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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水晶进行灵修的初阶者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8888x    时间: 2014-11-4 19:41
标题: 用水晶进行灵修的初阶者注意事项
进入水晶世界,要是紧记以下的规条,一定不会出现危险。

1、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先由两枝小水晶柱玩起,待身体熟习了水晶的能量,再增加水晶的数量。

2、不可用水晶帮乱刺激身体的穴位。一切以自己的感觉为依归,要是有不适的现象,马上停止。

3来历不明的水晶,最好不要碰,避免无谓的伤害。我非常不赞成在庙街或路边摊档,购买来自尼泊尔及西藏的水晶,一来这些水晶质素低,二来那些尼泊尔旧佛像,很多附上灵体,难免辗转到水晶内。

4、所有买回来的水晶,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洁。

5、静坐前要结晶界,布下保护网。

6、选择适合自己的水晶,很多时,一块温和的水晶,比一块威猛的水晶,更为有用。一块威猛的水晶,可能令你精神亢奋,难于安静。

7、不要偏重一类的水晶,因为人体是道彩虹,任何一方面的过分发展,都会产生不良结果。应收集起码七种颜色或以上的水晶,以便需要时使用。

8、没有适当的知识,不要试图通灵。那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世界。

9、所有人都可以玩水晶,除了心脏有问题配戴心脏辅助器的人(水晶干扰仪器的运作,导致危险)。因此,送水晶给朋友时,先弄清楚他是否要倚赖同类的仪器。

10、有几种能量特大的水晶,如骨干水晶、激光柱、黑曜石球、大白水晶球,在未确定自己有能力掌握时,不要随便运用。

11、水晶店应懂得将水晶集体彻底清洁的方法,以保障顾客及雇员的安全。水晶在制作或运送过程中,沾染了廉价劳工的情绪或讯息,又或怪异的地灵力量,如不清洁便会构成非常坏的气场的危险,很多水晶店或半宝石公司的雇员身体不佳,便是这个道理。

12、手掌留有水晶屑时,不可用手掌抹走,更不可擦眼睛,应马上用水冲洗。因为水晶屑非常锋利,很容易划破皮肤。

以上十二戒,希望水晶初学者遵守。不遵守的话,要是吃了苦头,得自我检讨,不要将责任推卸到水晶身上。

作者: 欧诺瑟兰    时间: 2014-11-5 20:33
学习了 谢谢










作者: 木头    时间: 2014-11-6 21:35

作者: 千,静之水    时间: 2015-3-26 11:45
感谢分享~
作者: 兰花兰草蓝    时间: 2015-6-13 12:39
我握着水晶,开始打坐。我打坐是单盘,左脚叠在右脚上,因为以前我右脚因意外扭伤,留下了病根,只有这样盘。握着水晶,我先静下来,然后在心理真诚的祈祷:白水晶,请你赐予我你的能量,让我感受到你的能量。感谢你的赐予,让我们的能量融为一体。

说着的,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心里祈祷出这些话的。也没刻意去想,而是随心表达的。

就在我将这些话默念至第4至5遍的时候,我开始有感应了:先是觉得自己尾椎骨哪里有股气在往上推,觉得自己有些坐不稳了,眼皮有些轻微的颤动,身体有些颤抖,甚至觉得身子在一前一后的摇动,这样的感觉,显示慢慢的的,轻微的。紧接着越来越强,摇动的频率也加快,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浑身颤抖得厉害,摇得厉害生怕自己歪倒了。然后双眼皮一直不停得跳动,左边脖子的动脉也颤动的厉害。心跳也加快。一下觉得有股气流从下瞬间冲上头顶,眼前白茫一片。之后全身有种很空的感觉,感觉自己没有了身躯,只感觉到四周在颤动,双眼皮一直不停得跳动,左边脖子的动脉也颤动的厉害。心跳也加快。然后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清晰,有力。心脏跳动声,也很清晰有力。说真的那个时候我觉得很害怕,深怕自己是不是走火入魔什么的。于是我开始在心里默念佛号。我甚至想快点结束了。然后我努力劝自己安心去感受这种状态。持续了一会儿,一切感应开始渐渐转弱,平静,终于停止了。我也跟着换换睁开眼睛了。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的脑袋很清晰空灵,尤其是睁开眼睛那一瞬间觉得眼前一亮。

完毕后,我觉得自己手里的水晶很热很热,我在内里感激,它,并对它说辛苦了。然后将它放到清水里净化,然后自己就去睡了。

以上都是我的真实感应,于是想请教各位前辈,以上是什么一种状况?白水晶有没有帮我打开哪个穴位?谢谢指导!

作者: 木头    时间: 2015-6-14 20:12

作者: lakshmi    时间: 2016-8-13 00:20
兰花兰草蓝 發表於 2015-6-13 12:39
我握着水晶,开始打坐。我打坐是单盘,左脚叠在右脚上,因为以前我右脚因意外扭伤,留下了病根,只有这样盘 ...

是能量从海底轮往上走,正常的水晶感应。
作者: 百分点    时间: 2020-3-7 09:50
请问打开保护网是不是直接倚靠水晶就可以完成?还是要通过其他的仪式?
作者: Yuki-onna    时间: 2020-4-16 16:22

作者: 东极扶桑    时间: 2021-4-14 09:35
谢谢分享
作者: IrisNyan    时间: 2022-10-30 17:1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非常感谢分享!
作者: 有为有不为    时间: 2024-4-10 10:56
感谢分享
作者: haruharuka    时间: 2024-7-16 22:19
謝謝分享
作者: Hashupha    时间: 2024-8-8 08:45
谢谢大佬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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