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通常指驱使人想望、追求某种东西的内在动力。西方心理学的欲望一词,直接来自拉丁语appetite,“指一种渴望。心理学中的大多用法承继此意。”这种意义上的欲望,与佛学所说心所法中“于所乐境希望为性”、能发起精勤作用的“欲”(梵语chanda)含义相近。《界身足论》卷二对欲的解释颇为详悉:“谓欲、能欲性、现欲性、喜乐性、趣向性、希欲性、欣求性、欲有所作性,是名欲。”
对于所喜欢的东西希望得到、欢喜追求、想要有所作为的一种驱动力或心理功能,叫做欲。唯识学把欲归于五大别境心所法之首,认为它是十分重要的基本心理功能,《俱舍论》甚至以欲为一切心理活动生起时同时生起的遍大地法,虽然未必确切,但重视欲的作用这一点是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