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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史上有個非常著名的「推理十誡」,文中指出十條推理作家絕不可冒犯的誡律,例如不能用放射線致人於死地、不能憑空設計出科學界未知的毒藥、故事中不能有「中國人」存在等等。大致上來說,這些誡律所強調的只有一件事,即是要求作者公開一切線索,和讀者進行公平的競爭。提出這套「推理十誡」的人,就是羅納德‧諾克斯(Ronald A. Knox)。
出身宗教家庭,叛教引發主教震驚
說到誡律,就會讓人聯想到遵守清規。沒錯!難怪「推理十誡」的提倡者是諾克斯而非馬克斯,因為他的職業正是神父。一八八八年,諾克斯生於英國列斯特郡,其父乃聖公會主教。在這樣的家學淵源下,諾克斯從小就被教育為才智兼備的賢者,他先是就讀伊頓公學與牛津大學,在校期間拿過多項獎學金,一九一○年順利取得學位。昱年他被任命為英國國教的教堂執事,再隔一年即升為神父,而且同年間也開始擔任三一學院的隨校神父。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他還身兼軍事情報局的工作。一九一七年,博覽群書再加上反覆思索的諾克斯,突然辭去教會職務改信羅馬天主教,此舉大大震驚了父親。為此,當年他寫了《辯解》(An Apologia)一書闡述自己「變心」的來龍去脈。自一九一八年起,諾克斯被任命為羅馬天主教神父,在職期間並投入大量心血撰寫宗教著作。
為調劑身心而寫作,因主教反對而輟筆
諾克斯為了調劑身心而閱讀推理小說,又因愛上這種文體而親自下海寫作。一九二五年,他發表第一部處女作《陸橋殺人事件》(The Viaduct Murder),雖然有讀者批評故事節奏緩慢,而且情節設計牽強,但此負面評論卻完全無損它的市場反應。於是諾克斯又創作了《The Three Taps》、《閘邊足印》(The Footsteps at the Lock)等共五部小說,並創造了保險公司調查員麥爾斯.布萊頓(Miles Bredon)這名偵探,而每一部布萊頓探案都大受書迷青睞。但是在主教的命令下,他被迫停止進行這項被宗教界視為不光彩的消遣活動,晚年僅從事於宗教性的寫作,重新翻譯《聖經》中的〈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便是其成就之一。
評論創作編輯,通通一把抓
諾克斯於推理文壇的另一項成就,是一九一二年在《藍皮書》(Blue Book)上發表〈福爾摩斯文學研究〉(Studies in the Literature of Sherlock Holmes)一文;其實這是諾克斯的插科打諢諷刺之作,他以「仿嚴肅評論」的方式探討福爾摩斯小說,搞得大家信以為真,最後甚至封他為「福爾摩斯學之父」。此外,在好友卻斯特頓的引介下,諾克斯成為「英國偵探俱樂部」的重要成員,不但多次參加小說創作接力賽(round-robin),而且於一九二八年編有《年度最佳推理故事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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