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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梦是人与神的对话,但不是所有梦都可以被占卜。古代占梦就有一条著名的原则,叫“梦有五不占”。
这是因为梦是由人的神魂感应所产生的,按照道教的理论,人的精神由魂与魄共同组成,民间口语常说“丧魂落魄”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它们是人的精神的阴阳两个方面。一般来说,魂由阳气组成,阳气轻清,这样魂之中精神的因素便较重,大体相当于神;魄为阴气,沉滞粗重,是构成人形的基质。所谓梦便是人的阳气与天地万物的阳气相互感通,具体依据梦中所现事物的不同,象征着不同的感应对象。
古人认为,人在神魂未定的状态下所呈现的梦象不是精魂所感,而是精魂未定下的浮想。这种浮想不是占梦术上的“真 梦”,因此便不能呈现吉凶之兆。
其二为妄虑而梦者,不占。
所谓妄虑而梦,是由于白天各种邪想而致梦。按照佛教的认识理论进行分析,邪想所梦一般不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所为,这六识都是因感而发,属于短暂的、浅显的感应。这种感应一般都是无意义的杂想,不包含吉凶的真机。只有进入到第七识未那识,因其中有次层之真我存在,这种真我是生动活泼、真机盎然的,只有在深层的梦中才会显现出来。另外,第八识阿赖耶识为实在的大我,此中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没有任何梦象存在。那么,什么是妄虑而梦呢?举例来说,白天看见一女子,美貌绝伦,如同天仙,晚间便在梦中与之相蚺,甚至云雨一番,颇能快人心意,醒来之后,但见下体粘湿,方知是白日春梦。这种梦想便是因眼识而致梦,纯属邪想所致,没有任何“天机”藏于其中。
其三为寤知凶厄者,不占。
这是说梦中所兆极其典型,用不着再占。当然也有少数人为了逃脱“天数”,强行卜占,那么其间的灵验,便值得怀疑了。明代陈士元的《梦占逸旨》里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据《左传》记载,有一个名叫声伯的人,梦中渡洹水,并食琼瑰,奇怪的是在梦中又哭又歌。声伯自己便很通晓占梦术,醒来之后,知道是一个凶兆,惧而不敢占。后来又过了—·段时间,知道天命难违,为了求得心理安定,便强占为吉,结果只过了一天,便呜呼哀哉了。因为此梦按照占梦术解释,实在是一个死象,梦中所为都是送亡魂的仪式,其凶是不言而喻的。
其四为梦而未终、中途惊醒者不占。
在古人看来,一个负载吉凶之兆的梦都是有首有尾的。因为梦其实就是一种象征语言,按照古代占梦家的说法,这是神明向人晓谕的语言。如果梦而未终,尤其是中途被人吵醒,那么便是神谕未明,不可轻易占卜。当然,如果梦境已尽,梦中的彦思比较完整,那就不在此例了。
最后,梦虽有终始但醒后忘佚大半者,不占。
这条不难理解,有些人天天做梦,但是梦后便完,或者是梦醒之后,只能记起一些杂乱的情节,对这些杂梦也不能进行占断,因为其间的“真机”已被扰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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