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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乐仙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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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ng352100
时间:
2009-11-13 10:00
标题:
【原创】乐仙之道
反观兹时之世,光怪陆离,变化多极。夫变化之因,恰人之所欲而作也。人欲之多则行作亦多,行作多至外之变多,且今人熟知持恒之道,虽败而能勉励也,遂致轮回。或言:“外乎,变多而惑之,惑多则诱欲而行作也,吾之奈何?”悲哉,所欲之多而行作随多则至其道,何罪于外之诱惑?此所为古人云:“杀人以刃,而怪于刃之利也。”
人之所作,是欲也,无欲则无作也。为何一起则行乎?盖是行作可成矣,成则乐之,急不待乎;但败则苦也,多无视于此,而有人能明而语:“苦之所根,欲也,于是,寡若无欲者,生无苦之痛也。”孰可知无所欲乎?无所欲则无所作,无所作而无由成败,遂无其苦,然亦无其乐也。生若无乐,无乐既苦也。无所欲者,人生苦则,此之谓:背道而驰。
既知成败则非一常之欲可得乐也。确为:求善欲者,其欲可乐;行恶欲者,作息无不苦也。
欲于恶之行者,其生必多苦矣。是以其之所为害人之生身,人众恶之,败其之行作,后倒污名。是也,恶之欲者不苦乎?欲于善之行者,其生必多乐也,但是其所为。作人之好者,为人之喜事,况助人于难,且救人于危,人可不爱乎?更颂其名赞其贤也,于是,使所求能达,事事顺成,其不乐乎?
则吾之所欲,求为善行,至无苦而多乐之!女明其则亦与吾乐也!
作者:
苏宇浅
时间:
2009-11-13 21:33
鼓掌,不错,逻辑还是很清楚的。有欲是可以的,关键看动机了。
若是无欲,人生也了无生趣了
作者:
feng352100
时间:
2009-11-14 11:57
起承转合fungus299f 还是勉强能符合文言议论文格式~~~~~fungus299f
作者:
苏宇浅
时间:
2009-11-14 14:11
这方面多看看柳宗元三苏他们的吧,都是经典啊~~~~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09-11-14 22:13
古人云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盖乎如此。愿楼主常乐~~: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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