老病死之法。佛祖以苦行僧的方式修行六年后,在享乐与苦痛两个极端之间,终于在菩提树下悟出大智慧,并创立佛教。
“至于瑜珈术,是现今保全得比较完整的修炼方式,不少修炼正宗瑜珈术的高僧,往往会拥有某些异能。钻进马桶里其实只是小儿科,曾有一名高僧能用生殖器把牛奶、火水吸入膀肛,混合尿液后排出。排出的液体一沾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鬼瞳不是经常练瑜珈吗?怎么她不会吸……”鬼瞳睁大双眼死死地瞪着我,使我不敢说下去。
天书笑说:“鬼瞳练的经过简化的现代瑜珈术,能强身健体和增加身体的柔软度,与正宗的古瑜珈术完全是两回事。正宗的古瑜珈术是一种近乎自残的修炼方式,没有坚强的意志是练不了的。”
我突然有种预感,就是某天当我揭开某个马桶盖时,会发现老球儿就躲在里面。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会问他身为一个苦行僧,怎会有钱租房子,而且还懂得用银行转账来交房租。
档案十五 减肥疫苗
一名苗条婀娜的年轻女护士,在上班期间突然狂性大发,袭击病人及医护人员,造成一死七伤的特大惨案。
据目击者称,这名女护士本来正为一名卧床病人打点滴,但突然扑向病人,咬住病人的脖子。同房的病人立刻呼叫求救,并与前来的医护人员合力制止女护士的异常举动。但女护士的力气奇大,众人不但没把她制服,反被她咬伤抓伤。
最后,医院的保安用短棒重击女护士头部,将她打晕才能制服她。但此时,最先受袭的病人因颈部动脉破裂,没得到及时的抢救,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因为女护士的精神异常,并有明显的狂犬病病征,这对一个有一定医学常识的医护人员来说,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所以,我请来了女护士的母亲罗女士,希望能了解一下情况。
“罗女士,对你女儿的事情,我深表同情。但我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希望你能提供线索。她有被猫狗咬伤或爪伤过吗?她有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吗?身为一名医护人员,她应该知道被猫狗所伤必须及时注射疫苗,但她怎么会……”我知道有些话是没必要说得太清楚,所以我没把后半句说出来。
罗女士一脸迷茫的表情,双眼满布痛哭过后所留下的血丝,我想她此刻的心情,只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她略带呆滞地说:“是我,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小娟……”她的情绪非常低落,话语并不连贯,我把她的话作了一番整理——
小娟小时候长得又白又胖,很讨人喜欢。可是长大以后,她还是那么白,但变得更加胖。节食做运动,针灸推拿,吃减肥药喝减肥茶,反正所有能减肥的事情都尝遍了,但她还是瘦不下来。认识她的人,都暗地里叫她做猪精。她之所以上卫校,也是因为她的体型,她希望能从医学方面找到令自己瘦下来方法。
在实习期间,小娟认识了一位叫小亮的实习医生,因工作的关系,他们朝夕相处,久而久之,她就爱上了他。可是因为自身的条件,她并没有向对方表白心意,但是从她对对方的态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那些好事的三八就把这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自然就传到小亮耳中。小亮的回应辗转又传到小娟耳中,那句话让她一辈子也忘记不了:“我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是个医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用不着讨头猪当老婆吧!”
小亮这句话将小娟的心彻底粉碎,往后的日子里,她就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直至小亮实习完毕,调到别的医院,她还是那样。
女儿变成这样子,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痛。因此,我四处打听能让人瘦下来的民间秘方,但大多都没什么效果,就算有也只是短暂性的。但我没有放弃,依然继续搜集各种偏方秘方。
后来,我听别人说,打过狂犬病疫苗的人都长不胖,不管吃多少补品还是那么瘦。我把这事告诉小娟,她在医院工作,经常会接触到被猫狗咬伤而前来打狂犬病疫苗的人。有部分人后来的确胖不起来,有些本来长得很胖的,但是打过疫苗后,不出半年就会瘦下来。当然,也不是全部人都是这样,但是比例并不低。
小娟当时很兴奋,第二天就打了一支狂犬病疫苗,随后一个月又打了四支。之后过了两个月,她的体重也没有明显减少,就在我们开始感到失望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从第三个月开始,她的体重就明显下降了,半年后,原来超过160斤的她,瘦得只乘90来斤,几乎瘦了一半。
小娟的样子本来长得不错,皮肤又白,以前因为太胖所以没交上男朋友。现在一下子瘦下来了,变得像仙女下凡似的,追求她的人多得要排起队来。就连以前看也不看她一眼的小亮,也拼命地追求她。
虽然小亮以前说过伤害小娟的话,但她心底始终还是喜欢他,所以就跟他一起。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小亮还打算等过两年,储够钱就买房跟她结婚。可是……
可是就在小娟憧憬着美满的婚姻生活时,她的体重又开始增加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不管她怎样做运动,怎样节食,那怕只喝水,体重照样不断上升。她很害怕,害怕小亮会无情地抛弃她,害怕会打回原形,再次成为众人口中的猪精。如果从来也没瘦过,没漂亮过,她还能默默忍受,但是尝试过成为众人焦点,整天被倾慕者包围,耳朵所听的全是赞美之声的日子后,谁还愿意再过那种终日受尽白眼,嘲笑声不断的日子呢?
小娟再次想到狂犬病疫苗,悄悄地为自己注射,在一个月内打完五支后,她的体重又降下来了,并保持在90斤左右。可是,她高兴了没多久,体重又开始反弹,她只继续给自己打疫苗。然而,疫苗维持体重的时间似乎越来越短,从三个月前开始,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给自己打一两支疫苗。
我怕她打得太多迟早会出事,就劝她别再打了,就算胖点也没关系,也许别人会有话说,但是父母永远会在你身边。可是她却流着泪对我说:“妈,我没别的选择了,要是让我变回以前的模样,我宁愿现在就死掉。与其做一头活着的猪精,不如当一个死去的仙女,这样起码在小亮心里还会永远记住我最美丽的一面。”
送走罗女士后,我问天书的看法,她说:“狂犬病疫苗都是经过灭活处理的,理论上不存在活的病菌。但是生命是很神奇的,这些看似渺小的病菌也许拥有人类无法理解的神奇力量。
“小娟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属于病态了,她为了不使体重反弹,疯狂地注射疫苗,而这些被注入体内的狂犬病病毒,也许通过变异或假死等方式潜伏在她体内。虽然表面看来没什么异样,但经过日积月累,当最后一根稻草压下时,她终究会被压夸的。”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好像是出自某名医之口——决定药物是否有毒的关键是用量。事实的确如此,不单是药物,就算是人类不可缺少的食水,要是在短时间内大量饮用,也会有性命危险的,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天。
高贵的女士们,在减肥瘦身前,请谨慎考虑,不要为求美丽的外表而断送宝贵的性命。
档案十六 阿花的故事
名字叫阿花摇著尾巴
它只喝牛奶那日跟我在喝茶
陪我读书偷懒从来无责骂
夜晚阿花专爱梁上爬
然后我变得强又高
花猫却没有变胖只有换了毛
元旦母亲祝我年年进步
但永没对阿花讲句长寿不老
从未忘记那天淋著雨水
当天我独个上学只有六七岁
而我终於知道为何眼泪
在那日阿花消失世间里
…………
…………
一位姓袁的女孩静静地唱着这首这粤语儿歌,她是一宗<敏感詞>未遂案的受害者,因为施暴者反被弱质纤纤的她打致重伤,所以案件交由我来处理。然而,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问我人死后会化作鬼魂,猫死后是否也一样。接着,就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陪我玩,就养了只花猫陪我,我帮它起了个名字叫阿花。
我小时候很乖,只要阿花在我身边,我就不会哭闹,那怕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也会很安静。因为有阿花陪我,我就不会觉得害怕。阿花也很喜欢我,我走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甚至吃饭也一起吃。虽然爸妈不喜欢它跟我一起吃饭,但不让它陪我吃饭,我就不肯吃,所以爸妈也没我办法。它最喜欢就是钻进我怀里睡觉,我经常会坐在地上抱着它,它睡着了,我也会很快睡着。
在我六岁的时候,要去上学了,我想带阿花一起去,但是妈妈不给,我哭了一整天也没用,妈妈就是不答应。不能和阿花一起,我就不想上学了,可是妈妈硬是把我送到学校里。当我哭着要回家找阿花的时候,突然听到它的叫声,原来它偷偷跟着我们来到学校。虽然我抱着它上课,会被同学嘲笑,但我不在乎,只要有它在身边,别的事情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抱着阿花到街上玩,过马路的时候,它突然叫了一声,我就停下问它什么事。可是我刚停下脚步,身前就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吓得我跌倒在地上,呆了好一阵子才哭出来。我哭了很久,直至阿花爬到我身上,舔我的脸,舔干我的眼泪,我才没哭。
我所有的童年记忆,几乎都与阿花有关,也许只有与它有关的事情才能让我记住。后来,阿花的年纪越来越大,也渐渐变得没有精神,我当时还小,以为它生病了,就吵着要带它去看医生。但是妈妈却说阿花没有生病,只是经常陪我玩,所以有点累,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我没有怀疑妈妈的话,就整天抱着阿花,让它安静地睡觉。
突然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阿花不见了,就问爸爸妈妈,他们也不知道。见不到阿花,我就不肯去上学,不停吵着要去找它。爸爸妈妈没我办法,只好帮我找,可是当他们找到阿花的时候,它已经永远不会醒来了。
那天下着大雨,我亲手把阿花埋在花园的大树下。在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悲伤,知道了眼泪的真正含义,也知道以后再也不能见到阿花,不能和它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大人常常说小孩子很快就会把事情忘掉,但是在阿花离开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也没有忘记它,不管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走到花园的大树前告诉它。我总觉得它并没离开我,仍然时时刻刻陪伴在我身边,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安全。
十来岁的时间,我跟随爸爸妈妈来到现在这个城市生活,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使我不再整天把阿花挂在嘴边,但我并没有把它忘记。而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可能忘记它。
那天,我和两个同学一起逛街,在一间精品店前的橱窗里,我们看见了一些很精致的饰物,于是就停下来观看。我们边看边讨论着那件饰物应配那类型的衣服,谈得兴致正浓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熟悉的叫声,我立刻就想起阿花,连忙掉下同学往声音的方向走,寻找它的踪影。
然而,我什么也找不到,不但没找到阿花,甚至连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当我失望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辆货车失控撞上行人道,就撞在我刚才待的地方。我的两名同学被货撞车倒,撞击的冲力使她们撞碎了玻璃,嵌入橱窗里面。锋利玻璃碎片在她们身上留下无数可怕的伤痕,鲜血就像潮水般涌出,把橱窗附近的地面染红。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眼前的景象把我吓傻了,一分钟前还和我讨论着衣着打扮的好同学、好朋友,在一分钟之后却变成两具冰冻的尸体。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不是我的同学,而是阿花,我知道一定是它救了我,如果不是它的叫声,我还会继续和同学一起待在橱窗前,和她们一样被货车撞倒。我发疯似的不断叫着它的名字,可是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阿花死了,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我无力地坐在路上哭泣,直至警察到达……
这件事让我知道阿花并没有离开我,它其实一直都待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发觉而已。之后,每当我有心事想找人倾诉的时候,就会跟它说,虽然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我知道它在静心聆听。
上大学后,我还像之前那样文静,除了几个关系比较亲密的室友外,就再没别的朋友,但是我并不会因此而觉得寂寞,因为我知道阿花无时无刻都陪伴在我左右。室友一再叫我加入学生会,希望我能结交多些朋友,别再整天独自发呆。本来我并不想参加,但室友也是一番好意,我不好意思拒绝。
昨晚,学长约我去湖边谈入学生会的事情,没想到他竟然会对我……就在他撕破我的衣服时,我突然听见阿花的叫声,接着感觉到它闯进我的身体,那种感觉很温暖,很舒服,就像小时候抱着它入睡时一样,让我不再感到恐惧。当我醒来的时候,警察已经来到了,学长则遍体鳞伤,整块脸都被抓破了,耳朵也被咬掉一只。他一看见我就害怕得浑身颤抖,而我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讲述完事情经过后,小袁又再问我猫死后是会变成鬼魂的问题,并说事发之后,似乎再也感觉不到阿花的存在。
我安慰她说:“万物皆有灵,猫离世后同样会化为鬼魂。其实,阿花还陪伴在你身边,只要每次显灵都会消耗它大量元气,所以你才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只要你以后事事小心,不用它再为你费神,它就会永远伴随你左右。”
小袁得到答案后,满意地离开,离开前还说以后一定不会再让阿花操心,只要它在自己身边就好了。她走后,鬼瞳走过来说:“小女孩还真好骗哦,她的阿花恐怕已经魂飞魄散了,因为我在她身上什么也没看见。”
我无奈苦笑,问天书对此有何看法,她说:“虽然猫同样有灵魂,但是与人类相比,要稍微弱小一点。而且阿花的鬼魂跟随着小袁来到这个城市,远离了尸体埋藏的地点,与肉体的联系几乎完全被切断。失去了肉体的支持,就算是人类的鬼魂也会因为能量消耗而撑不了多久,阿花能撑上十多年已经近乎极限了。
“阿花为了保护小袁,不惜拼上最后的一点力气,附在她身上把侵犯她的学长击退,这足够耗尽它的所有能量,就像力竭而亡一样,它已经永远消失了。”
人类之间的友谊,往往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互相利用,也许有人会认为自己与身边朋友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存在“利用”一说。但平心而论,当你感到寂寞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消磨时间,当你满腹心事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当倾诉对象呢?
而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却要纯洁得多,就像小袁和阿花。当阿花离世后,它与小袁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它还是默默地守护着小袁,甚至不惜拼尽最后一点力气。
您做得到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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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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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来也养过猫咪,他死后,我把他埋了起来。可是后来有小孩子故意把他挖出来了,本来就烂的差不多,一挖,他脑袋立马就掉下来了,身上还有蛆在动,全身发臭,我当时吓得都没有办法哭,吓得我很长时间没有睡好觉,最后还是在安眠药的帮助下,治好了。
你们说,他会不会回来找我,没有把他治好?【他是因病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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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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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了.............生死有命。至少你把他给葬了。
有个朋友他养了只狗没多久就挂了。现在又养了只隔天差五送医院。才几天就把他自己折腾的体重从3位变2位数...........减肥良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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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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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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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却没有照顾好他,并且他烂在那里,我还没有管他,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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